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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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廣義來說,“僧伽”,則是指佛教全體的教團。佛法的弘傳,人人有責,但是在家信眾畢竟有眷屬親人的牽絆,不易脫離親眷束縛,所以佛陀把正法久住世間的責任託付給和樂清淨的僧團。僧團畢竟是修身養性,陶鑄聖賢的大冶洪爐,是住持正法,度化眾生的集體力量。僧團的重要,由此可知。
僧:梵文 Samgha,詳稱僧伽,指出家修行的男性佛教徒,意為眾、大眾、團契。僧伽是一群依佛法的出家人所組織的一個宗教團體。中國人稱‘僧’,是由僧伽簡稱而來。有的出家謙稱自己為‘小僧’、‘貧僧’,實欠妥當,因為一個人不能成為僧伽(至少應有四人)。再者,稱僧伽為‘小’,為‘貧’,也是不對的。佛教界慣用‘高僧’,不用‘名僧’,據說‘名僧’兩字的意義多指壞的方面。
經論解釋
智度論三曰:“僧伽,秦言眾。多比丘一處和合,是名僧伽。”僧非可名一人之上。寄歸傳三曰:“凡有書疏往還,題雲求寂某乙、小苾芻某乙,(中略)不可言僧某乙。僧是僧伽,目乎大眾,寧容一己輒道四人,西方無此法也。”雖然,僧之一分,則言僧亦無害。僧史略下曰:“若單曰僧,則四人已上方得稱之。今謂分稱為僧,理亦無爽。如萬二千五百人為軍,或單己一人亦稱軍也,僧亦同之。”大乘義章十曰:“僧者外國正音名曰僧伽,此方翻譯名和合,眾行德不乖名之為和,和者非人目之為眾。”行事鈔曰:“四人已上,能御聖法辦得前事名之為僧。僧以和合為義,言和合者有二義:一理和謂證擇滅故。二事和。此別有六義:一戒和同修,二見和同解,三身和同住,四利和同均(均供養之利),五口和無諍,六意和同悅。”行事鈔資持記上一之四曰:“和有六:戒見利三名體和,身口意三名相和。又初果以後名理和,所證同故。內凡以還名事和,即六和也。”義林章六本曰:“三人已上是僧體也,從多論議故。彼國之法:一名為一,二名為身,自三已上皆名為多。如辦法事,四人方成。一人白言,大德僧聽,所和三人得名僧故。若四是僧,豈能白者而自白耶?欲顯和合從多人故,自三已上皆得名僧。”僧伽之比丘最少數,得為羯磨之最少限僧數也。基本信息
國語拼音sēng部首: 亻
部外筆畫: 12
總筆畫: 14
五筆86: wulj
五筆98: wulj
倉頡: ocwa
筆順編號: 32432524312511
四角號碼: 28266
鄭碼: nulk
Unicode: CJK 統一漢字 U+50E7
姓氏
僧作為姓氏雖說沒有錄入百家姓,但據筆者考證確有其姓氏。如在今河南省靈寶市川口鄉橫渠村,幾乎所有村民都姓僧。據村民口述他們幾乎出自同一個大家。至於其姓氏來源,村民們也不知其姓氏來源。如對姓氏來源比較有興趣的專家學者可以研究一下,或許會是中國姓氏研究方面的又一大重大發現。擴詞
僧行(僧眾);僧眾(僧人:和尚;佛教徒);僧錄司(明清時期管理佛門事務的機構);僧雛(年齡小的僧人);僧寮(僧人居住的房屋);僧居(僧人的居室,寺院);僧衲(僧衣);僧靿襪兒(僧人穿的長筒襪);僧正(管理眾僧之官);僧官(管理僧人、寺廟的官吏);僧綱(管理佛教的官);僧臘(指僧人受戒後的年齡。又稱法臘);僧伽梨(僧服大衣名。為袈裟的一種) 。僧道:僧侶和道士
僧侶:和尚,也借稱古印度婆羅門教,中世紀天主教等的修道者。
在修道院一直呆到二十二歲,他也成了一個僧侶——《火刑》
僧尼:統稱和尚和尼姑
僧人:和尚,出家人
僧俗:僧尼和沒有出家的一般人
僧徒:僧侶、和尚的通稱
僧院:佛教寺廟、寺院的總稱
僧眾:眾多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