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通知書
(準許具有專門知識人員出庭協助質證的申請)
(××××)×××字第××號
×××:
你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案由)糾紛一案,×××(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的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於××××年××月××日向本院?申請×××(當事人申請的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的姓名)作為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就……(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協助質證的事項)事項協助質證。經審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的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的申請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本院予以準許。
××××年××月××日
(院印)
說明:
①本通知書適用於《證據規定》第六十一條的情形。
②為程式公正考慮,此通知書送達雙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