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皆自為

人皆自為,中國戰國時期法家的人性理論,意即人皆利己。

人皆自為

正文

中國戰國時期法家人性理論,意即人皆利己。由慎到首先提出:"人莫不自為也"(《慎子·因循》)。商鞅也說:"民之於利也,若水之於下也"(《商君書·君臣》)。韓非繼而作了系統的闡發。他認為,凡人"皆挾自為心也",人們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利己,致使人人"異利",互以"計算之心"相待;人與人之間完全是赤裸裸的利害關係,不是買賣交換,就是互相篡奪。韓非指出,"自為心"是人的自然本性,不具有"仁"或"賊"的道德意義,而且不可改變。人不會"去求利之心,出相愛之道",自願地行善。法家根據這一理論,揭露了儒家宣揚仁義道德的虛偽性,並論證了"賞罰可用",進而得出了"不務德而務法"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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