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

主管單位從法律名詞上直譯為主要管理部門,針對現階段而言比自己所在部門高一級的有直接管理權的單位(部門)。例如:某公司有保衛部,保衛部的主管單位就是:黨委(直接主管)。

主管單位的職責

根據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十條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有關行業、業務範圍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一)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前的審查;

(二)監督、指導民辦非企業單位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按照章程開展活動;

(三)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的初審;

(四)協助登記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

(五)會同有關機關指導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清算事宜及善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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