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於2018年12月29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信息

檔案發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發〔2018〕3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現將《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檔案內容

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18〕93號)精神,為全面有效推進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長春綜試區)建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一帶一路”倡議和“長吉圖”國家戰略以及吉林省打造“一主、六雙”區域協調發展格局,加快推進東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和長春東北亞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決策部署,著力推進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破解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體制性、機制性障礙,逐步形成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管理制度和規則體系,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圈,豐富和完善東北亞區域特色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模式,打造新型產業貿易服務鏈,把長春綜試區建設成為全省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載體和對外開放的重要視窗,成為外貿持續穩定發展的新動力,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引擎,為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推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發揮企業在跨境電商發展中的主體作用,發揮政府在政策創新和環境建設方面的推動作用,盤活現有省內外資源和要素,不斷激發企業活力,推動跨境電商快速發展。

——創新發展,有序規範。按照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的要求,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推動跨境電商自由化、便利化、規範化發展。同時,有效防範風險,保障安全。

——借鑑經驗,突出特色。借鑑國內外跨境電商發展的經驗,結合長春實際,圍繞加快東北亞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目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造有利於跨境電商發展的新體制、新機制和新模式。

——協同配合,重點突破。加強關、、匯、商、物、融等橫向協同與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堅持問題導向,實現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突破。加強資源對接與合作,以點帶面,推動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和協同發展。

(三)發展格局。

立足長春,輻射吉林,面向東北亞,集聚資源要素,加強區域互補,努力打造長春“一城、兩區、多園”的跨境電商發展新格局。

一城:圍繞地處東北亞幾何中心區位優勢和對俄、日、韓外貿競爭優勢,全力將長春打造成為東北亞跨境電商核心節點城市。

兩區:依託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和長春新區,引導建設跨境電商產業聚集區與跨境電商空港實踐區,形成功能差異化定位和協同性發展,激發跨境電商創新活力。

多園:突出優勢,因地制宜,統籌規劃,打造多個專業性跨境電商產業園,實現跨境電商企業規模化、集聚化、多元化發展,加快構建跨境電商生態圈。

(四)實施範圍。

按照“立足長春、梯次推進、帶動全省”的總體要求,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在長春市全域先行先試,第二階段在吉林市、延吉市、琿春市複製推廣長春綜試區成熟做法,第三階段將複製推廣範圍擴大到全省其他有條件的地區,全面推進全省跨境電商發展。

二、發展目標

借鑑前兩批國家批覆設立的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成熟經驗和做法,結合吉林省各地區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通道優勢,依託長春外貿實際和產業基礎,率先突破、輻射全省、面向東北亞區域協調發展,以建設成為具有“一帶一路”特色的東北亞跨境電商核心節點城市為總體目標,全面推進長春綜試區跨境電商“三平台七體系”,持續打造“一城、兩區、多園”的跨境電商發展格局,著力在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模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發展“網際網路+外貿”的創新與套用,深化外貿領域“放管服”改革。

到2019年,立柱架梁、先試先行。進一步夯實跨境電商發展基礎,鼓勵先試先行,探索制度創新,逐步建立信息支撐、物流帶動、線上線下融合、多部門協調聯動、通關一體的跨境電商新型監管服務模式。建設完成長春綜試區綜合服務平台,逐步對接“七大體系”;促進跨境電商與長春優勢產業結合,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制定長春跨境電商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適時推出促進跨境電商發展配套政策;引進培育5家以上跨境電商龍頭企業;打造3-5個跨境電商企業集聚園或創新孵化園;建設一批跨境商品展示線上線下(O2O)體驗店;打造跨境電商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跨境電商人才培訓中心。

到2020年,重點突破、強化集聚。突破跨境電商的物流、人才、技術、資金、制度等制約因素,廣泛集聚企業、人才、資本等要素髮展,強化跨境電商產業集聚效能。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台功能;提升一批跨境電商優質產業園區;繼續引進培育10家以上跨境電商龍頭企業及服務配套企業;建設和改造一批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培育10個具有影響力的跨境電商品牌;形成跨境電商人才聚集效應;基本實現“一城、兩區、多園”的跨境電商發展格局,推動長春市跨境電商總體發展水平躍升東北前列。

到2023年,複製推廣、深化改革。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不斷健全和完善可複製、可推廣的內陸口岸跨境電商發展經驗,充分加強跨境電商的制度、管理和服務創新,深入開展“網際網路+外貿”行動,全面深化外貿“放管服”改革,推動新興產業蓬勃發展和傳統外貿產業轉型升級,促進長春對外貿易深度融入全球市場,帶動全省跨境電商全面創新發展,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商健康發展創造更多可借鑑推廣的經驗。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舉措

圍繞“一城、兩區、多園”的格局,把握長春綜試區重大政策機遇,以加快構建跨境電商“三平台七體系”為核心任務,首批擇選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和長春新區為跨境電商兩大先行區域,合力形成跨境電商產業聚集區與跨境電商空港實踐區的雙動力集聚板塊,重點推進汽車及零部件、農副產品深加工、醫藥及醫療器械、光電信息產品、高精裝備製造業及木製品加工等優勢產業的跨境電商便利化、集聚化,培育主體優勢,創新配套政策,完善服務功能,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化交流合作,有效激活長春跨境電商產業發展潛能。

(一)搭建跨境電商三大平台。

1.建立線上“綜合服務”平台。依託吉林電子口岸,推進海關、稅務、外匯、商務、市場監管、郵政、交通運輸、銀行、保險、園區等和企業數據交換,形成“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的信息管理模式,建設覆蓋長春、服務全省及全國的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台。

2.建立線下“綜合園區”平台。選擇長春新區、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朝陽區等作為首批試點,促進跨境電商線上平台和線下園區的協同發展。

3.建立跨境電商“雙創”平台。引進一批知名跨境電商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建設一批跨境電商實用型人才培訓基地,健全跨境電商人才公共服務體系,組建跨境電商產業聯盟、人才發展聯盟,進一步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入發展。

(二)建立跨境電商七大體系。

1.建立信息共享體系。統一信息標準規範、信息備案認證、信息管理服務,建立多位一體的跨境電商信息合作機制和共享平台。

2.建立金融服務體系。推進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之間規範合作,為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商交易提供線上支付結算、線上融資、線上保險等完備便捷、風險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務。

3.建立智慧型物流體系。發揮長白通(丹)大通道、長吉琿大通道獨特優勢,立足長春—歐洲中歐班列、包機航班、卡車航班、國際郵政等國際物流運輸線路,擴大跨境電商陸空聯運貨運包機航線,開通對東北亞各國的直封郵路,打造全國性多式聯運高效物流樞紐中心。構建物流智慧型信息、物流倉儲網路、物流運營服務等系統,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的跨境物流分撥配送和運營服務體系。

4.建立電商信用體系。建立跨境電商信用資料庫和信用評價系統、信用監管系統、信用負面清單系統等“一庫三系統”,實現跨境電商信用的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

5.建立質量安全體系。建設跨境電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中心和商品溯源資料庫,開展質量安全網路輿情監控,實現商品源頭可溯、去向可查、風險可控、責任可究。

6.建立統計監測體系。探索B2B出口統計方法,確立訂單、物流單、支付單三單認定標準,增加特定標識,開展以樣本抽取、企業直報、企業調查為主的統計試點工作,將各模式跨境電商交易額納入統計範疇。

7.建立風險防控體系。建立風險信息採集機制、風險評估分析機制、風險預警處置機制、風險複查完善機制,為政府監管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撐、決策輔助和服務保障。

(三)打造跨境電商核心區域。

1.跨境電商產業集聚區:以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為核心,發展跨境電商總部經濟,做大保稅備貨、進口集散、出口集拼、倉儲物流、分撥配送、展示體驗、交易結算、質量溯源、金融支付、創業孵化、輻射服務等為特色的外向型產業體系。通過與鐵路港、陸港和郵港的功能疊加,實現“港口內移、就地辦單、多式聯運、無縫對接”的內陸港功能,推進跨境電商貿易便利化、投資自由化、產業高端化和治理創新化,依託綜保區功能優勢和產業基礎,建設跨境電商產業集聚區。

2.跨境電商空港實踐區:以長春新區為核心,充分發揮長春龍嘉國際機場空港口岸功能和資源優勢,做大做強空港經濟,建成集航空運輸、口岸服務、分撥轉運、線上交易、線下展示、支付金融、商品追溯等於一體的跨境電商全產業鏈體系,為跨境電商提供全方位服務,加強與東北亞各國的經貿合作。

(四)培育跨境電商四大主體。

1.積極扶持龍頭型、基地型、平台型電商企業發展。推動傳統製造企業轉型發展。引進國內外知名電商、物流、支付、信用、綜合服務等企業落地。鼓勵企業或個人充分利用第三方平台開展跨境電商業務。

2.引導內外貿企業上線經營。依託長春紮實的外貿和製造業基礎,以“網際網路+外貿+長春製造”的新型跨境電商B2B模式,鼓勵長春跨境電商企業在行業細分領域建設跨境電商平台,培育國際自主品牌,打造單品隱形冠軍。

3.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完善園區倉儲物流、展示交易、金融服務、信用保險、研發創新等服務支撐,促進跨境電商企業集群化發展,形成布局合理、運行高效、要素集聚、管理科學的跨境電商發展體系。

4.打造特色產業集群。結合環長春四遼吉松工業走廊、長遼梅通白敦醫藥健康產業走廊,通過政策促進、園區建設、招大引強等多種手段,基於汽車、化工、農產品加工、醫藥、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長春及吉林省的優勢產業,大力實施“跨境電商+”戰略,形成一批規模結構合理、產業特色鮮明、競爭優勢明顯的跨境電商產業集群,打造內陸跨境電商出口基地。

(五)推動跨境電商政策創新。

1.推動跨境電商關鍵環節政策突破。在入、費、關、稅、匯等各環節和領域,實行跨境電商新政策、新措施,探索特殊監管區出口監管服務和保稅進口監管服務,吸引跨境電商企業集聚。

2.創新跨境電商通關便利化模式。按便利、創新、超前、有效原則,制定適應跨境電商的進出境申報、商品歸類、物流監控、風險防控、管理服務等便利化方案,並先行先試。

3.推動建立貿易標準化監管流程。將B2B、商家對客戶(B2C)等跨境電商交易模式全部納入長春綜試區試點範圍,設計不同交易模式的監管流程。根據國家對進出境商品的有關管制措施,建立網上交易管理負面清單監管制度。

(六)提升跨境電商服務水平。

1.支持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發展。支持企業開展報關物流、退稅、結算、信保、融資等外貿綜合服務,提供推廣、攝影、美工、網頁、客服、售後等電商基礎服務。

2.全方位儲備跨境電商人才。鼓勵高職院校開設跨境電商專業,形成跨境電商人才定製化培養的政、研、校、企合作機制,共建跨境電商實訓實習基地。引進省外與境外跨境電商高層次人才。定期開展跨境電商人才及創業培訓。

3.組建跨境電商產業聯盟。積極打造跨境電商產業孵化平台,搭建跨境電商產業聯盟平台,發揮行業組織的影響力,促進跨境電商資源集聚與整合。

(七)最佳化跨境電商發展環境。

1.制定長春綜試區跨境電商發展促進辦法。在長春綜試區註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納入統計體系的企業,給予政策支持。

2.強化跨境電商法制環境建設。整合社會資源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水平,加大跨境電商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3.開展規範認證和標準化試點。制定跨境電商行業規範,切實做好重點行業跨境電商試點示範,促進跨境電商走向規範化、品質化發展。

(八)探索跨境電商合作新機制。

1.促進跨境電商綜試區間聯動發展。同杭州、天津跨境電商綜試區開展戰略合作,以服務貿易為突破口,加強經驗交流和業務合作,加快提升服務業競爭力。

2.開展跨境電商國際交流與探討。緊抓“一帶一路”機遇,藉助跨境電商相關會議,在跨境電商線上平台建設、線下園區培育、交易模式創新、物流體系構建和各國商(協)會對接等方面展開全方位合作。

四、保障措施

落實《國務院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18〕93號)精神,加強對長春綜試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

長春市及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的重大意義,加快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成立中國(長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長春市政府及商務、海關稅務、外匯、郵政、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司法、金融、統計、外事等中省直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統籌、協調、組織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工作。長春市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工作機構,精心組織落實長春綜試區建設任務。

(二)加強責任落實。

各有關部門和長春市要根據本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計畫,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長春市要切實履行綜試區建設的主體作用,突出重點,大膽創新,抓緊形成一批制度創新清單,加快推進創新舉措落地,力爭長春綜試區建設早出成效。

(三)加強政策支持。

省及長春市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長春綜試區建設和發展要求,加強政策和制度創新,做好對口協調,爭取上級支持,研究制定涉及便利通關、監督管理、人才培養、互聯互通、政策協調等方面制度創新一攬子舉措。加大對跨境電商發展的財政支持力度,重點支持跨境電商領域平台建設、園區建設、人才培訓和海外倉建設。統籌已有各類資源,鼓勵在現有電子商務園基礎上建設跨境電商園,拓展發展空間。鼓勵各地出台針對性強的扶持政策,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對跨境電商園區和重大項目建設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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