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介紹
中華民族有五千多年的輝煌歷史,文化積澱深邃,為世人矚目。悠久的歷史、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獨特的地理位置,孕育產生了源遠流長、豐富多彩、特色鮮明的民族民間文化, 民歌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代表地區。國家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早在20世紀50年代中葉,就開展了對民族民間文化的搶救、收集、保護和研究工作,使許多瀕臨消亡的優秀民間藝術得以保存和傳承。更加快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保護工作專家評審委員會和保護中心等。文化部舉辦"中國原生民歌大賽",將提高保護意識,傳承民族文化,共建和諧社會。
大賽前身
自2002年開始,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在中宣部、文化部的領導和支持下,先後舉辦了三屆“南北民歌擂台賽”(2002年浙江仙居,2004年山西左權,2005年北京宋莊)。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重視。原生民歌、民歌手成為社會議論的焦點。但此次大賽與前三屆比賽大有不同。
中國原生民歌大賽有幾個顯著新特點:一是活動規格提高、名稱有所變化,但宗旨不變,即以比賽的方式,展示和交流各地、各民族的原生民歌,推動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與傳承,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經中宣部批准(中宣辦發函[2007]120號),文化部、陝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比賽名稱改為“中國原生民歌大賽(陝西西安·2007)”,由文化部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聯合主辦。 這是我國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第一次舉辦的原生民歌大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原生民歌和優秀民間歌手的高度重視和關懷。 與前三屆“擂台賽”相比,本屆“中國原生民歌大賽”規格提高了,獎勵的級別也相應提高了(參加決賽的歌手都將獲得文化部頒發的獎狀、證書),比賽將更加規範,競爭也會空前激烈。名稱雖然有所改變,但活動宗旨沒有變化,而且“中國原生民歌大賽”的稱謂更加準確、科學、權威地體現了活動的宗旨。
參賽選手的推薦
選手的推薦、選拔上,範圍更加廣泛,質量更高。除繼續由各地文化主管部門推薦選送外,藝術院校負責“院校組”節目和歌手的推薦、選送。此外,增加了“尋歌”環節,組委會派出5路攝製組,分赴原生民歌較為集中的東北、內蒙、新疆、西南、西北等地區,考察、記錄民間歌手的情況,並向評審會推薦,確保參賽選手的質量和代表性。
組別設定
別設定更加科學、合理。本屆大賽分三個組別。為使比賽更加公平,民間歌手分成“獨唱及對唱組”、“多人組合組”;為鼓勵各類藝術院校師生向民間歌手學習,促進教育傳承,增加了“院校組”,由各類藝術院校負責推薦選送。
舉辦單位
第七屆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由 文化部主辦, 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甘肅省文化廳和 臨夏州 人民政府聯合承辦的第七屆中國原生民歌大賽將於六月在 和政縣舉辦。
大賽分獨唱及重唱、對唱組,多人組合組,院校組和民歌改編組。選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及各有關參賽院校推薦及評審會選拔產生,報名活動已開始進行,將於2014年4月11日截止。初選工作由各推薦單位根據賽事要求自行組織,複賽以審聽演唱音像資料的方式進行,進入決賽選手名單將於2014年4月28日在文化部網站公布,並進行7天公示,之後向推薦單位發出決賽入選通知。另外,香港、澳門、台灣選手經評審會評審後可直接進入決賽。此次大賽獎項設定為等次獎各組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進入決賽未獲等次獎的選手獲優秀演唱獎,比賽還設立組委會特別獎、優秀傳承獎,優秀組織獎等,獎項由文化部頒發證書或獎牌,獲獎情況可在文化部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