大事件
中國
東漢朝廷下令在全國推行乾支紀年。
元和二年(公元85年)春,章帝東巡狩,還幸闕里,以太牢祀孔子及其弟子,大會孔氏二十歲以上男子63人,孔僖藉機向皇帝謝恩。章帝問:“今日之會,寧於卿宗有光榮乎?”孔僖答:“臣聞明王聖主,莫不尊師貴道。今陛下親屈萬乘,辱臨敝里,此乃崇禮先師,增輝聖德。至於光榮,非所敢承。”章帝大笑,說:“非聖者子孫,焉有斯言乎!”遂拜孔僖為郎中,隨駕進京,校書東觀。冬又拜為臨晉令。孔僖主張“學不為人,仕不擇官”。著有《古文尚書傳》《毛詩傳》、《春秋傳》等書。
亦稱“後漢四分曆”。東漢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實施的曆法。編欣、李梵等創製。規定一年(回歸年)為365/4日,一月(朔望月)為29 499/940日,19個太陰年插入7個閏月,因歲余為四分之一日,故名。其數據均比太初曆準確。《後漢書.律曆志中》:“四分曆本起圖讖,最得其正。”
元和二年(公元85年)正式頒布編欣、李梵等人編的四分曆。它以文帝後元三年(公元前161年)十一月夜半朔旦冬至為曆元。由此推算,東漢四分曆的交氣、合朔時刻比太初曆提前了四分之三日,從而有利於太初曆曆法後天現象的校正。其後又經賈逵等人共同討論和修訂,總結了幾十年來的觀測記錄,取得了更顯著的進步。這個曆法後世一般稱為後漢四分曆。”按:四分曆名稱來源為歲餘四分之一日(回歸年取365.25日),但古六歷也採用四分法,為區別而稱古六歷為“古四分曆”,而稱四分曆為“後漢四分曆”。
漢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朝廷下令在全國推行乾支紀年。有人認為中國在漢武帝以前用乾支紀年。可是,這就是太歲紀年,用太歲所在紀年,乾支表示十二辰(把黃道附一周天分為十二等分)。木星11.862年繞天一周,所以太歲約86年多走過一辰,這叫做“超辰”。在顓頊曆上,西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是太歲在丙子,太初曆用超辰法改變為丁丑。漢成帝末年,由劉歆重新編訂的三統曆又把太初元年改變為丙子,把太始二年(前95年)從乙酉改變為丙戌。還東漢的歷學者沒用超辰法。所以太歲紀年和乾支紀年從太始二年表面一樣。
公元85年,羅馬帝國在不列顛上的領土已經延伸到克萊得河以南。在羅馬人征服不列顛島的初期,凱爾特人發動了一系列反抗羅馬人的起義,其中最著名的是波迪卡起義,不過由於羅馬人的血腥鎮壓而宣告失敗。
東漢元和二年(公元85年)又改用《四分曆》,這時使用的回歸年長度雖和古代的四分曆相同,仍為365.25日,但在其他方面則大為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