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優先證券

信託優先證券是一種兼具股票和債券雙重屬性的證券。由一家公司先創立一個信託,然後再向該信託發行債券。由於支付給該信託的利息可以抵稅,所以公司可以實現避稅目的。信託優先證券通常由銀行控股的公司發行。

信託優先證券是一種兼具股票和債券雙重屬性的證券。由一家公司先創立一個信託,然後再向該信託發行債券。由於支付給該信託的利息可以抵稅,所以公司可以實現避稅目的。信託優先證券通常由銀行控股的公司發行。
由於兼具股票和債券雙重屬性,這種證券通常期限都很長(30年或以上),允許發行人提早贖回,按固定或浮動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時按票面價值支付。此外,發行信託優先證券的銀行控股公司,通常允許長達5年的延期利息支付。
這種混合特性的主要優點,就是稅收、會計和信貸上的優惠待遇。相較於其他類型混合證券(如不受信託干預而直接向投資者發行的同類型債券),信託優先證券還有一個優點,即如果由一家銀行控股公司發行,出於監管目的這些證券將被作為資本(股票/自有資金)處理,而不作為債務處理。
這就是信託優先證券絕大多數都由銀行控股公司發行,儘管任何公司都可以發行的原因。
結構
發行公司首先創立德拉瓦州信託(有時康乃狄克信任也很常見),並持有該信託100%的普通股。然後再向投資者發行優先股。發行優先股所得的收益全部歸於該公司。作為交換,該公司再向該信託發行次級債券,本質上與信託優先股有著同樣的條件。除創立信託外,這些所有步驟都在同時發生。如果發行公司是一家銀行控股的公司,它通常還將保證信託優先股的利息,並承諾到期支付。
優點:
銀行控股公司會使用信託優先證券,因為他有著優惠的稅收和會計方法,以及較寬鬆的監管資本待遇。具體來說,次級債務證券和國稅局的債務面臨一樣的徵稅方法,所以利息支付被扣除了。相比之下,優先股的股息是從稅後收入中支付的。該公司因此可能享有顯著降低的資金成本。
如果是由一家銀行控股的公司發行,則可視其為資本而非銀行監管下的債務;這些資本如果有明確的特徵,甚至可以當做最優資本(一級資本)。由於銀行可以擁有的債務(如保證金)總量受限於其資本組合,這一監管方法十分受歡迎,這也是銀行控股公司鍾愛信託優先結構的原因所在。
如要有資格成為一級資本,在對優先股股東的分紅方面,這些機構必須進行至少連續五年的延期。此外,公司間貸款必須附屬於其他次級債務,而且其合理的成熟期最長。這些要素的數量,與其他一些被銀行控股公司視為一級資本的累積優先股加總後,高達到所有核心資本要素總量的25%,這些核心資本包括長期累積優先證券和信託優先證券。非金融公司更傾向於採用不太複雜的結構,如直接面向公眾發行低次的附屬債務
缺點:
信託優先證券的主要缺點是成本過高。由於信託優先證券償還順序位於所有發行人的其他債務之外,並且具有可提前贖回、利息可延期支付、投資者可要求高利率等特點,因此其收益率及風險都大大超過了普通優先債或次級債。此外證券的發行成本非常高。不僅投資銀行將證券出售給公眾將收取高額的承銷費,還需要支付給法律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高昂的法律和會計費用。公眾們還認為在最近的金融危機中一些銀行的失敗也與此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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