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化簡史
De Lackner DH-4
二戰結束以來,美國軍方一直希望製造出輕便的單人飛行器來完成各種複雜的軍事任務。它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美軍製作的單人飛行器。也是首個個人飛行器。
機組人員: 1
發動機: 1 x Kieckhaefer Mercury Mark
額定功率:32kW
主鏇翼直徑:四點五七米
身高:二點一三米
起飛重量: 二〇六千克
空重: 七十八千克
最大速度: 一百二十公里每小時
巡航速度: 九〇公里每小時
服務上限: 一五二零米範圍: 二四公里
Hiller VZ-1
1953年年底美國海軍的海軍研究辦公室(美國海軍研究局),作為技術指導代理陸軍,授予迪希勒直升機契約,開發一個雙發動機涵道風扇垂直起降研究車輛的飛行平台系統,該工藝的目的是探討雙方的實用性涵道風扇作為推進股的第V /短距起落飛機和潛在的軍事價值的飛行平台作為一個戰術偵察和運輸車輛。第一個原型迪希勒機是在1954年9月完成並給予臨時,非標準海軍指定YHO - 1E 。車輛首次非系留飛行在1955年2月,並在其後不久易名為VZ - 1。
第一VZ - 1原型膛表面相似當代者拉克納HZ- 1和,這樣的機器,進行試點和雙40hp發動機在一個小圓形平台直接上述兩個康特拉鏇轉airscrews 。不同於那些HZ- 1 ,但是,迪希勒機器的球迷安裝在一個5英尺直徑管,下面安裝了8個移動葉片用來改善工藝的橫向穩定性。 該VZ - 1的試點直立背後的狹隘控制基座,他被擔保的安全帶,並守住了一套腳踏車一樣把手安裝一個簡單的扭油門和螺鏇槳轉矩控制。 飛行平台kinesthetically控制;開展定向運動的試點只會精益在希望的方向和改變工藝的高度的增加或減少發動機功率。
給軍隊良好深刻的印象VZ - 1的性能通過在最初的美國海軍研究局管理的飛行試驗方案,並在1956年11月下令修改例如一個單一的服務測試和業務評價。這第二個VZ - 1不同於第一個例
子中有三分之一40hp引擎,一個8英尺的直徑管不低於控制葉片,並簡化控制基座。 .第二波尼 (串列56-6944 )取得其處女航在1958年,次年被加入軍隊服務的三分之一,進一步修改的例子。這第三VZ -1 (串列56-6945 )的導管大大增加高度,一個單一的圓形腳架不是三和四點輪式起落架早先工藝,傳統的直升機型飛行控制,以及座位的試點。
該VZ - 1秒提供了大量有價值的信息垂直起降航班一般的價值,特別是涵道風扇,但最終被證明是太笨拙,太沉重,過於緩慢,過於機械微妙的是任何真正的價值在戰場上。.進一步發展的類型,因此暫停,所有這三類已從1963年的服務。
技術數據VZ - 1 (第一個原型)
發動機:2 ×尼爾森氫56
額定30kW 轉子整流罩直徑:一點五二米 身高:二點二六米 最大速度:一十六公里每小時
技術數據VZ -1 (第二個原型)
引擎: 3 ×尼爾森氫56 額定30kW 轉子整流罩直徑:二點四四米 身高:二點三九米起飛重量:三零零公斤 空重:二百一十公斤 最大速度: 十六公里每小時
技術數據VZ - 1 (第三原型)
引擎:3 ×尼爾森氫56 額定30kW 轉子整流罩直徑:二點四四米身高試點的席位:二點八七米 起飛重量:345公斤空重:二百五十五千克 最大速度:16公里每小時
克萊斯勒VZ-6
軍隊在1956年徵求建議輕型空中多用途車會,希望結合的多功能性和易於操作的無所不在吉普的能力飛越特別危險或困難的地形。 軍隊規劃者構想一個簡單而強大的工藝能力都徘徊和低空飛行著溫和的速度,能夠攜帶的有效載荷四百五十○公斤了幾個小時的“巡航高度”的1.5至2分。 幾家公司提交設計方案,並在1957年年初為原型開發契約授予克萊斯勒, 柯蒂斯-賴特和皮亞塞茨基。
克萊斯勒的條目中的“飛行吉普”的競爭是一個單一的地方工藝利用一500hp往復式發動機驅動兩個dueled螺鏇槳。 該引擎是位於市中心的矩形形狀的車,旁邊的抵消試驗的立場,其中dueled范前鋒和一個船尾。 .橡膠裙周圍以外的車輛的底部邊緣幫助維持風扇產生的升力,而向前推進的原因降低了工藝的鼻子和使用管式葉片轉移一些螺鏇槳'匯集到後方。
於1958年,系留飛行試驗1959年年初開始。 在毛重一千〇八十○千克的VZ一些- 6超重和不足,以及另外兩個例子遭受了嚴重的橫向穩定性的問題。 實際上,在過程中的第一個非栓“飛行”的第一個原型翻完全結束。 .試點逃脫,但沒有造成嚴重傷害的工藝本身損壞得無法修理。而不是補貼進一步昂貴的設計上的修改陸軍選擇終止VZ - 6的發展,都被棄置的原型於1960年。
技術數據克萊斯勒VZ - 6
發動機:1 ×萊卡明皮斯托發動機,額定370kW ,轉子直徑:二點六米,長度:六點五五米,身高:一點五八米,起飛重量:一千零八十零千克
Convair Model 49
包括兩個方面塔樓帶有XM的134支7.62毫米機槍或XM公司- 75 40毫米榴彈發射器。每個炮塔提供或者12000發7.62毫米彈藥或500 40毫米手榴彈。中心進行了XM的炮塔- 140 30毫米的加農炮1000發子彈。.該中心還可以安裝炮塔500黃蜂火箭,或第二次30毫米火炮。每個塔樓可以鏇轉和提升,並能夠被解僱的同時,坐在地上,在盤鏇,或在高速前進飛行。機械停止提供,阻止任何武器射擊鼻子船員艙室時,闡述著/下跌。.四個硬點位於兩個引擎艙,每個可攜帶一個燃料箱,三彩, 71枚TOW飛彈,或3 Shillelagh飛彈。 另外,這些hardpoints每個發動機艙可攜帶一個M40A1C 106毫米無后座力步槍和18發子彈。. 106毫米火炮了有效射程一點零零萬碼,並有效地打擊硬目標。所有的硬點可以鏇轉,使他們能夠為導向的風在高速飛行,或旨在而被解僱的任何前瞻性飛行或懸停。 4個外部燃料箱提供了多達1200加侖額外燃料渡輪航班。
該籠罩轉子車輛能夠垂直起飛和降落,就像一架直升機,也能徘徊。 推進系統由三個壽衣裝萊卡明LTC4B - 11渦軸發動機,雖然通用電氣T64 , T56艾利森和普惠JFTD12的影響。該引擎加上通過離合器,軸系和齒輪減少單位康特拉鏇轉可變螺距轉子內的壽衣。的主旨和升降系統是極其相互關聯的,擴增的裹屍布的主旨在某些情況下,補償相對較小直徑的轉子。發動機和齒輪箱分別位於三個艙兩旁的壽衣;第四發動機艙載的武器和航空電子設備。總體控制系統被認為是類似傳統直升機除取消循環間距功能。.康維爾計畫利用期間所取得的經驗海軍XFY - 1的Pogo計畫領域的縱向控制系統和動力裝置,並相信發展的風險是微乎其微的。
AirScooter II
美國AirScooter公司在一代的基礎上推出了二代AirScooter II超輕
型直升機,它採用同軸放置沿相反方向鏇轉雙螺鏇槳方案。這一方案在俄羅斯卡莫夫設計局設計的機型中經常採用,美國直升機製造奠基人伊戈爾·西科爾斯基也曾試驗過同軸直升機。
在AirScooter II利用四衝程汽油發動機驅動螺鏇槳,四衝程汽油發動機由美國AeroTwin公司配套研製,功率為65匹馬力,這種直升機鏇翼直徑為4.27米,飛行速度為90千米/小時。整個機身重量為360磅(約136公斤)
GEN H-4
來自長野縣松本市的engineering system株式會社旗下GEN公司的單人雙螺鏇槳直升飛機H-4。
H-4使用四缸125cc汽油發動機,最大飛行高度1000米,時速90km,連續飛行時間30分鐘。
前景
人們對於個人飛行器的追求一直沒有止境。隨著現代社會陸地交通越來越擁擠,個人飛行器普及的時代也是指日可待的。一些個人飛行器的模型也讓我們對未來的個人飛行器有了進一步
的認識。
即將開賣
2010年02月26日07:12南方報業網-南方都市報蔡東海我要評論(6)字號:T|T[導讀]這款個人飛行器裝備了一對200馬力的螺鏇槳推進器,加滿油後能在半小時內飛行30英里(約48.28公里),它的最高時速為60英里(約96.56公里),飛行高度最高可達2400米。
馬丁航空器製造公司的個人飛行器將量產並出售
本報綜合報導據英國媒體2月24日報導,紐西蘭基督城馬丁航空器製造公司計畫推出售價約為5萬英鎊的個人飛行器。
這款個人飛行器裝備了一對200馬力的螺鏇槳推進器,加滿油後能在半小時內飛行30英里(約48.28公里),其發明者是格倫馬丁,他於去年7月首次向公眾展示了這個夢幻機器。
報導說,該公司計畫每年製造500個這種飛行器。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因為飛行器的重量沒有達到115公斤,所以客戶不需要飛行執照就能駕駛它。
據該公司最近對這一飛行器所做的測試顯示,它的最高時速為60英里(約96.56公里),飛行高度最高可達2400米。
雖然優點多多,但馬丁航空器製造公司直到現在才吸引到足夠的投資來實現飛行器的批量生產,而工廠將會設在紐西蘭外一個未知的地點。
該公司董事長理察勞德表示這個飛行器非常適合急救服務、個人用戶甚至是軍方使用。(蔡東海)
相關法規
O章超輕型飛行器
第91.1301條適用範圍
本章規定了管理超輕型飛行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行的規則。在本章中,超輕型飛行器是
指由單人駕駛、僅用於娛樂或體育活動、不需要任何適航證的空中飛行器具,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
一:
(a)如無動力驅動,空機重量小於71千克(155磅);
(b)如有動力驅動,應當滿足下列限制:
(1)空機重量小於116千克(254磅),不包括在遇險時使用的飄浮和安全器械;
(2)燃油容量不超過20升(5美制加侖);
(3)全馬力平飛中,校正空速小於100千米/小時(55海里/小時);
(4)發動機停車後的失速速度不超過校正空速45千米/小時(24海里/小時)。
第91.1303條檢查的要求
(a)在局方要求時,按照本章運行超輕型飛行器的任何人應當允許局方檢查其飛行器是否適用
於本章的規定。
(b)在局方要求時,超輕型飛行器的駕駛員或運營人應當提供表明該超輕型飛行器只遵守本章
規定的可靠證據。
第91.1305條偏離
需要偏離本章要求實施運行的任何人應當持有局方頒發的書面偏離批准檔案。
第91.1307條合格證和登記
(a)超輕型飛行器及其部件和設備不要求按航空器適航審定標準進行審定,也不要求具有適航
證。
(b)局方對駕駛超輕型飛行器的人員沒有航空知識、年齡及經歷的具體要求,也不要求其具有
航空人員執照及體檢合格證。
(c)超輕型飛行器不要求國籍登記或噴塗任何標誌。
第91.1309條有危害的運行
(a)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產生危害的方式運行超輕型飛行器。
(b)任何人不得允許從超輕型飛行器上以對他人人身或財產產生危害的方式投放物體。
第91.1311條晝間運行
(a)超輕型飛行器只允許在日出至日落之間運行。
(b)如果超輕型飛行器裝有工作良好的防撞燈,且至少在5公里可見,仍可在公布的日出時間前
30分鐘和公布的日落時間後30分鐘的黎明和黃昏運行該飛行器。
第91.1313條在航空器附近運行的規則
(a)運行超輕型飛行器的人員應當保持警覺,觀察並避開其他航空器,並且將航行優先權讓給所
有航空器。
(b)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對其他航空器產生碰撞危險的方式運行超輕型飛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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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動力的超輕型飛行器應當將航行優先權讓給無動力的超輕型飛行器。
第91.1315條在人口稠密區上空運行
任何人不得在城市、集鎮、居民區的人口稠密區或任何露天人群集會上空運行超輕型飛行器。
第91.1317條在特定空域裡的運行
未經空中交通管制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管制空域內運行超輕型飛行器。
第91.1319條在空中危險區、空中禁區或空中限制區的運行
未經使用或控制空中危險區、禁區或限制區機構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空中危險區、禁區或限
制區內運行超輕型飛行器。
第91.1323條地面目視參考
在不能看清地面目視參考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運行超輕型飛行器。
第91.1325條飛行能見度和距離雲的要求
任何人不得在飛行能見度或距雲距離小於本規則第91.155條要求的基本目視飛行規則最低天氣
標準時運行超輕型飛行器。
O章超輕型飛行器第91.1301條適用範圍本章規定了管理超輕型飛行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行的規則。在本章中,超輕型飛行器是指由單人駕駛、僅用於娛樂或體育活動、不需要任何適航證的空中飛行器具,並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a)如無動力驅動,空機重量小於71千克(155磅);(b)如有動力驅動,應當滿足下列限制:(1)空機重量小於116千克(254磅),不包括在遇險時使用的飄浮和安全器械;(2)燃油容量不超過20升(5美制加侖);(3)全馬力平飛中,校正空速小於100千米/小時(55海里/小時);(4)發動機停車後的失速速度不超過校正空速45千米/小時(24海里/小時)。第91.1303條檢查的要求(a)在局方要求時,按照本章運行超輕型飛行器的任何人應當允許局方檢查其飛行器是否適用於本章的規定。(b)在局方要求時,超輕型飛行器的駕駛員或運營人應當提供表明該超輕型飛行器只遵守本章規定的可靠證據。第91.1305條偏離需要偏離本章要求實施運行的任何人應當持有局方頒發的書面偏離批准檔案。第91.1307條合格證和登記(a)超輕型飛行器及其部件和設備不要求按航空器適航審定標準進行審定,也不要求具有適航證。(b)局方對駕駛超輕型飛行器的人員沒有航空知識、年齡及經歷的具體要求,也不要求其具有航空人員執照及體檢合格證。(c)超輕型飛行器不要求國籍登記或噴塗任何標誌。第91.1309條有危害的運行(a)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產生危害的方式運行超輕型飛行器。(b)任何人不得允許從超輕型飛行器上以對他人人身或財產產生危害的方式投放物體。第91.1311條晝間運行(a)超輕型飛行器只允許在日出至日落之間運行。(b)如果超輕型飛行器裝有工作良好的防撞燈,且至少在5公里可見,仍可在公布的日出時間前30分鐘和公布的日落時間後30分鐘的黎明和黃昏運行該飛行器。第91.1313條在航空器附近運行的規則(a)運行超輕型飛行器的人員應當保持警覺,觀察並避開其他航空器,並且將航行優先權讓給所有航空器。(b)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對其他航空器產生碰撞危險的方式運行超輕型飛行器。82(c)有動力的超輕型飛行器應當將航行優先權讓給無動力的超輕型飛行器。第91.1315條在人口稠密區上空運行任何人不得在城市、集鎮、居民區的人口稠密區或任何露天人群集會上空運行超輕型飛行器。第91.1317條在特定空域裡的運行未經空中交通管制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管制空域內運行超輕型飛行器。第91.1319條在空中危險區、空中禁區或空中限制區的運行未經使用或控制空中危險區、禁區或限制區機構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空中危險區、禁區或限制區內運行超輕型飛行器。第91.1323條地面目視參考在不能看清地面目視參考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運行超輕型飛行器。第91.1325條飛行能見度和距離雲的要求任何人不得在飛行能見度或距雲距離小於本規則第91.155條要求的基本目視飛行規則最低天氣標準時運行超輕型飛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