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複式記賬法

借貸複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是複式記賬法的一種,通常又全稱為借貸複式記賬法。它是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為理論依據,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一種複式記賬法。

基本信息

歷史發展

借貸記賬法起源於13~14世紀的義大利。借貸記賬法“借”、“貸”兩字,最初是以其本來含義記賬的,反映的是“債權”和“債務”的關係。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也在不斷發展和完善,“借”、“貸”兩字逐漸失去其本來含義,變成了純粹的記賬符號。1494年,義大利數學家盧卡·帕喬利的《算術、幾何、比與比例概要》一書問世,標誌著借貸記賬法正式成為大家公認的複式記賬法,同時,也標誌著近代會計的開始。盧卡 · 帕喬利被稱為“近代會計之父”。

特點

借貸記賬法有哪些優點?

答:其優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 有利於分析經濟業務,加強經濟管理;

(2) 有利於防止和減少記賬差錯;

(3) 在賬戶設定上較為靈活;

(4) 有利於會計電算化。

定義區分

會計的基礎課程始於借方和貸方。借方在賬簿的左側,貸方在賬簿的右側。在這裡,要牢記一條不變的定律:“借方=貸方”,換句話說,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須同時登記到賬簿的左右兩側,其原則如下:

(1)資產增加時,記入左側;資產減少時,記入右側。

(2)負債增加時,記入右側;負債減少時,記入左側。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的一種複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的賬戶基本結構分為左、右兩方,左方稱之為借方,右方稱之為貸方。一般在賬戶借方記錄的經濟業務稱之為“借記某賬戶”;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的經濟業務稱之為“貸記某賬戶”。至於借方和貸方究竟哪一方用來記錄金額的增加,哪一方用來記錄金額的減少,則要根據賬戶的性質來決定,不同性質的賬戶,其結構是不同的。

記賬規則

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筆經濟業務都必須同時分別記錄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去;

第二,所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類賬戶,也可以是不同類賬戶,但必須是兩個記賬方向,既不能都記入借方,也不能都記入貸方;

第三,記入借方的金額必須等於記入貸方的金額。

借貸記賬法是複式記賬法的一種。它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等式為理論依據,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一種科學複式記賬法。

賬戶機構

在借貸記賬法下,通常把賬戶分為左、右兩方,分別反映經濟業務的增加和減少。其中左方被稱為借方,右方被稱為貸方。

所有賬戶的借方和貸方都要按照相反的方向記錄其增減變動,即:一方登記資金的增加額,另一方就登記資金的減少額。

(1)資產類賬戶

資產類賬戶的結構是:增加數記入賬戶的借方,減少數記入賬戶的貸方。

(2)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結構是:增加數記入賬戶的貸方,減少數記入賬戶的借方。賬戶若有餘額,一般為貸方餘額,表示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結餘數。

(3)成本費用類賬戶

成本費用類賬戶的結構是:增加數記入賬戶的借方,減少數或轉銷數記入賬戶的貸方,該類賬戶在期末結轉後一般沒有餘額。

(4)收入類賬戶

收入類賬戶的結構是:增加數記入賬戶的貸方,減少數或轉銷數記入賬戶的借方,該類賬戶在期末結轉後一般沒有餘額。

意義套用

新涵義

借貸記賬法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並不是“純粹的”、“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的記賬符號。從字面涵義上看,“借”、“貸”二字的確是歷史的產物,其最初的涵義同債權和債務有關。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廣泛的運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係,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原來僅限於記錄債權、債務關係的“借”、“貸”二字已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它表示的內容應該包括全部經濟活動資金運動變化的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字面上的涵義,並在原來涵義的基礎上進一步升華,獲得了新的經濟涵義:

第一,代表賬戶中兩個固定的部位。一切賬戶,均需設定兩個部位記錄某一具體經濟事項數量上的增減變化(來龍去脈),賬戶的左方一律稱為借方,賬戶的右方一律稱為貸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確切的深刻的經濟涵義。“貸”字表示資金運動的“起點”(出發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某一具體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的“來龍”(資金從哪裡來);“借”字表示資金運動的“駐點”(即短暫停留點,因資金運動在理論上沒有終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的“去脈”(資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態)。這是由資金運動的內在本質決定的。會計既然要全面反映與揭示會計主體的資金運動,在記賬方法上就必須體現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

例如:

發生壞賬——借:壞賬準備;貸:應收賬款

收到票據——借:應收票據;貸:主營業收入,應交稅金

具體作用

借貸記賬法首先要知道借貸記賬法的對象是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過程和結果,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又是主要的會計要素。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這個公式是借貸記賬法的基礎

借貸記賬法的基本結構是:每個賬戶都分為“借方”和“貸方”,一般來說規定賬戶的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在賬戶的借方記錄經濟業務,可以稱為“借記某賬戶”;若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經濟業務時,則可以稱為“貸記某賬戶”。在會計實務上以“借”表示資產的增加和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以“貸”表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及資產的減少。具體地說,資產的增加應記在資產類的有關賬戶的借方,資產的減少應記在資產類的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應記在其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記在其有關賬戶的借方。凡賬戶若借方有餘額,表示為資產的餘額。凡賬戶貸方有餘額,表示為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餘額。一般資產類賬戶都為借方餘額,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為貸方餘額。其結構是不同的。

運用借貸記賬法加以處理如下:

1.資金流入企業的業務。即資產與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時增加。資產增加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增加記入有關賬戶的"貸方"。

2.資金在企業內部流動的業務。即資產、收入和費用之間或資產要素內部的增減。資產和費用的增加以及收入減少記入相關賬戶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資產和費用的減少記入相關賬戶的"貸方"。

3.權益轉化的業務。即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利潤三者之間或一個要素內部有增有減。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利潤增加記入相關賬戶的"貸方",減少則記入相關賬戶的"借方"。

4.資金退出企業的業務。即資產和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時減少。資產減少記入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減少則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類業務都要同時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和另一些賬戶的貸方,且記入雙方的金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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