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管治計畫

企業環境管治計畫是指企業在巨觀經濟的指導下,運用行政、教育、法律、經濟和技術等手段,對企業生產建設活動的全過程及其對生態的影響,進行綜合的調節與控制,使生產與環境協調發展,以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統一。

概念

企業環境管理是指企業在巨觀經濟的指導下,運用行政教育法律經濟和技術等手段,對企業生產建設活動的全過程及其對生態的影響,進行綜合的調節與控制,使生產與環境協調發展,以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統一。

原則

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原則
企業必須要把企業的經濟活動和環境意識、環境責任聯繫起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目標,做到全員教育、全程控制、全面管理。
符合國家和區域環境政策。
企業必須遵守國家和企業的環境政策,包括環境戰略要求、環境管理的總體目標和環境標準等規範。企業環境管理的目的是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因而企業環境管理必須符合區域環境規劃的要求。
“預防為主,管治結合”的原則。
企業必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污染物的發生量,並且對排放的污染物進行達標排放的淨化處理;推行清潔生產技術。
綜合運用各種手段的原則。
企業要有效地運用技術、宣傳、管理、經濟等手段。其中,提高全員的環境意識和素質是企業環境管理的首要條件,依靠科技是企業環境管理的基礎條件,健全組織和各種經濟責任制是企業環境管理的保證條件。

主要任務

制定企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發展生產與保護環境的關係;
建立和執行企業環境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及各項規定,建立和督促執行本企業的環保管理制度;
進行環境監,掌握企業污染狀況,對環境質量進行監督,分析和整理監測數據,及時向有關領導及部門通報有關監測數據,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遵守國家和地區環境規範。包括遵守國家和區域環境保護的總體要求、環境污染排放標準等,實行清潔生產,充分利用資源與能源,做好“三廢”綜合利用;
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技術研究。包括資源利用技術、污染物無害化、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清潔生產工藝等。

管理機構

企業環境管理機構一般應包括綜合管理、環境監測和環境科研。
企業環境管理機構是企業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有以下三項基本職能:
組織編制環境計畫與規劃
組織環境保護工作的協調
實施企業環境保護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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