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燈

信號燈

道路交通信號燈是交通安全產品中的一個類別,是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改善交通狀況的一種重要工具。適用於十字、丁字等交叉路口,由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控制,指導車輛和行人安全有序地通行。LED(發光二極體)是近年來開發生產的一種新型光源,具有耗電小(電流只有10~20mA)、亮度高(光強可達上萬個mcd)、體積小(直徑最小可達3mm)、重量輕(一顆發光二極體僅重零點幾克)、壽命長(平均壽命10萬小時)等優點。現已逐步代替白熾燈、低壓鹵鎢燈製作道路交通信號燈。

基本信息

特點

信號燈信號燈
1、特點及性能

(1)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GB14887-2006標準。

(2)外觀設計:信號燈桿所裝燈具為400×400mm紅黃綠三色高亮度像素管發光燈具(箭頭燈)像素管直徑50mm。

(3)光源:採用進口晶片四元素超高亮發光二極體(LED),壽命大於10萬小時

2、性能指標

額定功率:¢400 mm單燈額定功率小於或等於15W。

額定電壓:AC176=264V,50HZ。

發光強度:紅928CD,黃714CD,綠989CD 光源壽命:大於10萬小時。

可視角度:大於30度

可視距離:¢400 mm信號燈≥500m

外殼防護等級:≥IP53

耐溫:-40℃~+75℃

絕緣電阻:大於500MΩ

介電強度:耐壓1440VAC

防塵:符合GB14887-2006標準

抗振動:符合GB14887-2006標準

抗風壓:145KM/H

歷史

交通指揮燈是非裔美國人加萊特摩根在1923年發明的。此前,鐵路交通已經使用自動轉換的燈光信號有一段時間了。但是由於火車是按固定的時刻表以單列方式運行的,而且火車要停下來不是很容易,因此鐵路上使用的信號只有一種命令:通行。公路交通的紅綠燈則不一樣,它的職責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告訴汽車司機把車輛停下來。

開車的人誰也不願意看到停車信號。美國夏威夷大學心理學家詹姆斯指出,人有一種將剎車和油門與自尊相互聯繫的傾向。他說:駕車者看到黃燈亮時,心裡便暗暗作好加速的準備。如果此時紅燈亮了,馬上就會產生一種失望的感覺。他把交叉路口稱作“心理動力區”。如果他的理論成立的話,這個區域在佛羅伊德心理學理論中應該是屬於超我(supere go)而非本能(id)的範疇。

俗稱紅綠燈。19世紀初,在英國中部的約克城,紅、綠裝分別代表女性的不同身份。其中,著紅裝的女人表示我已結婚,而著綠裝的女人則是未婚者。後來,英國倫敦議會大廈前經常發生馬車軋人的事故,於是人們受到紅綠裝啟發,1868年12月10日,信號燈家族的第一個成員就在倫敦議會大廈的廣場上誕生了,由當時英國機械師德·哈特設計、製造的燈柱高7米,身上掛著一盞紅、綠兩色的提燈--煤氣交通信號燈,這是城市街道的第一盞信號燈。在燈的腳下,一名手持長桿的警察隨心所欲地牽動皮帶轉換提燈的顏色。後來在信號燈的中心裝上煤氣燈罩 ,它的前面有兩塊紅、綠玻璃交替遮擋。不幸的是只面世23天的煤氣燈突然爆炸自滅,使一位正在值勤的警察也因此斷送了性命。

種類

包括 交通信號燈、 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全國實行統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1)交通信號燈。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慢行或警示。《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將 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2)交通標誌。包括指示標誌、警告標誌、禁令標誌、指路標誌、旅遊區標誌、道路施工安全標誌和輔助標誌。

(3)交通標線。分為: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禁止標線。

(4)交通警察的指揮。交通警察的指揮分為:手勢信號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揮信號。

公路

公路交通信號燈的種類有:機動車道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非機動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移動式交通信號燈,太陽能閃光警告信號燈,收費站天棚信號燈。

鐵路

鐵路信號燈鐵路信號分為視覺信號和聽覺信號,可以說是有聲有色,多姿多彩。它們是指示列車運行和調車作業的命令,有關行車人員必須嚴格執行。

鐵路信號是人們在實踐中逐步發明和完善的。早期的鐵路開始行車時,是由鐵路職工騎馬在前面引導列車運行。為了醒目,他們帶著禮帽,身穿黑大衣和白色褲子,用手信號指揮列車前進或停止。當時鐵路僅限於白天行車,列車很少,速度大約每小時6~16公里,所以由人騎馬來指揮,安全上沒什麼問題。以後,列車對數多了,速度也快了,騎馬已跑不過火車,跟在火車後面打信號還有什麼用?為了確保全全,人們開始研究固定的信號設備:用一塊長方形的板子,橫向線路是停車信號,順向線路是進行信號。可是順向線路的板子實際上很難看見,所以又在頂端加塊圓板。當必須在晚間開車時,就以紅色燈光表示停車信號,白色燈光表示進行信號。隨著列車速度的不斷提高,要求從遠方就能準確看到信號的顯示。人們發現,在面積相等的情況下,圓形、方形和長方形相比,以長方形看得最遠。因此,1841年 英國人戈里 高利提出用長方形臂板作為信號顯示,裝設在倫敦橋車站。這是鐵路上首次使用的臂板式信號機。這種臂板式信號機有兩種顯示:水平位置表示停車信號,向下傾斜45度表示進行信號。夜間仍用紅色燈光表示停車,用白色燈光表示進行。但是,後來發現白色燈光容易和鐵路附近的家用燈光混淆,就改用了綠色燈光。

類型

1、二值信號燈:

最簡單的信號燈形式,信號燈的值只能取0或1,類似於互斥鎖。

雖然二值信號燈能夠實現互斥鎖的功能,但兩者的關注內容不同。信號燈強調共享資源,只要共享資源可用,其他進程同樣可以修改信號燈的值;互斥鎖更強調進程,占用資源的進程使用完資源後,必須由進程本身來解鎖。

2、計數信號燈:

信號燈的值可以取任意非負值(當然受核心本身的約束),用來統計資源,其值就代表可用資源的個數。

技術要求

1) 交通信號燈系列產品及規格要求:熱鍍鋅框架式燈桿件符合國家標準。一體化信號燈,不允許採用包箍或支架連線,以保證美觀。

2) 道路交通信號燈必須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號燈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的要求。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必須是近2年內送檢且在有效期內,無有效期或超過建議檢測期的視為無效檢測報告。

3) 機動車道信號燈為直徑400mm箭頭燈,紅、黃、綠三個為一組;外殼:純黑色,鋁壓鑄。

4) 道路交通信號燈生產廠家需出具國標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資格證書或具有國內國際相近似的標準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資格證書,以保證供貨的質量穩定。

5) LED管必須是四元素,使用壽命不少於50000小時。(LED管必須為國外知名廠家的產品)。

6) 交通信號燈外形應與南京市現使用的信號燈外形基本一致。外觀:信號燈外殼、色片及密封圈表面應平滑,無缺料、無開裂、無銀絲、無明顯變形和毛刺等缺陷。

7) 道路交通信號燈的各項技術指標(如:防護等級、溫度、高低溫、振動、電氣性能等)需經省級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測,並出具相應檢測報告。

8) 道路交通信號燈透鏡採用高透光率聚碳酸脂製造,使其在10年使用壽命期內不會明顯褪色。

9) 道路交通信號燈燈殼結構要求採用鋁材壓鑄製造,開啟式;外殼表面噴塑,顏色為黑色,美觀輕巧,便於維修與安裝。

10) 道路交通信號燈內所有密封應採用矽橡膠材料,使其在10年使用期內在高溫和低溫環境下不至於出現老化和硬化現象。

11) 道路交通信號燈除電氣零件外其餘具有不低於10年的抗老化性能、抗腐蝕性能,在10年使用期內金屬件不能出現銹斑。

12) 道路交通信號燈的附屬金屬結構件、標準緊固件套用不鏽鋼製造,以符合GB14887-2006的相關規定。一體化信號燈,不允許採用包箍或支架連線,以保證美觀。

13) 道路交通信號燈出線孔應設定在燈殼的背面,並且能容納¢20的電纜自由通過,以利於線路安裝和連線其他設備,而且電纜進入口應有可靠的絕緣、防水、防塵措施,確保該道路交通信號燈不低於應有的IP55防護等級。

14) 紅色、黃色LED管發光強度大於600CD,採用國外著名公司生產的TS晶片封裝。綠色LED管發光強度大於600CD,採用進口晶片封裝。全螢幕燈LED管數量:全螢幕紅、黃、綠≥162粒

15) LED使用壽命不少於80000小時,LED信號燈可視距離不低於500米,單燈功率小於15W,工作電壓在AC180-260之間,無顏色變化。

16) PCB電路板要採用阻燃材料製作的剛性印刷電路板,並進行鍍錫處理,鍍層無氧化,焊接面加綠色阻焊層,板厚1.8MM以上。

17) 每個發光單元的引線,應採用符合國家電工標準的導線,線徑不小於0.75平方毫米,紅、黃、綠色的三種發光單元除迴路線外應分別用紅、黃、綠色的導線。

18) 信號燈具電源部分不得採用電阻電容降壓的方法。

19) 所有元器件都進行老化實驗,並分別進行電參數及光參數測試。測試參數作為驗收檔案的一部分。

技術要求

1) 交通信號桿採用埋弧吊裝焊接。

2) 外表處理熱鍍鋅噴塑。

3) 抗風力:45kg/mh。

4) 外表處理:酸洗磷化後熱鍍鋅噴塑。

5) 焊接平整、光滑牢固可靠。

6) 外型:等徑、錐型、變徑。

7) 基本結構:道路交通信號桿、標誌桿應由立桿、連線法蘭、造型支臂、安裝法蘭及預埋鋼結構構成。

8)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應為耐用結構,由能承受一定的機械應力,電動應力及熱應力的材料構成,此材料和電器元件應採用防潮,無自爆,耐火或阻燃產品。

9)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的所有外露金屬表面均應採用熱浸鍍鋅層防護,鍍鋅層均勻且厚度不小於55μm。

10)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結構裝配的質量應滿足下列要求:

11)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高度允許偏差±200mm;

12)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截面尺寸允許偏差±3mm;

13)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安裝後塔軸線位移允許偏差±5mm;

14)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垂直允許偏差為塔身高度的1/1000;

15)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尺寸應協調一致,桁架塔塔身應對燈架升降起到良好的導向、定位作用。

16) 鋼結構的聯接螺栓應簡單統一,螺栓規格宜採用M16,連結應有防鬆動措施,且牢固可靠。

17)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所有焊接處焊縫應符合標準要求,表面應光滑平順,無氣孔、焊渣、虛焊及漏焊等缺陷。

18) 在滿足最大風荷載強度的條件下,立桿及其主要構件頂部的位移(繞度值)應不小於立桿及其主要構件高度的1/200.

19)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具備防雷功能。燈具的非帶電金屬形成整體,通過外殼上的接地螺栓與接地線連線。

20)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外殼的防護等級不小於:IP55,立桿及其主要構件的防護等級應滿足露天使用環境的要求。

21)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應設有可靠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應≤10歐姆。

22)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基礎的型式和尺寸應根據燈塔安裝處的地震烈度、風荷載強度、地質條件及用戶提出的具體要求確定,應按照要求提供具體安裝圖樣及必要的施工要求(具體應包含:基礎混凝土強度不得低於C20;基礎頂部應預埋M24地腳螺栓,螺栓露出基礎高度應不小於100mm,螺栓的預埋位置偏差不得大於±2mm;引入電纜預埋鋼管的位置及規格等)。

23) 立桿及其主要構件的室外控制開關箱應採用不鏽鋼箱體,並對其表面作噴塑處理。

24) 立桿採用 Φ159×6直縫鋼管;立桿與橫支臂的連線端頭(0.2m)採用Φ89×4.5直縫鋼管,焊接加強板(δ10鋼板) 保護;立桿與基礎採用 法蘭盤加預埋螺栓連線,焊接加強板(δ10鋼板) 保護;橫支臂與立桿端頭連線方式採用法蘭盤連線,並進行焊接加強板(δ10鋼板) 保護;立桿的中心軸線距橫支臂靠路中心一側端頭的間距為5m。橫支臂採用Φ89×4.5直縫鋼管;且橫支臂中間均勻焊接立管3根,採用Φ60×4.5鋼管。

25) 標誌桿整體熱鍍鋅。

26) 在施工時,基礎為現場澆注。澆注前在事先挖好的坑槽中鋪20CM厚沙墊層。標誌桿的基礎上表面與桿周圍最的道路基礎設施的標高相同。

27) 安裝符合國標的標誌牌面積不超過4.5平方米時,抗風能力為8級。

28) 標誌桿安裝完畢後,焊接地腳螺母保護帽。

前景

新式的 紅綠燈能將闖紅燈的人拍照下來。犯事的司機不久就會收到罰款單。有的 紅綠燈還具備監測車輛行駛速度的功能。

中國情結

中國最早的馬路紅綠燈,是於1928年出現在上海的英租界。

2013年1月3日,據公安部網站訊息,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新交規(《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在規範駕駛行為、減少交通違法、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已初步顯現。這位負責人指,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嚴格執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涉及億萬駕駛人。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吸納民眾的合理化建議。

設定

據中國公安部網站訊息,公安交管部門表示將認真吸納民眾的合理化建議,進一步加快交通信號燈設定和使用不規範問題的整改力度,完善執法異議受理、核查、處理工作規範,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不斷改進工作。

2013年1月1日起,新交規“闖黃燈罰6分”正式實施。新交規正式實施也再次引發民眾對“闖黃燈也會被罰”的爭議,有網友表示,黃燈失去意義,乾脆取消;有網友表示,“違背牛頓第一定律”,隨時準備燈前急剎,會造成更多追尾事故。對於新交規,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摒棄固有陋習,適應新規範,有些駕駛人難免出現不適,“拍磚”、“吐槽”可以理解。

但這位負責人進一步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嚴格執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涉及億萬駕駛人。

據介紹,元月1日至3日18時,全國沒有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沒有發生長時間、長距離交通擁堵,交通安全形勢平穩,道路秩序良好。全國共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204起,同比下降22%。交通違法行為也大幅下降,其中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2157起,同比下降66%;酒後駕駛124起,同比下降72%;涉牌涉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7822起,同比下降 53%。由此可見,新規在規範駕駛行為、減少交通違法、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已初步顯現。

近十年中國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2012年保有量達2.4億輛,新增機動車1510萬輛,中國已經步入“汽車社會”,但全社會還缺乏與之相適應的安全規則、文明素養、公共責任感。當前,致人死傷的惡性交通事故仍處於高發、多發期,2012年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近20萬起,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為保護廣大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迫切需要進一步嚴格管理、嚴格執法,嚴厲查處危險交通違法行為。為此,這位負責人呼籲廣大交通參與者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尊重彼此路權,禮讓斑馬線,寧讓三分、不搶一秒。

2013年1月1日起新交規開始實施,有關“闖黃燈扣6分”的規定,在車主中引起很多爭議。有車主稱,見黃燈亮起即停在停止線很難掌控。要么需要提前在路口把車速降至極低,但這會增加交通擁堵,要么隨時準備燈前急剎,但這會造成很多追尾事故。

針對上述網友反映的問題,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號設定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採納、不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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