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中國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性質的先行先試的城市區域,旨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協同發展,破解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性難題,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逐步形成一套適應和引領全球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管理制度和規則,為推動中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基本信息

設立背景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監測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總額在3萬億元左右,其中跨境零售約3000億元。而商務部公布的全球貿易格局報告中預測,2016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將增長至6.5萬億元,年增速超30%。

發展歷史

2015年3月7日,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設第二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國務院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瀋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名單批次

所屬地區 名稱 獲批時間 批次
浙江省 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5年3月7日 第一批
中國(寧波)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中國(義烏)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河南省 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天津市 中國(天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上海市 中國(上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重慶市 中國(重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安徽省 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廣東省 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中國(珠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四川省 中國(成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遼寧省 中國(大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中國(瀋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山東省 中國(青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中國(威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江蘇省 中國(蘇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 第二批
中國(南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中國(無錫)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北京市 中國(北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內蒙古 中國(呼和浩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吉林省 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黑龍江省 中國(哈爾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江西省 中國(南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湖北省 中國(武漢)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湖南省 中國(長沙)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中國(南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海南省 中國(海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貴州省 中國(貴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雲南省 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陝西省 中國(西安)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甘肅省 中國(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福建省 中國(廈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河北省 中國(唐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8年7月24日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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