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原則
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是我國文化遺產發現研究、保護的社會組織之一。於2007年8月28日在民政部正式註冊登記,以“喚醒公民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及責任,配合政府調動民間力量修繕和保護中國文化、歷史遺蹟,推動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為宗旨,以“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造福人類”為原則而成立。文化部為業務主管單位。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是享有海內外募資資格的公募基金會。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由社會各界熱心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代表和主要捐贈人組成的理事會。
所獲榮譽
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成立以來,在文化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基金會組織專門力量,在理事長耿瑩同志的帶領下,深入各地進行考察、調研,針對我國各地文化遺產存留的現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擬定研究、保護重要領域中的核心課題,整合、集成不同科學背景,不同學術思想和不同層次的項目,有選擇的開展了具有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的研究與保護,並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作,在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得到了中央有關領導同志的好評,贏得了捐贈者及合作夥伴的讚賞,在同行業中建立了良好信譽。
組成
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擁有一支懂歷史、有文化、善管理、高素質的專業團隊;有一套正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運行管理規定和制度;使基金會的工作有計畫、有步驟、穩步、健康發展。
承諾
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始終堅持以誠信為本,以實現募捐人的目的為原則,不斷擴大範圍,開拓前進,竭誠歡迎國內外熱心文化遺產保護者惠顧合作,共展宏圖。
成立宗旨
喚醒公民保護意識及責任,募集海內外資金修繕和保護中國文化、歷史遺產,協助、配合政府調動民間力量,推動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
業務範圍
1.募集海內外資金、接受社會捐贈、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修繕和保護中國文化遺產。
2.組織專家考察瀕危文化遺產,制定相應保護方案,並予以有效的保護措施。配合有關部門通過研究、調查制定出各種不同文化遺產的保護標準,以試推行的方式將調整、修正的資料提供給政府作為該類規範標準的參考。
3.適時召開專家之間以及各文化遺產地負責人之間的研討會。
4.定期組織專家對各文化遺產地的相關人員及社會各界熱心於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人士進行專業培訓,培養、發展更多文化保護人才。
5.積極配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參與國際合作,當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委員會的助手。
性質
以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中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為已任;以喚醒公民對文化保護意識為宗旨的中國文化遺產保護領域內第一個以公開募集資金形式,為傳承和保護中國文化遺產服務的全國性社會公益組織。使命
在全球範圍內發現、研究、保護、傳承、弘揚中國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喚醒全社會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識為己任。目標
為中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奉獻一臂之力;構建中國新型基金會管理模式;培養一支專業的基金會管理隊伍;最具公信力的全透明管理(沒有公信力的基金會就沒有生命力);構建自己的聯合媒體平台 ;廣泛開展國際間項目合作;舉辦各種慈善活動。會徽含義
該標誌,主體由麒麟、基台和橄欖葉三部分構成,圖案標識下方配以“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中英文字樣。1、氣宇軒昂的麒麟,象徵著祥瑞和仁愛,它仰天長嘯,喚醒著全社會提高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同時它長嘯的頭部是回頭,意味著不忘過去,表達著基金會保護文化遺產的決心。
2、深厚穩固的基台,意為華夏文化的“宏大感、歷史感、民族感”,象徵著華夏文化博大精深、傳承有序和多元結構、平台廣闊是天,是大有作為,同時也代表基金會的精神——為了中國的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努力拚搏,自強不息。象徵著中國的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在基金會工作里的重要性。
3、左右九對橄欖葉,象徵世界和平美好,社會和諧發展。同時也象徵中國的文化厚德載物,欣欣向榮。
發展規劃
基金會將“以弘揚中華文化為動力,以保護中國文化遺產為己任”,在服從國家發展大局的前提下,積極吸取世界各國的先進經驗,開拓進取,勇於創新,充分整合社會資源,有效使用公益財富,為中國文化遺產的繼承和可持續發展、為中華民族的文化振興做出應有的貢獻。
作為當代中國保護文化遺產領域中的非政府組織,基金會將堅定不移地成為政府的有力助手和文化遺產事業的開拓者,推動並配合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各階層人士,在公民意識、法制建設、遺產發掘與保護、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網路布局以及資源整合等方面,建立健全文化遺產可持續發展的組織體系,以期達到文化遺產資源的保護與國家經濟建設協調發展的最高目標,實現中國文化遺產最佳的社會及經濟效益。
在中國文化遺產發展戰略的總體布局和體系的框架下,擬定幾個重要研究領域中的核心課題,整合與集成不同科學背景、不同學術思想和不同層次的項目,針對研究一定規模的項目,實施相對長期的支持;在重大研究計畫執行期間,每年篩選優秀的項目,開展具有基礎性、觀瞻性、戰略性的研究工作,以提高我國在文化遺產研究領域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