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仁宗

元仁宗

孛兒只斤·愛育黎拔力八達(1285年4月9日—1320年3月1日),即元仁宗(1311年4月7日—1320年3月1日在位),元朝第四位皇帝,蒙古帝國大汗。元武宗弟,元武宗封他為皇太子,相約兄終弟及,叔侄相傳。於武宗死時嗣位,年號皇慶和延祐。 在位期間,減裁冗員,整頓朝政,實行科舉制度,推行“以儒治國”政策,復興元朝。在位九年,死後並未傳位武宗之子和世瓎,而是傳位其子元英宗碩德八剌。廟號仁宗,諡號聖文欽孝皇帝,汗號“普顏篤可汗”。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助兄登基

元仁宗 元仁宗

孛兒只斤·愛育黎拔力八達,生於至元二十二年四月九日(1285年4月9日),元世祖曾孫,太子真金次子答剌麻八剌次子,元成宗侄,母興聖太后弘吉剌·答己。仁宗自幼熟讀儒籍,傾心釋典,曾命王約等將《大學衍義》節而譯之為蒙文,賜臣下說“治天下,此一書足矣。”並將《貞觀政要》和《資治通鑑》等書摘譯為蒙文,令蒙古、色目人誦習。又出兵西北,擊敗察合台後王也先不花。

早年從太常少卿李孟學習儒家典籍。大德九年(1305年),出居懷州。十一年,成宗死,與其母回京城大都奔喪,與右丞相哈剌哈孫合謀,誅謀自立的安西王阿難答與中書左丞相阿忽台,擁立統軍北邊的長兄懷寧王海山為帝,是為元武宗。武宗即位後他被立為皇太子(實為皇太弟),領中書省、樞密院,相約兄終弟及,叔侄相傳。後仁宗師從太子詹事王約輔導,王約屢勸勿露鋒芒,終成仁政。

即位革新

至大四年(1311年)正月,武宗崩,皇太子愛育黎拔力八達繼位,汗號普顏篤汗,是為元仁宗。之後他大張旗鼓地進行改革。誅武宗幸臣三寶奴、脫虎脫,樂實等人,取消尚書省;罷建元中都;停用至大銀鈔:進用漢族文臣,減裁冗員,整頓朝政,改變成武兩宗的衰敗之勢。

元仁宗皇后 元仁宗皇后

皇慶元年(1312年),仁宗將王約特命為集賢大學士並將他的“興科舉”建議“著為令甲”。皇慶二年(1313年)十月,仁宗要求中書省議行科舉。皇慶二年農曆十一月十八日(1313年12月6日),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延祐元年(1314年)農曆八月二十日,全國舉行鄉試,一共錄取三百人。延祐二年(1315年)農曆二月三百名鄉試合格者在京城大都舉行會試取中選者一百人,農曆三月七日,一百名會試中選者在京城大都皇宮舉行殿試(廷試),最終錄取護都答兒、張起岩等五十六人為進士。此次科舉仿唐宋舊制,尊崇朱熹之學,史稱“延祐復科”。蒙元滅金、宋後,科舉廢棄。“延祐復科”距離宋亡36年,距離金亡更達81年,漢族士人至此方重獲正常的晉身途徑。民族矛盾有所緩和。

延祐元年(1314年)曾在江浙、江西、河南等地進行田產登記,清查田畝,以增加國家稅收,但是當延祐元年(1314年)十月經理正式實行時,由於官吏的上下其手導致的執行不力,很多富民通過賄賂官吏隱瞞田產,很多貧苦農民和有田富民則被官吏亂加畝數,廣大農民深受其害,最終導致延祐二年 (1315年)江西贛州蔡五九起義,雖然兩個月中就被平定,但是元仁宗迫於形勢,不得不停止經理,並減免所查出的漏隱田畝租稅。以失敗告終。史稱“延祐經理”。

繼承問題

當初武宗即位時,以仁宗有定策功,乃以母弟為儲,相約兄弟相襲,叔侄相繼。但仁宗即位後,卻在子侄間難以決斷,太后答己、權臣鐵木迭兒等亦勸仁宗傳位己子。終於,延祐二年(1315)十一月,武宗長子和世瓎被封為周王,次年三月被徙居雲南,途中武宗舊臣謀奉之以叛,事不成,周王走避金山。

延祐三年(1316)十二月,仁宗立兒子碩德八剌為皇太子,打破了叔侄相傳的誓約。但這個做法導致後來元朝長達二十年的政治混亂及宮廷鬥爭。

病重去世

延祐七年(1320)正月,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崩於大都光天宮,年三十五,還葬起輦谷。同年三月,繼位的元英宗為其父上諡號聖文欽孝皇帝,廟號仁宗 。

為政舉措

恢復科舉

愛育黎拔力八達儒化官僚隊伍,是他改革元朝制度的重要措施。儒士以前在元朝政府中之所以沒有起到重要作用,主要原因是以前各朝都沒有把他們的學問視為補選官員的基本標準。大多數高官是以出身為評選標準而產生(通過承襲和蔭的特權,蔭即降等承襲其父輩的官職),而多數中下級官員則是由吏入官。結果是大多數官員並沒有受過儒學教育,也不具備儒家的政治傾向。

為改善通過承蔭得官者的教育水平,至大四年(1311年)下詔規定漢人職官子孫承蔭,需考試一經一史,考試合格者直接任職,免去見習期。蒙古和色目職官子孫承蔭者可以選擇考試,通過考試的人授官時比原襲職務高一等。可能是為了減少儒官的競爭,由地方機構胥吏出身的官員可以出任的最高職務自四品官降為五品。愛育黎拔力八達還恢復了科舉考試制度。

科舉考試是中原王朝甄選統治精英的主要途徑,所以在忽必烈朝不斷圍繞恢復考試問題展開爭論,但是沒有任何實際行動。在恢復科舉考試問題上意見不一致有兩個原因。第一,由於元廷主要依靠承襲制補充官員隊伍,採用考試制度將會損害蒙古、色目甚至漢人貴族家族的承襲和蔭的特權。第二,在漢人士大夫中對考試是否是補充精英的有效制度和採用何種科目亦存在完全對立的看法。一派贊成採用宋朝和金朝的考試科目,注重文學和經學的考試。受朱熹對考試制度的觀點影響頗深的理學家反對這種觀點,主張在科目中去掉文學,注重重要經典和策問考試。科舉考試一直沒有恢復。

愛育黎拔力八達即位後,形勢發生了變化。為了改善官員水平及順應皇帝本人意願,請求恢復科舉考試的人逐增多。此時因為理學在元廷官員圈中已經占了優勢,以前理學家提出的方案幾乎未遭任何反對就被採納了。

皇慶二年(1313年)頒詔並在其後的兩年中首次實行的新考試制度,考試科目重經學而輕文學。它還指定朱熹集注的《四書》為所有參試者的標準用書,並以朱熹和其他宋儒注釋的《五經》為漢人參試者增試科目的標準用書。這一變化有助於確定理學的國家正統學說地位,具有超出元代本身的歷史意義,並被後來的明、清兩代基本沿襲下來。

除此之外,新考試制度還有一些反映元朝統治下特有的多民旅社會的特徵。在新制度下,蒙古和色目人的考試不僅比漢人、南人簡單,他們還在種族制度下享有“同等席位”,通過各省考試參加會試的名額,按照四等人的劃分,每等人75個名額。另外,為了不損害舊貴族家族的承襲特權和擾亂現存的官僚體制,登第殿試的名額控制在較低水平上,每次考試不超過100人。此後元廷舉行了16次考試,考中進士的總計1139人。

愛育黎拔力八達恢復科舉考試制度,既有文化意義,也有社會和政治意義。把儒家學說作為甄選精英的標準,給漢族士人入仕提供了一條正常的道路。這對江南的士人有利,因為那時候他們多被排除在官場之外。此外,考試制度也鼓勵蒙古人和色目人學習漢學,特別是那些不屬於貴族家族的人,並由此加速了征服者的漢化。

編撰法典

編撰法典是愛育黎拔力八達改革元代制度而產生預期結果的另一個領域。可能是因為在多元文化社會確定統一的法典有難以克服的困難,也可能是因為蒙古統治精英認為統一法典會限制他們的權力所以採取了反對的態度,元廷從未制定一個通行全國的標準法典。缺乏法典引起了漢人官員的極大焦慮,他們進行了多次努力編撰法典和律例,以作為判案的依據。最早的補救措施是1291年頒布的《至元新格》,這大體上是個法令彙編。此後鐵穆耳朝和海山朝編修法典的努力幾乎毫無成效。

愛育黎拔力八達採取措施對這樣的形勢加以補救。在至大四年(1311年)即位的當月,他命令中書省臣匯集從忽必烈朝初年以來的律令條規。這一彙編工作於延祐三年(1316年)完成。但是對彙編的複審過程比預期的時間長得多。直到碩德八剌即位後兩年的延祐十年(1323年),這一法典才以《大元通制》的名目正式頒行。這個新法典收錄了建國以來的法律條文2400餘條,分為斷例、條格、詔制、別類四大類。

《大元通制》雖不是一個全面性的法典,按照現代法制史學者的觀點,此書“是元代法律成熟的標誌,因為它有充實的內容並採用了以《泰和律》為代表的中國傳統法典的結構”。《泰和律》是金朝的法典,它的編撰遵循的是唐代法典模式。但是,作為征服王朝的法典,《大元通制》沒有完全照搬以前的中國法典。它在許多方面反映了蒙古人的習俗和元代特有的制度特徵。《大元通制》和也是在愛育黎拔力八達朝由江西地方政府或私人編輯的《元典章》,是元代法制史的兩個里程碑,也是征服王朝的元朝日趨成熟的反映。

漢語書籍

愛育黎拔力八達對漢文化的喜愛,他和他的臣僚(特別是蒙古和色目臣僚)對儒家政治學說和漢人歷史經驗的渴求,可以從愛育黎拔力八達下令翻譯或出版的著作的數量和性質上反映出來。翻譯成蒙古文的漢文著作包括:儒家經典《尚書》;宋人真德秀(1178—1235年)撰寫的《大學衍義》;與唐太宗(627—649年在位)有關的兩部著作,吳兢(670—749年)撰寫的《貞觀政要》和太宗本人為他的繼承者撰寫的《帝范》;司馬光(1019—1086年)撰寫的偉大史書《資治通鑑》。

在愛育黎拔力八達贊助下出版的漢文著作包括:儒家經典《孝經》;劉向撰寫的《烈女傳》;唐代學者陸淳研究《春秋》的論著以及元代官修農書《農桑輯要》。

雖然以上所列在愛育黎拔力八達同意下出版的漢文著作,反映的是他作為天子有倡導大眾道德和增加物質福利的責任,翻譯著作的選擇,則顯示了他的實用主義目標。在下令翻譯《貞觀政要》時,他指出此書有益於國家,並希望蒙古人和色目人能夠誦習該書的譯本。蒙古君主顯然希望蒙古和色目精英,包括他自己,能夠學習儒家的政治學說和漢人的歷史經驗,特別是唐太宗的教誡,能把國家管理得更好。

限制貴族

愛育黎拔力八達按照中原傳統方式對元朝政府的改革無法走得太遠,他不能削弱蒙古諸王的行政權、司法權和經濟特權來加強中央集權。儘管忽必烈推行了中央集權的政策,蒙古諸王仍然擁有對他們領地相當多的行政、軍事、財政、司法權。進一步削弱他們的權力是政治冒險,因為這將面臨蒙古和元帝國一條最基本原則的正面挑戰。愛育黎拔力八達嘗試削弱諸王權力的失敗,主要是因為這一原因。

至大四年(1311年)冬季,愛育黎拔力八達下令撤銷諸王的札魯忽赤(漢譯斷事官),蒙古人犯盜詐者,命所隸千戶鞫問。由於札魯忽赤代表諸王處理他們領地中的蒙古人的法律事務,撤銷札魯忽赤顯然意味著取消了諸王直接審理他們屬下的蒙古人案件的權力。皇帝的這一命令似乎只實行了很短的時間,因為已知晉王也孫鐵木兒(後來的泰定帝,1323—1138年在位)和周王和世(海山之子,後來的明宗,1329年在位)兩人在1316年被允許在他們位下設立了幾個札魯忽赤。

歷史評價

明朝官修正史《元史》宋濂等:“仁宗天性慈孝,聰明恭儉,通達儒術,妙悟釋典,嘗曰:‘明心見性,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切。’又曰:‘儒者可尚,以能維持三綱五常之道也。’平居服御質素,澹然無欲,不事游畋,不喜征伐,不崇貨利。事皇太后,終身不違顏色;待宗戚勛舊,始終以禮。大臣親老,時加恩賚;太官進膳,必分賜貴近。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其孜孜為治,一遵世祖之成憲雲。”

清朝史學家邵遠平《元史類編》:“冊曰:立極電掃,稗政悉除;設科輟獵,屏言利徒;澹然無欲,十年罔渝;是惟令主,信史用書。”

清朝史學家畢沅《續資治通鑑》:“帝天性恭儉,通達儒術,兼曉釋典,每曰:‘明心見性,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大。’在位十年,不事游畋,不喜征伐,尊賢重士,待宗戚勛舊,始終有禮。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其孜孜為治,一遵世祖成憲雲。”

“君子觀王約告仁宗之言,可謂不負厥職者矣。然而仁宗之善政屢見於史冊者,謂非王約輔導於其始可乎。若王約者貽仁宗之哲命者也。”

清朝史學家魏源《元史新編》:“武仁授受之際,無可議者,仁宗初政,首革尚書省敝政,在位九年,仁心仁聞,恭儉慈厚,有漢文帝之風。惟武宗初約,由帝傳位己子和世而後及於英宗。及武宗崩,仁宗立,乃出封和世踾酎坎,而立子碩德八剌為太子。雖迫於皇太后之命,而已不守初約矣。和世不之雲南而舉兵赴漠北,又不予以總兵和林之任,於是英宗被弒而泰定以晉王入紹大統,武宗舊臣燕帖木兒不服,遂於泰定殂後迎立周王於漠北,迎立懷王於江陵。懷王先立,周王后至,豈肯讓於兄,於是弒之於中途,而國亂者數世。使當初即立周王,何至於此。至鐵木迭兒奸貪不法,已經言官列款彈劾,而猶礙於皇太后,不敢質問,遂貽英宗以奸黨謀逆之禍,不得謂非仁宗貽謀不臧有以致之也。”

清朝史學家曾廉《元書》:“論曰:元代科舉之議久矣,至延祐而後行之,何其難乎?夫元代文學之盛,亦不須科舉也。然儒風以振矣。天下嘖嘖以盛事歸之。仁宗不亦宜乎?”

清末民初史學家屠寄《蒙兀兒史記》:“汗事興聖太后。終身不違顏色,手勘內難,迎奉海山汗,退處東宮,不矜不伐,及海山汗升遐,哀慟不已。居喪再逾月,而後踐阼。其孝友蓋天性也。通達儒術,妙悟釋典,嘗曰:‘明心見性,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切。’又曰:‘儒者可尚,以能維持三綱五常之道也。’居東宮日,即有志興學,以鐵穆耳汗朝建國子監未成,趨台臣奏畢其功。既即位,一再增廣國子生額,行科舉取士之法。又嘗遣使四方,旁求經籍。得秘笈,輒識以小玉印,命近侍掌之。承旨忽都魯都兒迷失、劉賡進宋儒真德秀《大學衍義》,汗覺而善之,謂侍臣曰:‘治天下此一書足矣。’命翰林學士阿鄰鐵木兒並《貞觀政要》皆譯以國語,與圖象《孝經》、《列女傳》同刊印,以賜蒙兀、色目諸臣。平居服御,質素澹然,無欲不事游畋,不喜征伐,不崇貨利,不受虛譽。待宗戚勛舊始終以禮,太官進膳,必分賜貴近;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嘗謂札魯忽赤買閭曰:‘札魯忽赤,人命所系,其詳閱獄辭,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寮,疑不能決,與省台臣集議以聞。’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為安耶?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不易,兢業守成,恆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各得其所,朕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其孜孜為治,一遵忽必烈汗成憲。 惟飲酒無度,或其短祚之由歟。”

民國官修正史《新元史》柯劭忞:“仁宗孝慈恭儉,不邇聲色,不殖貨利。侍宗戚勛舊,始終以禮,大臣親老,時加恩齎。有司奏大辟,輒惻怛移時,晉寧侯甲兄弟五人,俱坐法死,帝憫之,宥一人以養其父母。崇尚儒學,興科舉之法,得士為多,可謂元之令主矣。然受制母后,嬖倖之臣見權用事,雖稔知其惡,猶曲貸之。常問右丞相阿散曰:‘卿日行何事。’對曰:‘臣等奉行詔旨而已。’帝曰:‘祖宗遣訓,朝廷大法,卿輩猶不遵守,況朕之詔旨乎。’其切責宰相如此。有君而無臣,惜哉!”

親屬成員

先世

曾祖父:元世祖忽必烈

曾祖母:察必皇后

祖父:元裕宗真金

祖母:闊闊真太后

父母

父親:答剌麻八剌,真金次子。1286年真金太子去世後元世祖本打算立其為皇太孫,但他因病於1292年去世,1307年元武宗追尊為皇帝,為答剌麻八剌上廟號順宗,漢文諡號昭聖衍孝皇帝。

母親:答己王妃,1307年元武宗登基後尊為皇太后,1311年元仁宗登基後繼續尊為皇太后,1320年元英宗登基後尊為太皇太后,1322年病逝,1323年元英宗上諡號昭獻元聖皇后。

兄弟姐妹

兄弟

大哥:魏王阿木哥,郭妃所生,1307年元武宗即位,封為魏王,賜獸紐金印。1311年元仁宗賜鈔二萬錠,1312年,賜慶元路定海縣六萬五千戶為食邑。不久因為獲罪貶謫到高麗耽羅島,後來貶謫到高麗大青島,後來因涉嫌謀反被貶謫到山西大同。1324年,元泰定帝將阿木哥召回京師,1324年六月去世。長子阿魯,1330年被元文宗封為西靖王,出鎮陝西;次子孛羅帖木兒,1324年襲封魏王,1353年在河南因為疏於防範被紅巾軍所殺。

二哥:元武宗海山,生母答己王妃,1307年即位稱帝,1311年去世。

姐妹

魯國公主祥哥剌吉(約1283-1331年),生母答己王妃,下嫁碉阿不拉,1307年元武宗即位,封魯國大長公主,1311年元仁宗即位,進號皇姐大長公主。熱衷書畫收藏,有“皇姊圖書”印,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收藏家。

妻妾

阿納失失里皇后,弘吉剌氏,1322年元英宗上諡號莊懿慈聖皇后,1327年元泰定帝改謚宣慈惠聖皇后

答里麻失里皇后

子女

兒子

長子:元英宗碩德八剌,生母是阿納失失里皇后

次子:兀都思不花

女兒

魯國公主闊闊倫下嫁脫羅本

史料記載

《大元聖政國朝典章》,簡稱《元典章》,元英宗在位後期(1322年—1323年)官修政書,收錄1234年—1322年元朝各地地方官吏會抄的有關政治、經濟、軍事、法律等方面的聖旨條畫、律令格例以及法務部門所判案例的彙編,分為前集和新集,史實多為《元史》所不載。

《大元通制》,1323年元英宗頒布的元朝第二部法律,現存殘本收錄1234年—1316年元朝官方頒布的關於法律方面的聖旨條畫、律令格例以及法務部門所判案例的彙編,史實多為《元史》所不載。

《至正條格》,1346年元惠宗頒布的元朝第三部法律,現存殘本收錄1260年—1344年元朝官方頒布的關於法律方面的聖旨條畫、律令格例以及法務部門所判案例的彙編,史實多為《元史》所不載。

《元史·仁宗本紀》,明朝官修正史。

《續資治通鑑》,清朝史學家畢沅撰寫。

《元史類編》,清朝史學家邵遠平撰寫。

《元史新編》,清朝史學家魏源撰寫。

《元書》,清朝史學家曾廉撰寫。

《四庫全書》,清紀曉嵐主編。

《蒙兀兒史記》,清末民初史學家屠寄撰寫。

《新元史·仁宗本紀》,民國官修正史。

中國歷代皇帝之元朝皇帝

廟號 諡號 姓名 年號
統治時間
元太祖 法天啟運聖武皇帝 鐵木真 1206年-1227年
元太宗 英文皇帝 窩闊台 1229年-1241年
元定宗 簡平皇帝 貴由 1246年-1248年
元憲宗 桓肅皇帝 蒙哥 1251年-1259年
元世祖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忽必烈 中統 至元 1260年-1294年
元成宗 欽明廣孝皇帝 鐵穆耳 元貞 大德 1294年-1307年
元武宗 仁惠宣孝皇帝 海山 至大 1307年-1311年
元仁宗 聖文欽孝皇帝 愛育黎拔力八達 皇慶 延祐 1311年-1320年
元英宗 睿聖文孝皇帝 碩德八剌 至治 1320年-1323年
元泰定帝 也孫鐵木兒 泰定 致和 1323年-1328年
元天順帝 阿速吉八 天順 至順 1328年
元文宗 聖明元孝皇帝 圖帖睦爾 天曆 1328年-1329年
和1322年
元明宗 翼獻景孝皇帝 和世 天曆 至順 1329年
元寧宗 聖明元孝皇帝 懿璘質班 至順 1322年
元惠宗 沖聖嗣孝皇帝 妥歡帖睦爾 至順 元統 至元 至正 1333年-1370年
元昭宗 宣仁普孝皇帝 愛猷識里達臘 宣光 1370年-1378年
元天元帝 武承和孝皇帝 脫古思帖木兒 宣光 天元 1378年-13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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