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楷

何楷

何楷(?~1645?)字玄子(另作元子,誤,為清人避康熙名諱所改),號黃如,祖籍福建鎮海衛(今龍海市港尾鎮),泉州晉江人。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天啟五年(1625)進士,時值魏忠賢亂政,辭歸。崇禎時,授戶部主事,進員外郎,改刑科給事中,屢遷工科都給事中。率直敢言,彈劾溫體仁、王應熊,復劾楊嗣昌,降職為南京國子監丞。順治二年(1645)隨唐王朱聿鍵入閩,擢戶部尚書,掌都察院事,因不容於鄭芝龍,鏇去職。途中遇賊,被截去一耳,乃鄭芝龍指使部下所為。漳州城破,何楷抑鬱而卒。

著作

何楷博覽群書,尤精經學,著有《古周易訂詁》和《詩經世本古義》。

文獻記載

明史文載

何楷撰《詩經世本古義》 何楷撰《詩經世本古義》

何楷,字元子,漳州鎮海衛人。天啟五年進士。值魏忠賢亂政,不謁選而歸。崇禎時,授戶部主事,進員外郎,改刑科給事中。流賊陷鳳陽,毀皇陵。楷劾巡撫楊一鵬、巡按吳振纓罪,而刺輔臣溫體仁、王應熊,言:「振纓,體仁私人;一鵬,應熊座主也。逆賊犯皇陵,神人共憤。陛下輟講避殿,感動臣民。二輔臣獨漫視之,欲令一鵬、振纓戴罪自贖。情面重,祖宗陵寢為輕;朋比深,天下譏刺不恤。」忤旨,鐫一秩視事。又言:「應熊、體仁奏辯,明自引門生姻婭。刑官瞻徇,實由於此。乞宣諭輔臣,毋分別恩仇,以國事為戲。」應熊復奏辯。楷言:「臣疏未奉旨,應熊先一日摭引臣疏詞,必有漏禁中語者。」帝意動,令應熊自陳,應熊竟由是去。吏部尚書言登、萊要地,巡撫陳應元引疾,宜允其去。及推勞永嘉代應元,則言登萊巡撫本贅員。楷亦疏駁之。楷又請給贈都御史高攀龍官,誥賜左光斗諸臣謚,召還惠世揚。疏多見聽。屢遷工科都給事中。

十一年五月,帝以火星逆行,減膳修省。兵部尚書楊嗣昌方主款議,歷引前史以進。楷與南京御史林蘭友先後言其非。楷言:「嗣昌引建武款塞事,欲藉以申市賞之說,引元和田興事,欲藉以申招撫之說,引太平興國連年兵敗事,欲藉以申不可用兵之說,徒巧附會耳。至永平二年馬皇后事,更不知指斥安在。」帝方護嗣昌,不聽。逾月,嗣昌奪情入閣,楷又劾之,忤旨,貶二秩為南京國子監丞。母憂歸。服闋,廷臣交薦,召入京,都城已陷。

福王擢楷戶部右侍郎,督理錢法,命兼工部右侍郎。連疏請告,不許。順治二年,南都破,楷走杭州。從唐王入閩,擢戶部尚書。鄭芝龍、鴻逵兄弟橫甚,郊天時,稱疾不出,楷言芝龍無人臣禮。王獎其鳳節,命掌都察院事。鴻逵扇殿上,楷呵止之,兩人益怒。楷知不為所容,連請告去。途遇賊,截其一耳,乃芝龍所使部將楊耿也。漳州破,楷遂抑鬱而卒。

楷博綜群書,寒暑勿輟,尤邃於經學。

廣陽雜記

何楷,字玄子。思文時,曾彈鄭飛虹並及賜姓。玄子歸,為盜所傷,截其耳,人云:“鄭氏使人為之。”何、鄭自此為世仇矣。後賜姓據廈門,有人來閩,玄子必捕之。其第三子常涕泣而諫其父,人皆知之。玄子死,三公子為賜姓所擒,置之獄中,因曾勸其父也,得以不死,勒令造鐵甲千二百副而後釋之,比校時曾受刑杖。玄子著有《周易訂詁》,奇書也。

榕村續語錄

鄭芝龍原意是於半途邀殺何楷。何楷見伏兵持刃突出,心知是鄭氏指使,鎮靜如常,“出謂賊曰:‘知君所欲得者,吾頭耳,毋及他人。’伸頸命取之。眾愕眙許時,曰:‘好一個都院,且取若耳可矣。’割耳而去,以已殺報芝龍。隆武聞元子(何楷字玄子,此處避康熙諱)被盜殺,哭幾日。當時人作一對曰:‘都院無耳方得活;皇帝有口只是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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