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指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設立的處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的仲裁委員會,是按行政層級設立的。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爭議。
其他省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市、地(市)、縣(市、區)也相應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分別負責處理管轄範圍內的人事爭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事爭議,由被申請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仲裁委員會處理。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是指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設立的處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的仲裁委員會,按行政層級設立。
指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設立的處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的仲裁委員會,是按行政層級設立的。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爭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市、地(市)、縣(市、區)也相應設立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分別負責處理管轄範圍內的人事爭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事爭議,由被申請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仲裁委員會處理。
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作為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權益救濟制度,已經成為當前維護人事爭議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條切實可行、有效的渠道。目前,全國已形成了一個有2532家...
法律背景 主要制度 總 則 組織機構 管 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府職能機構。
機構組成 辦案規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基本概念 履行職責 辦理程式 辦案規則 組織規則4人,其中在編 人)在編人員名單:劉忠玲 張洪泉超編人員名單:備註
機構編制信息 人員名單人,超編 人)在編人員名單:康 賓超編人員名單:備註
機構編制信息 人員名單人事爭議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的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因錄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契約、職務任免、福利待遇、工資調整、獎勵處分、辭職辭退等人事管理事項所引發...
處理方式 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仲裁程式是指人事爭議仲裁機構處理人事爭議案件通常適用的步驟和程式。主要包括:仲裁申請、受理、準備、調解、裁決等環節。人事爭議仲裁程式是保證人事爭...
仲裁程式 申請要求 申請事項為公正及時地處理人事爭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人事爭議處理規定》。該...
基本信息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章 管 轄 第四章 仲 裁下級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接受上級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監督、指導。 簡單的人事爭議案件,仲裁委員會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處理。 當事人不履行的,由人事爭...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章 受案範圍 第四章 案件管轄 第五章 仲裁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