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二)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三)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四)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五)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六)協助市委及組織部門對政法系統的幹部進行管理;(七)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八)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九)指導鎮街政法委員的工作;(十)完成市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任務。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科、執法督查科行政編制
( 6名 )呂雪峰、季祥君、王風珠、任鏑、曲春勛、宋華君、劉之三、王亮
工勤編制
( 2名 )史希光、孫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