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齋飯

原始佛教時的僧人以乞食為生,在律藏中關於“食”的規定非常多,都是佛陀依著當時的情境而加以制定的。 食存五觀“過堂”,也是中國叢林中特有的儀制,它在僧伽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早、午齋的過堂,是出家人五堂功課中的兩堂。 提供藥石佛制僧人日中一食、過午不食,中唐以前中國僧人皆嚴格持午,漸漸地,也如同乞食一般,經過時空的演變、適應而被放棄了。

飲食,是生物維繫色身的要件之一。一般人每日塵勞奔忙,最低限度的目標便是求得衣食溫飽,如果能吃飽穿暖後,最好還能吃得好,穿出地位;對出家僧人而言,要能專心辦道,首先也是必須安頓色身,但佛陀教導比丘將食物視為“藥”,只是以食物治療飢病,滋養色身,長養慧命,不可恣意貪食。
原始佛教時的僧人以乞食為生,在律藏中關於“食”的規定非常多,都是佛陀依著當時的情境而加以制定的。佛教傳入中國後,為適應民情風俗,中國僧人食物的來源、形式與內容,就產生了另一番新的風貌。
農禪生活 自耕自食
佛世時,比丘們身披袈裟,手持著缽,四處乞食游化,只有在雨季里,才回到精舍或固定的一處結夏安居,此時不再出外托缽。對僧人而言,“乞食”蘊涵著深遠的意義──一方面是降伏驕慢,不貪美味,毫無選擇,專心修道;另一方面則是藉著乞食因緣與居士接觸,給予布施種福田、說法的機會。所以,乞食是僧人的正命,墾土掘地、種植蔬果以致傷害生命,這是原始佛教所不許的。
佛教初傳中土,中國沙門仍然堅守著佛陀的遺教,後來僧人逐漸放棄托缽乞食的方式,最早可見的記錄是東晉安帝義熙元年(西元四○五年)道恆的《釋駁論》中指出當時沙門“或墾殖田圃,與農夫齊流”,可知當時僧人已開始耕種了。
為什麼中國僧人無法再過乞食的生活呢?這與中國的民情及僧團在中國的發展有關。
在中國的文化里,“乞討”是卑賤的行為,何況在普遍重視勞動的大社會,僧人乞食,被視為“不事勞作,不事生產”,難以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同與尊敬;其次僧團人數不斷增加擴大,寺院又位處偏遠,端賴托缽乞食有實質的困難。在此情況下,自南北朝以降,皇室貴族以賜田與舍田的方式供養僧人,不再直接布施飲食;相對地,僧團也必須自行組織生產的方式,以便自給自足。
到唐朝時,馬祖大師創建叢林,百丈禪師立下清規,正式開啟中國僧伽生活新型態,僧人開始過著“晝而農、夜而禪”自耕自食的農禪生活,百丈禪師“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身體力行的高風亮節,成為後代僧人效法的榜樣,在作務中修行也成為僧人奉行不渝的信念。
菜根香,佛門悲心長
比之原始佛教的飲食,中國佛教最突顯的是“素食”。在佛世時,僧人既是乞食,居士供養什麼,比丘就接受什麼,因此佛陀並未禁止僧人食肉,除了象肉、馬肉、龍肉、人肉不得吃,其餘肉類,只要不見殺、不聞殺、不為我殺(三淨肉),皆可接受(見四分律)。
而大乘佛教是嚴禁肉食的,《梵網經菩薩戒本》即指出“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涅盤經》中也說“食肉者,斷大慈種”。以慈心戒殺素食,正是悲憫眾生、長養大乘慈悲的表現。
中國僧人素食也和篤信大乘佛教的梁武帝有莫大的關係。公元五一一年梁武帝召集諸沙門立誓永斷酒肉,並以法令公告,違者嚴懲。由於帝王的推動,加上中國寺院自耕自食,廣大的莊園提供素食來源,這項教團改革,收到極大的成效,直至今日中國佛教僧團仍堅行素食。
以往的寺院經濟普遍貧困,加以僧人勤儉,醃醬特多,每日齋飯,除中午一餐吃飯外,多半食粥,佐以陳年醃菜。現今台灣拜經濟成長之福,僧人的飲食也隨著轉變,諸如素食人口快速增多,素食館相繼設立,素食製成品種類多樣化了。近幾年更颳起回歸自然之風,清淡的生食、素食自然成了新時代的寵兒,從健康的角度來看,它已漸漸脫離了宗教的素食了。
二時過堂 食存五觀
“過堂”,也是中國叢林中特有的儀制,它在僧伽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早、午齋的過堂,是出家人五堂功課中的兩堂。
當雲板響起,大眾搭衣魚貫進入五觀堂,依序就坐,向上問訊後維那起腔,大眾齊唱“供養偈”,供養十方三世一切諸佛,面對充飢養身的食物時,僧人再度提醒自己,不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要追隨先聖先賢。早齋唱“粥有十利,饒益行人,果報無邊,究竟常樂。”午齋則唱“三德六味,供佛及僧…… 若飯食時,當願眾生,禪悅為食,法喜充滿。”
接著維那師呼僧跋後,大眾便開始用齋。叢林過堂多使用碗盤,少數寺院使用缽,碗盤皆有一定位置,不得恣意擺放,添湯加菜由行堂服務,也不得出聲、恣動。在飯食中須心存五觀(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業,方受此食。)並攝心用功,或持佛名號或參“吃飯的是誰”。末了,大眾唱結齋偈“…… 所謂布施者,必獲其利益…… 當願眾生,所作皆辦,具諸佛法”,感念信施護持,回向眾生皆得圓滿。
整個過堂是一個安靜的用食過程,住持和尚如有事便會在此時向大眾宣布,稱為“表堂”。每月初一、十五或特殊節日便加菜勞眾,或有居士齋僧布施也加菜。
中國佛寺通常在大殿外右側會設個小小的施食台,體恤飢困的眾生。它是根據佛經中“曠野鬼神眾”及“羅剎鬼子母”的典故而來,大眾過堂時,都由一僧人負責出食,將七粒米或指甲許的麵條,透過觀想及大眾的加持,施食給眾生,願他們同得飽滿並去除慳貪。
簡樸的叢林用齋,象徵的是高遠的智慧與寬廣的情懷。
持午不易 提供藥石
佛制僧人日中一食、過午不食,中唐以前中國僧人皆嚴格持午,漸漸地,也如同乞食一般,經過時空的演變、適應而被放棄了。因為中國地理的南北幅員廣闊,加上僧人的自耕自食,勞動量大,僧人終於放棄傳統的佛制,寺院正式提供晚餐,稱“藥石”,藥石皆吃粥,也稱“晚粥”。
而禪堂禪七期間,整日皆有活動,打坐、跑香交替用功,體力耗損甚鉅,所以一日用餐達四、五次,除早粥、午飯外,下午吃午粥(點心粥),晚上八點還吃一餐,也是吃粥或饅頭,稱為“放參”。
另外,還有出外求法的行腳僧,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因緣下,吃飯時間和食物沒有保障,不受過午不食的限制,可以說什麼時候得到食物,就什麼時候吃,不過,當他們到禪堂掛單時,就必須隨眾,百丈清規附旦過堂規中,就針對雲水僧這么規定:“一近午到,午飯隨眾;近晚到,晚粥隨眾;時過始到,補吃;晚到一宿,次日午飯即行。”
中國僧人既不能嚴持過午不食戒,須用何種心態用藥石呢?明朝蓮池大師所著的《沙彌律儀要略》提到“必也知違佛制,生大慚愧,念餓鬼苦,常行悲濟,不多食、不美食、不安意食”,說明了僧人用藥石時須心存警惕,具足慚愧和慈悲。
香積廚中出祖師
中國僧人必須自行炊煮,負責僧眾飲食的執事人便因應出現了,在百丈清規中記載了以下的執事:
一、典座:職掌大眾齋粥一切供養。
二、飯頭:負責煮粥飯。
三、行頭:於齋堂中執勞役。
四、火頭:負責燒飯鍋。
五、水頭:負責大寮茶房及各堂缸水,常令盈滿清潔。
六、菜頭:負責煮菜。
七、桶頭:負責洗淨齋堂菜桶、飯桶。
八、磨頭:負責磨米麥、作豆腐。
其他尚有炭頭、茶頭、鍋頭不等,各寺院因時因地而設,並不統一。
中國寺院叢林並有嚴格的廚房規約、庫房規約,註明各執事的職掌及應具備的知見,如“寸薪粒米當知來處之艱難……更當思調和夫眾口, 酸鹹適味、香軟得宜,慎重烹飪,勿生輕忽,以供養為懷……粥飯三時,不得一朝失誤……”作為僧人領執的指南,在執事中培養奉獻喜舍的精神,更要反觀自己的用心處。因此古來許多偉大的祖師皆出自大寮(廚房),如雪峰禪師當過飯頭,溈仰禪師當過典座……“莫謂執事之外,更無所營,須知運水搬柴,無非佛事;舂米作飯,正好參求。”雖然中國僧人不再出外乞食,卻在執事,尤其大寮執事中,互相護持,滋養色身、慧命,開闢了另一個成就道業的最佳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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