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多動症診斷標準

兒童多動症診斷標準

兒童多動症診斷標準有如下5條:注意力不集中,活動過度,衝動任性,7歲前起病,排除其他精神發育障礙性疾病。滿足如上標準後,還需要進行確診,判斷是否患上兒童多動症。

根據臨床專家意見,兒童多動症診斷標準有以下幾條:

1、注意力不集中(至少具備下列6條):(1)常常不能仔細地注意細節或在做功課、工作或其他活動中出現漫不經心的錯誤;(2)在完成任務或做遊戲時常常無法保持注意力,往往有始無終;(3)別人對他講話時常常顯得沒在聽;(4)常常無法始終遵守指令,無法按時完成功課;(5)常常遺失生活必需品,如作業本、書、筆、玩具等;(6)常迴避或極其厭惡家庭作業;(7)易被外界刺激吸引過去;(8)組織任務和活動的能力常常受損。

2、活動過度(至少具備下列3條):(1)雙手或雙足常常不安穩或坐著時蠕動;(2)不能靜坐於自己的座位上;(3)常在不適當的場合奔跑或登高爬梯;(4)難於安靜地參與娛樂活動;(5)表現出持久的運動過分,社會環境或別人的要求無法使其顯著改觀。

3、衝動任性(至少具備下列1條):(1)常在提問未完時其答案即脫口而出;(2)在遊戲或有組織的場合不能排隊或按順序等候;(3)經常打擾或干涉他人;(4)常說話過多,不能對社會規則做恰當的反應。

4、7歲前起病。

5、排除其他精神發育障礙性疾病,如孤獨症等。

疾病的確診標準要有以下幾條:

第一步:臨床疾患報告:針對疾病的病因及症狀,排除包括憂鬱、焦慮、雙極性疾病或焦躁症、過動症、與精神分裂。 第二步:心智遲緩智慧型障礙:對包括邊緣型人格異常、分裂型人格異常、反社會型人格異常、自戀型人格異常等人格疾患及智慧型不足進行全面分析診斷。 第三步:疾病的關聯性:將一般醫學狀況,以多種方式與疾病本身的症狀產生的相關性進行綜合判讀。  第四步:疾病的多種影響:將可能影響疾病診斷、治療及預後的心理社會及環境問題進行綜合的整體分析。 第五步:對功能之整體評估:套用國際通用的DSM(TheDiagnosticandStatisticalManualofMentalDisorders),由1到100分進行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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