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人權國際組織

第一章聯合經社理事與人權的國際保護/93 第一章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國際法主體地位/257 第二章國際組織的國際法律責任問題/268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5年4月1日)
叢書名: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文庫
平裝: 463頁
開本: 32開
ISBN: 7503654228
條形碼: 9787503654220
尺寸: 20.6 x 14.4 x 2.2 cm
重量: 458 g

作者簡介

李先波。男,1963年生,湖南慈利縣人,湖南師範大學教授、法學院副院長,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會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理事,湖南省社科跨世紀“百人工程學者”,美國喬治城大學高級訪問學者。主要從事國際私法學、比較民法學、契約法和智慧財產權法等方面的科研工作。已出版《國際私法與國際民事訴 訟專論》、《契約有效成立比較研究》、《契約法論》、《知識經濟時 代智慧財產權的國際國內保護》、《國際民商法專題研究》和《國際民 商法與中國的法制建設》等專著6部,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評論》等刊物發表論文50餘篇,其中多篇被《新華文摘》、《人大報刊複印資料》和《全國高校報刊文摘》等轉載。目前承擔省級課題4項,參加國家級課題1項,獲得省部級獎2項。

內容簡介

主權是國家的構成要素之一,也是近現代國際法的基石。主權歷來就是國內外學術界的重點研究領域,20世紀國際法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使主權國家成為一種世界性的現象。主權至高無上、不容分割。近些年來,逐漸升級的中國“台海問題”、懸而未決的中日釣魚島爭端,以及終而未結的伊拉克戰爭,無一不涉及國家主權。這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即在新的時代背景下,究竟應如何理解和解決這些涉及國家主權的問題?
人權是一個偉大的名詞,令人嚮往,引人追求。尊重人權,保障人權,業已成為當今時代的潮流,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共同願望。在國際交往中,把人權定位為目標,就能使各方拋開分歧,求大同而舍小異,創造對話和合作的機會。在國際合作領域裡要充分尊重個人的權利、國家的權利,以不侵害人權為基本標準。各國應承諾要儘快朝著實現基本人權的方向努力,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人權的逐步實現和全球逐步一體化這兩個進程和諧統一地推進。
在全球化的今天,各種全球化與區域性、綜合性與專門性、政府間與非政府間的組織數以萬計,為各個領域推進國際協作和交流起到了積極的協調和促進作用。但是,國際組織的主體地位、國際組織與國家主權的關係及其立法與效力等等問題無疑已成為國際組織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是很值得探討與研究的。
本書力求在理論上有所創新。比如,人權和wT0問題都是目前學術界研究的熱門問題,但對於wT0與人權的關係卻少有論述。本書則從國際法視角對WTO中的人權做了探究,闡述了WTO在人權保護上的重要作用,並對人權保護的全球性構想進行了預設。對國際組織的國際法律責任問題進行的系統研究,也是一項開創性的科研工作。國內外這方面的成果亦屬少見,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也還未就這一領域起草專門條款,如此等等。
全書分為三編:主權、人權和國際組織,共十一章。第一編為主權,論述了當前國際上涉及主權的若干問題,如伊拉克戰爭、台灣地區“公投制憲”、中日釣魚島爭端等問題。第二編為人權,主要論述國際組織,如聯合國經社理事會、WTO的人權國際保護和個人請願制度。第三編為國際組織,除對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的主體地位做了分析研究外,還對當前國際組織面臨的主要問題如制憲問題和國際責任問題進行了闡述。本書雖然從體例上分為三編,但三編的內容並非完全分開,實質上都有著一定的聯繫,只是各有側重。例如第二編第一章、第二章即論述國際組織與人權保護,第三編第二章內容亦涉及國家主權的內容,諸如此類。因此在閱讀時應將各編聯繫來看。

目錄

第一編主權
第一章主權與集體安全制度--從伊拉克戰爭看當代國際法上的集體安全制度/3
第二章國家主權與民族自決原則--駁台灣地區"公投制憲"的理論依據/60
第三章島嶼主權--從國際法看中日釣魚島爭端/75
第二編人權
第一章聯合經社理事與人權的國際保護/93
第二章WTO中的人權保護/160
第三章個人請願制度/223
第三編國際組織法
第一章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國際法主體地位/257
第二章國際組織的國際法律責任問題/268
第三章歐盟制憲與傳統制憲權理論/320
附錄一:主要國際公約、主要國際條約/334
附錄二:主要參考資料/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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