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團結委員會
正文
1960年土耳其軍人政變後建立的臨時立法機構。民主黨執政期間(1950~1960),對內實行獨裁統治,鎮壓民主進步力量,對外追隨美國的戰爭政策,加之經濟上的通貨膨脹,因而引起人民的不滿。軍隊內部的反對派遂組織全國團結委員會,開展反對民主黨政權的秘密活動。1960年 5月27日,全國團結委員會發動政變,推翻A.曼德列斯政府,接管政權。由38名軍官組成的團結委員會,推舉原陸軍總司令C.古爾塞勒將軍為主席。根據臨時憲法,全國團結委員會成為國家最高立法機構,主席負責領導臨時政府。臨時政府宣布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取消反民主的法律,採取措施改善國家的財政、經濟狀況,結束經濟紊亂;對外奉行同所有國家友好的原則,但又表示繼續忠實於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討論政治、社會經濟問題時,全國團結委員會出現分裂。溫和派(將軍派)主張立即恢復憲政制度,以A.圖爾凱什上校為首的激進民族主義派則持反對意見。
1960年11月13日古爾塞勒將14名激進派成員從全國團結委員會除名,任命他們為駐外使館參贊。1961年7月全民投票通過新憲法。同年10月25日舉行大選,古爾塞勒當選為共和國第 4任總統。全國團結委員會於10月24日宣布自行解散,其全體成員成為參議院的終身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