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
組織進行內部審核的原因主要有:a)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國際化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
b)組織管理者自身的一種管理手段;
c)組織履行國家相關法規和其他要求的一種方式;
d)組織對一體化管理體系運行不斷改進的一種途徑;
e) 組織進行內部審核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在外部審核之前發現問題並予以糾正。
依據
組織的內部審核依據主要有組織的一體化管理體系檔案、管理體系標準及適用於本組織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等。描述
8.2.2 內部審核組織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進行內部審核,以確定質量管理體系是否:
a)符合策劃的安排(見7.1)、本標準的要求以及組織所確定的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
b)得到有效實施與保持。
組織應策劃審核方案,策劃時應考慮擬審核的過程和區域的狀況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審核的結果。應規定審核的準則、範圍、頻次和方法。審核員的選擇和審核的實施應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審核員不應審核自己的工作。
應編制形成檔案的程式,以規定審核的策劃、實施、形成記錄以及報告結果的職責和要求。
應保持審核及其結果的記錄。(見4.2.4)
負責受審核區域的管理者應確保及時採取必要的糾正和糾正措施,以消除所發現的不合格及其原因。後續活動應包括對所採取措施的驗證和驗證結果的報告。(見8.5.2)
註:作為指南,參見GB/T 19001。
基本要求
組織內審活動只要達到以下八條要求,基本可滿足ISO9001標準提出的要求。值得說明的是,這些要求僅是組織開展內審活動的基本要求。一、審核程式
應建立並保持組織內部審核書面程式。內部審核程式的內容包括:目的,範圍,引用標準,定義,審核類別,審核的組織,審核的基本要求,審核人員的確定與責任,審核計畫,審核的基本步驟、方法及要求,審核的分析與記錄,審核報告的處理,跟蹤審核等。內審程式是組織內部審核各項活動總的指導和規定,可包含體系、過程、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審核,具體操作宜另訂細則執行。二、內審重點
內審的實施重點是驗證活動和有關結果的符合性,確定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過程的可靠性、產品的適用性,評價達到預期目的的程度,確認質量改進(包括糾正和預防)的機會和措施。三、審核計畫
根據標準、程式規定和所審核活動的實際情況及重要性,制定並實施內審年度計畫和專項活動計畫。質量管理體系內審應對所有過程和部門進行,在規定時間內(通常為一年)覆蓋100%;過程審核應對所有關鍵過程(工序)和因素進行審核,確保關鍵過程(工序)和因素進入受控狀態;產品質量審核應從適用性角度對最終產品按抽樣標準進行定期審核,以期客觀反映出產品質量水平及波動規律;服務質量審核應以顧客要求、投訴為主線,主要進行外部(售前、售中、售後)服務的審核,不斷適應、滿足顧客要求,減少顧客投訴率。四、審核客觀
審核人員應能保持相對獨立性\公正性,並經組織管理者專門授權,具備足夠資格。審核人員的數量、素質應能滿足內審需要。五、審核資源
組織管理者應提供審核時所需的各種資源(包括人員、近、設備、圖表、經費、時間等),以實現審核工作目標。六、審核結果
質量審核的結果按要求整理、綜合,形成報告,並按程式規定被及時有效地傳遞和充分利用。七、審核檔案
審核工作的所有的檔案(包括程式、標準、記錄、報告、表格)齊全、適用,格式規劃化,保管檔案化。八、糾正措施
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採取糾正措施,並實施跟蹤與監督,保證糾正系統靈敏有效。基本特點
與外部審核比較,內審的基本特點有:一、認知
有時開展內審活動可能是為了達到標準要求在外部審核前糾正不足,但是最為重要的是管理者認識和支持。沒有管理者的支持就難以開展,也不會取得應有的效果。內審應是種自覺的、持續的內部管理行為,而不是一項被動的應付性的活動。外部審核,對第三方來說,主要是由組織申請而進行的認證註冊活動;對第二方來說,主要是為了選擇控制供方而進行的認證註冊活動;對第二方來說,主要是為了選擇控制供方而進行的活動。二、根源
每次內審應致力於發現問題和改進,這是衡量內審有效性的標準之一;而外部審核重點是進行評價,並據此作為認證註冊或選擇、控制供方的依據。三、確認人員
內審是以自己的組織名義由內部審核員進行的,第三方或第二方審核是以審核機構或顧客名義進行的。第三方審核人員必須是國家認可的具有資格的人員,第二方審核通常是顧客內部人員。四、內審員的意義
由於內審員都比較熟悉自己組織的情況,因此在審核時可簡化某些程式,如檔案審查、首次會議等;但在某些方面又有所加強,如糾正措施、跟蹤審核等。五、內審員的不足
內審也是一項規範化活動,如要求有計畫,審核員應具備資格,審核結果應形成報告等。但其規範化程度與第三方審核比則要低些。內審常常因為提高有效性和效率問題,而對原有的規範化的做法和要求進行糾正,靈活性較高。六、內審員的優點
對糾正措施的實施過程及結果的跟蹤控制,內審不但能做到及時,而且能將有效部分納入檔案,因而也較有效;外部審核的跟蹤控制只能定期進行,且只對糾正結果進行評價。內審不僅僅對質量管理體系,它還可涉及組織其他系統的改進;而外部審核關心的主要是質量管理體系的符合性。內審在時間上比外審更充裕,在內容上比外審更廣泛。內審員可與被審核方共同研究制定糾正措施,第三方審核員通常只提糾正要求,不提糾正措施建議。
內審可作為管理者介入質量管理的一項重要工具來使用,其目的是保持質量管理體系正常、有效地運行;外審則是第三方或第二方對組織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評價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