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刑法實施中的問題集中反映在定罪與量刑兩方面。因為定罪與量刑是國家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認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以及適用刑罰的活動,它是整個刑事司法活動所要解決的兩個根本問題,在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改革開放,保衛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提高刑事司法人員的素質,做到定罪準確、量刑恰當,是提高辦案質量的根本保
證,也是刑法理論界一項義不容辭的重要任務。
基於上述考慮,並從理論研究與司法實務相結合的原則出發,我們從”99年起,邀請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單位的專家、教授、博士,共同編寫了一套《定罪與量刑叢書》,力圖奉獻給讀者一套全面、系統、詳細、有一定深度且實用性突出的大型刑法實務研究叢書。這套叢書歷時3年多,共出版了三十二本。
《定罪與量刑叢書》出版後重印多次,取得了廣泛的影響,得到高銘暄、馬克昌等知名教授的高度評價。高銘暄教授說:“這對中國刑法學的研究是一個貢獻!”為了深人研究《定罪與量
刑叢書》中的某些理論問題,有利於讀者更加系統地結合實務學習上述《定罪與量刑叢書》,在廣大讀者的強烈要求下,編委會決定在完成《定罪與量刑叢書》的同時,推出與之配套的《定罪
與量刑案例評析叢書》(簡稱《案例評析叢書》)。《案例評析叢書》作為《定罪與量刑叢書》的姊妹篇,兩者書名相對應,作者也儘量保持原班人馬。
《案例評析叢書》的編寫體例大致由三部分內容組成:
第一編 “某罪”(或者“某類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難問題
該部分是已經出版的相應的《定罪與量刑叢書》一書的深化,是研究某罪(或者某類罪)的“精華”內容。分專題撰寫(一個專題為一章),主要是在認定本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既
遂與未遂、一罪與數罪以及量刑中的疑難問題,闡釋權威,言簡意賅。
第二編 “某罪”(或者“某類罪”)案例評析
該部分所選案例原則上是新刑法頒布實施後出現的有判決結果的案例。每一案例分五部分:一、主要案情;二、法院認定;三、疑難問題;四、分歧意見;五、評析意見。其中,“主要案
情”部分簡明扼要地介紹案情的主要內容;“法院認定”主要介紹法院認定的罪名與量刑刑種;“疑難問題”點出本案理論上的關鍵點,引導讀者分析案情;“分歧意見”詳細說明每種觀點及
其理由,但不加以評價;“評析意見”深入評析每種觀點的正確和不足之處,然後進行綜述,表明作者的態度。
第三部分 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
該部分主要是:一、相關的法律、法規;二、相關刑事司法解釋。重點是司法解釋與有關法務部門內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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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編 傷害犯罪定罪量刑中的疑難問題
第一章 故意傷害罪認定中的疑難爭議問題
一、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
二、重傷與輕傷的界限
三、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的界限
四、故意傷害罪與包含傷害內容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五、故意傷害罪與非法行醫罪、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的界限
六、故意傷害後不予搶救致人死亡的行為的定性
七、故意傷害罪是否存在未遂的問題
第二章 過失致人重傷罪認定中的疑難爭議問題
一、過失致人重傷罪與非罪的界限
二、過失致人重傷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別
三、過失致人重傷罪與過失引起他人重傷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四、過失致人重傷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第三章 傷害犯罪認定中的其他疑難爭議問題
一、傷害犯罪與正當行為的界限
二、傷害犯罪與其他暴力犯罪的界限
第四章 故意傷害罪的罪數形態問題
一、故意傷害罪與想像競合犯
二、傷害犯罪與結果加重犯
三、傷害犯罪與牽連犯
四、傷害犯罪與轉化犯
第二編 傷害犯罪案例評析
案例1:陳甲故意傷害、陳乙被控故意傷害宣告無罪案
案例2:張貴智被控故意傷害不負刑事責任案
案例3:蔡X被控故意傷害宣告無罪案
案例4:牛津龍正當防衛案
案例5:王林被控故意傷害、謝喬被控包庇宣告無罪(正當防衛)案
案例6:方斯海正當防衛案
案例7:仝某以駕車行駛的方式正當防衛案
案例8:焦華福故意傷害案
案例9:孫清元故意傷害案
案例10:張某故意傷害未遂案
案例11:燕朝樹故意傷害案
案例12:姬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
案例13:楊敘興故意傷害案
案例14:魏洪祥故意傷害案
案例15:劉紅峰等故意傷害案
案例16:王志波駕車肇事後逃逸故意傷害案
案例17:蔣春年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罪
案例18:屈竹清故意傷害案
案例19:胡蔓琳非法摘取節育環致人重傷案
案例20:董懷成故意傷害案
案例21:李興華故意用硫酸毀壞他人容貌案
案例22:顧正秀故意傷害案
案例23:沙桂泉、朱群山為擺脫糾纏駕車摔傷飯店承包人案(酌定減輕處罰)
第三編 認定傷害犯罪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1997年3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判嚴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答覆(二)(節錄)(1983年12月30日)
法務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於印發《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的通知(1990年3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
關於印發《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