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背景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監測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總額在3萬億元左右,其中跨境零售約3000億元。而商務部公布的全球貿易格局報告中預測,2016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將增長至6.5萬億元,年增速超30%。
發展歷史
2015年3月7日,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設第二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國務院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瀋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名單批次
所屬地區 | 名稱 | 獲批時間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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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5年3月7日 | 第一批 |
中國(寧波)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
中國(義烏)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
河南省 | 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天津市 | 中國(天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上海市 | 中國(上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重慶市 | 中國(重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安徽省 | 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廣東省 | 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
中國(珠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
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
四川省 | 中國(成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遼寧省 | 中國(大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中國(瀋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
山東省 | 中國(青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中國(威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
江蘇省 | 中國(蘇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6年1月6日 | 第二批 |
中國(南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
中國(無錫)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
北京市 | 中國(北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內蒙古 | 中國(呼和浩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吉林省 | 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黑龍江省 | 中國(哈爾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江西省 | 中國(南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湖北省 | 中國(武漢)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湖南省 | 中國(長沙)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中國(南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海南省 | 中國(海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貴州省 | 中國(貴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雲南省 | 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陝西省 | 中國(西安)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甘肅省 | 中國(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福建省 | 中國(廈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
河北省 | 中國(唐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2018年7月24日 | 第三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