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項下銀行承兌匯票人民幣貼現

 基本信息

信用證項下銀行承兌匯票人民幣貼現業務
一、業務定義
代理出口商取得進口商開具的信用證後,在信用證的額度內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作為預付款支付給國內生產商,由生產商向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業務。
二、適用對象
具有短期融資需求的出口型企業。
三、特點和優勢
1.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2. 減少財務費用,促進進出口貿易;
3. 操作手續簡便。
四、操作步驟
1. 貼現申請人提出業務申請,提交相應的資料;
2. 票據營業部進行票據查詢和票據及跟單資料的審核;
3. 雙方簽訂業務契約;
4. 票據營業部劃撥資金。
五、所需資料
1. 信用證及副本複印件;
2. 出口代理協定與該協定項下的交易契約;
3. 其他所需資料參照《商業匯票貼現業務》。

銀行承兌匯票真偽識別方法

一查:即通過審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來辨別票據的真偽。
1.清晰性:主要指票據平整潔淨,字跡印章清晰可辨,達到“兩無”,即:—無污損,指票面無摺痕、水跡、油漬或其他污物。—無塗改,指票面各記載要素、簽章及背書無塗改痕跡。
2.完整性:主要指票據沒有破損且各記載要素及簽章齊全,達到“兩無”,即:無殘缺,指票據無缺角、撕痕或其他損壞。無漏項,指票面各記載要素及背書填寫完整、各種簽章齊全。
3.準確性:主要指票面各記載要素填寫正確,簽章符合《票據法》的規定,達到“兩無”,即:
無錯項,指票據的行名、行號、匯票專用章等應準確無誤,背書必須連續等。
無筆誤,指票據大、小寫金額應一致,書寫規範,簽發及支付日期的填寫符合要求(月份要求1,2月前加零,日期要求1-9前加零,10,20,30前加零)
4.合法性:主要指票據能正常流轉和受理,達到“兩無”即:
無免責,指注有“不得轉讓”、“質押”、“委託收款”字樣的票據不得辦理貼現。
無禁令,指票據應不屬於被盜、被騙、遺失範圍及公檢法禁止流通和公示催告範圍。
二聽:即通過聽抖動匯票紙張發出的聲響來辨別票據的真偽。
用手抖動匯票,匯票紙張會發出清脆的響聲,能明顯感到紙張韌性,而假票的紙張手感則軟、綿、不清脆,而且票面顏色發暗、發污,個別印刷處字跡模糊。
三摸:即通過觸摸匯票號碼凹凸感來辨別票據的真偽。
匯票號碼正、反面分別為棕黑色和紅色的滲透性油墨,用手指觸摸時有明顯的凹凸感,假票的號碼則很少使用滲透性油墨,而且用手指觸摸時凹凸感不明顯。
四比:即藉助票面“四種防偽標誌”比較來辨別票據的真偽。
1.紙張防偽:不需藉助儀器可看到在匯票表面無規則的分布著色彩纖維;匯票紙張中加入一種化學元素,如用酸、鹼性物質進行塗改,匯票則會變色。
2.油墨防偽:匯票正中大寫金額線由螢光水溶線組成,如票據被塗改、變造,此處則會發生變化,線條會消失。
3.縮微文字:匯票正面“銀行承兌匯票”字樣的下劃線是由漢語拼音“HUIPIAO”的字樣組成;匯票中間是由漢語拼音“HUIPIAO”字樣的縮微文字組成的右斜線,橫貫整個票面的寬頻區域。
4.印刷防偽:匯票右下角的梅花花心內為小寫漢語拼音H的字樣。注意H字母應為空心。
五照:即藉助鑑別儀的“四個燈”來辨別票據的真偽。
1.放大燈:在放大燈下可觀測到匯票正面的印刷紋路清晰連續,且紙張無塗改變色痕跡。同時,還可通過子母放大鏡的子鏡觀測到匯票正面清晰連續的縮微文字。
2.短波燈:在短波燈下可觀測到匯票背面的二維標識碼在燈下呈淡綠色螢光反應。
3.長波燈:在條波燈下可以觀測到在匯票表面無規則地分布著螢光纖維;匯票正面大寫金額線有紅色螢光反應;匯票的左上角印有紅色的承兌行行徽,呈現桔紅色;匯票字樣右側有暗記,為各行行徽(工行為“ICBC”字樣),長波燈下呈淡綠色螢光反應。
4.水印燈:在水印燈下可以觀測到匯票內部排列著黑白水印相間的小梅花,以及“HP”字樣,一正一倒,一陰一陽的進行排列,位置不固定,定向不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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