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1月8日,四川省內江市凌家至富隆方向發生一起車禍,一對父子騎乘機車與一輛大客車相撞,致1死1傷。據死者家屬反映,車禍發生後,死者張厚明並未當場身亡,卻被到場的120醫務人員告知交警,張厚明已死亡,被直接拉到當地殯儀館。幾個小時後,家屬在殯儀館發覺親人並未死亡,並再次求救120,在另外一家醫院搶救一個多小時後,張厚明不治身亡。
2010年1月10日,針對這起離奇事件,內江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市政府副秘書長張濤表示,正與死者家屬溝通做屍檢分析、醫療事故鑑定,以確定死者的死亡原因,明確相關責任。
事件通報
車禍傷者被診為死亡 在當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內江市交警支隊政委劉寧通報了車禍發生過程。
車禍傷者被診為死亡
2010年1月8日15時10分,46歲的內江市東興區人張厚明與23歲的兒子張海波駕乘川K3610C兩輪機車,由沱江方向往凌家鎮方向行駛。當機車行至白方路25公里處時,與劉國華駕馭的川K19343號大型公車迎面相撞,張家父子雙雙受傷。內江交警一大隊特勤中隊長趙曉林等3人趕到事發現場時,看見先期趕到的120急救車醫護人員正搶救傷員。在現場,醫生告知交警,張厚明已死亡。隨後,120急救車將傷者張海波抬上車送往醫院,張厚明的“屍體”被依照法律規定送往內江市殯儀館。
家人殯儀館尋覓親人 據張厚明的弟弟張厚彬講,他們聽說哥哥及侄子遭遇車禍,並從120處得知是內江市中醫院出診,便在中醫院等候。17時50分,120急救車回到醫院。張厚彬與十幾名親人在救護車上只見到受傷的張海波,並未見到哥哥,問及醫生,醫生擺手示意,“人走了”。張家親人追問哥哥身在何處,醫生回答:“不知道。”約18時許,經人提議,張厚彬等人來到位於內江市青龍山的殯儀館。
家人殯儀館尋覓親人
傷者二次被宣布死亡 大概過了10餘分鐘,家屬們看到一輛桑塔納轎車與一輛中巴車來到殯儀館,張厚明被裝屍袋包裹,放在冰棺中。工作人員拉開裝屍袋讓家人辨認時,家屬們發現已被宣布死亡的張厚明“臉色通紅。”,張厚彬試著摸了摸哥哥的脈搏,居然仍有脈搏!再摸摸胸口,也有心跳!一家人忙抬著張厚明往外跑,同時再次撥打120。19時18分,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的救護車到達,檢查的情況為:體溫36.8攝氏度,脈搏74次每分鐘,呼吸18次每分鐘。20時14分,張厚明的家人接到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出具的死亡通知書。
傷者二次被宣布死亡
事後,張家親人拒絕將張厚明的屍體停放於醫院的太平間,希望內江市中醫院對張厚明的死亡做出解釋。
衛生局表態
兩份死亡判斷過程真實 當日,四川內江市政府與張厚明家屬就善後事宜繼續協商,雙方的分歧仍集中於針對張厚明的兩份死亡通知書是否相互矛盾。
兩份死亡判斷過程真實
內江市衛生局副局長羅仁福表示,9日凌晨2時30分,衛生局曾組織衛生執法監督支隊對內江市“120”急診救援中心、內江市中醫院、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接出診及傷者醫療救治情況進行調查,認為兩份死亡的判斷過程及真實性無誤。
第一次宣布張厚明死亡的報告出具於8日16時31分22秒,為內江市中醫院急診救護人員出具。
第二份死亡通知發布於8日20時14分,為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出具。死亡通知書上說,傷者送至第六人民醫院後,醫護人員予以腎上腺素、阿托品、可拉明等救治,但傷者呼吸心跳停止,20時14分宣布臨床死亡。
需要說明的是,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是當日19時18分在內江市青龍山殯儀館開始對張厚明急救,即張厚明第一次被宣布死亡兩小時47分、在其已經被送到殯儀館並裝入冰棺之後。出診醫生現場檢查發現“傷者呼之不應,測得體溫36.8攝氏度,呼吸18次/分鐘,脈搏74次/分,血壓124/82mmHG”。
內江市衛生局對此表示,內江市中醫院、六醫院兩家醫院120救護車在不同的時間內接診到同一病人,在不同時間宣布患者死亡,“我們也是沒有經歷過”。
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內江市衛生局初步的意見為,死者張厚明屬特重型顱腦損傷,張厚明的死因及醫療機構的搶救行為是否存在問題,尚需做屍檢分析、醫療事故鑑定或者司法鑑定確定。
回應質疑
120車急救路上遇堵 尤先生是張厚明的工友。據他回憶,15時10分左右趕到現場時,張厚明側臥路邊,身邊的鮮血已經凝固;張海波則仰面躺在馬路中間,身體被機車壓住,周圍圍滿旁觀者。圍觀者說,車禍發生時間在14時30分左右。尤先生認為120車16時後才趕到不可理解。
120車急救路上遇堵
據內江市衛生局副局長羅仁福通報:8日15時09分,內江市120緊急救援中心調度科接到報警電話稱,凌家往富隆方向發生一起車禍,兩人受傷需急救;120調度科於15時10分通知內江市中醫院急診科出診;15時12分53秒,內江中醫院反饋信息,已派出一線急救車出診;15時27分32秒,中醫院再次反饋信息,派出急救車已在高速路上,但遇堵車,與報警人也聯繫不上;120調度科多次聯繫中醫院出診急救車,詢問到達情況,急救車反饋的信息“仍然在堵車”;16時22分,出診急救車到達事故現場。17時51分,中醫院反饋回信息,出診急救車已回到醫院,接回重傷員1人,已開始搶救。
現場傷者心電圖已呈橫線 據內江市衛生局副局長羅仁福通報:經檢查,到達車禍現場的醫生髮現,傷者張厚明車禍後枕部、耳道、下頜部出血,張無任何反應,面色青灰、無呼吸、大動脈搏動不能捫及無任何反應,聽診無心音、血壓為0,瞳孔散大固定約0.6厘米,對光反射消失;16時31分22秒心電圖顯示為等電位線。
現場傷者心電圖已呈橫線
現場醫護人員診斷為:呼吸心跳停止,腦挫裂傷,腦出血,顱底骨折,並向現場交警宣布張厚明已經死亡。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急救專家黃紀堅教授接受採訪時說,臨床死亡要同時滿足如下5個條件,由專業的醫生進行確認。這5個條件分別是:意識喪失;瞳孔放大;動脈脈搏消失,比如易觸及的頸總動脈;呼吸停止;心電圖等變線,即用心電監測儀測出來心電圖呈一條橫直線。
“搶遺體”事件系依法行政 張厚彬說,9日凌晨5時多,內江市政府工作組與張家接觸,閉口不談張厚明未死即被送入殯儀館一事,談判不歡而散。
“搶遺體”事件系依法行政
據張厚彬的四弟張厚貴回憶,在家屬與官方談判的會議室外突然出現幾十名全副武裝的特警,手持盾牌,將家屬隔離在會議室內,另一邊,十幾名不明身份人員與張家的親戚搶奪張厚明的屍體。張厚貴欲用手機拍照,手機被直接奪走扔進馬桶。據張家反映,自從張厚明的屍體被“奪走”後,便不知所蹤,幾次索要均遭拒絕。
對於凌晨發生的“搶奪屍體”事件,內江市一名交警負責人表示,這是警察在依法行政,“按照規定,因交通等意外事件死亡,死者屍體必須在有資質的地方進行保存,可以不徵得家屬的同意”。其透露,張厚明的屍體目前保存於內江市青龍山殯儀館。
政府表態
調查組建議屍檢
內江市政府副秘書長張濤當日表示,“1·8”交通事故發生後,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政府副秘書長為組長的交通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負責人表示,根據調查結果,對於張厚明的兩份死亡通知書以及家屬對此的懷疑均表示認同與理解,但是最終的結論需要對死者做屍檢,以確定死亡的原因與時間,進而進行責任的認定與賠償,“屆時,該賠償的賠償,該追究刑責的追究刑責。”
同時,建議張厚明家屬提出做屍檢分析,“本市、本省或者外省的鑑定機構都可以。”
另據了解,內江市公安局交警部門對事故也在做相關調查。
賠償強調城鄉差異1月9日,內江市調查組與張家進行協商,但雙方在賠償數額及責任認定上均未達成一致。當晚9時,內江市政府派出一名副秘書長帶領政府的律師與家屬再次展開協商。張家要求賠償152萬元並追究相關人員刑責。該副秘書長表示,按照農村人口與城鎮人口賠償的差異,張厚明(農村人口)最多只能獲得15萬元的賠償,政府賠償20萬元,“已是多給”。隨後,政府的律師也向張家誦讀了相關條款。
賠償強調城鄉差異
1月10日,對於張厚明家屬提出的152萬餘元賠償,交通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同樣表示無法認可,稱這與“中醫院可以接受的結果差距較大”。
官員解釋“復活”對於張厚明的“死而復生”,9日,內江市政府的一名副秘書長解釋說,這很可能是醫生檢查的時候,張的確是休克了,但在後來的運輸過程中“經過顛簸又緩了過來”。在場的內江市衛生局的一名處長也表示,這種情況很可能是“被顛簸而導致活過來了”。因此,他們認為,醫院工作人員可能在檢查時有“疏忽”,但是絕對沒有刑責。
官員解釋“復活”
至於9日凌晨與家屬接觸時為何加派眾多的特警在場,該副秘書長表示是“因為執法的需要,當時是在正常執法,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新聞回顧
四川內江傷者並未死亡被送殯儀館冷藏
2010年1月8日,四川省內江發生車禍,一對父子致1死1傷。但死者並非當場死亡,120卻將其拉到殯儀館冷藏。車禍5小時後其家屬發現親人未死,再次搶救無效才死亡。對此,內江衛生局長稱其很可能是“被顛簸而導致活過來了”。醫院承認失誤但表示無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