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講

俗講

俗講,漢族說唱文學體裁名。古代寺院講經中的一種通俗講唱。流行於唐代。多以佛經故事等敷衍為通俗淺顯的變文,用說唱形式宣傳一般經義。其主講者稱為“俗講僧”。俗講的名稱,始見於唐初,實即六朝以來的齋講,乃是套用轉讀、梵唄和唱導來作佛經的通俗講演的。俗講技藝由寺院走向民間,成為民間轉變,終又進入宮廷,客群遍布唐五代時中土社會的各個階層。俗講開始時,只有講經文一類的話本,後來漸采民間流行的說唱體如變文之類,以增強其化俗的作用。

來歷

俗講俗講

在唐代,寺院講唱主要由經師和唱導師擔任,他們互相配合,以

轉讀和唱導為講經化俗的手段。僧講和尼講對舉,側重於講經者身份性別的差異;而僧講和俗講並提,則意味著講經內容和聽講對象的差異。面對俗眾的講經,以通俗故事為講唱主體,以勸輸寺資為講唱目的。這種俗講源於寺院傳統的唱導,俗講僧尊為法師,俗講在唐時因帝王的支持而發展到鼎盛。俗講技藝由寺院走向民間,成為民間轉變,終又進入宮廷,客群遍布唐五代時中土社會的各個階層。

俗講的作品

由於俗講的宗教色彩逐漸淡薄,不限於講說佛經,而較多的接近現實社會,為人們所喜聞樂見,因此受到正統派僧人和封建統治階級的迫害。文敘曾被冠以“假託經論”的罪名,屢次遭到杖脊和流放(宋趙□《因活錄》)。可見俗講內容的世俗化已非嚴酷處分所能禁止。其後,俗講完全脫離了宗教,成為民間說唱,在內容和形式上都突破了宗教的局限,其題材愈加廣闊,音樂上日趨民族化。敦煌發現了一些非宗教性的變文,如歷史故事《舜子至孝變文》、《列國傳》(伍子胥過昭關故事)、《秋胡變文》、《明妃曲》(一題《王昭君變文》),敘說唐朝時事的《西征記》(一題《張議潮變文》),民間故事《韓朋賦》等。俗講的名稱,始見於唐初,實即六朝以來的齋講,乃是套用轉讀、梵唄和唱導來作佛經的通俗講演的。本來隨著佛經的傳入,就有轉讀(即詠經)和梵唄(即歌贊)的發生,另外又有唱導的繼起。唱導原為說唱教導之意。從講解經論義理,變為雜說因緣譬喻,使一般大眾更易理解佛教教義,這就是慧皎所謂“宣唱法理開導眾心”(《高僧傳》卷十三唱導)之法。唱導與俗講的性質雖然有所不同,但是二者均以因時制宜隨類化俗為主要的方法與目的,並且所用材料亦大致相同。《廣弘明集》卷十五有梁簡文帝《唱導文》一篇,王僧孺《禮佛唱導發願文》一篇,巴黎圖書館所藏《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及倫敦博物館所藏《回向文》,其體例與《廣弘明集》所收,俱約略相似。因此俗講制度的一部分也可溯源於唱導。俗講開始時,只有講經文一類的話本,後來漸采民間流行的說唱體如變文之類,以增強其化俗的作用。但變文與講經文的體制不同,也別有其淵源。中唐時代,約在文宗太和九年以前,長安諸寺往往有奉敕開演俗講的法會(一般俗講,是不依敕令的)。寶曆二年(826)敬宗還親臨興福寺觀沙門文漵俗講(《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三《唐紀·敬宗紀》),由此推知其開講時當有莊嚴的儀式。近人發現巴黎圖書館藏P.3849號敦煌卷子一卷,紙背文字二段,一為《佛說諸經雜緣喻因由記》,一為俗講儀式,後附虔齋及講《維摩經》儀式。所記俗講儀式有作梵、禮佛、唱釋經題、說經本文、回向、發願等,與講經儀式無大出入,唯多說押座一式,這大概是俗講所特有的。此外參加俗講的也有法師和都講,法師主講,都講唱釋經題,與正式講經無異。

特點

俗講流行區域極廣,存在時間久長,但在北宋時,由於政治的原因,與異教一齊遭受禁止,至南宋已名存實亡。但它的影響卻極其廣大,宋以後說話人(分小說、說經及說參請、講史書、合生商謎四科)、話本、寶卷、諸宮調、彈詞等,均可溯源於此。

所屬分類

古代樂種

中國古代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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