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附利息未到期破產債權
在債務關係中未明確規定本金與利率數額,僅規定到期應償還的債務總額即名義債額的未到期破產債權,但並非無利息的無償借與。未到期債權在破產宣告後視為到期,但應減去未到期的利息。不附利息的債權雖然僅規定到期應償還的名義債額,但實際上仍是一定數額本金與利息之和,所以扣除利息應當以債務本金為基數,而不能以名義債額為基數,否則就會出現扣息過多,甚至超過名義債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現象。因債務關係中未規定利率,扣息時只能以單利製法定利率為準。
扣息公式
扣息公式 應為:破產債權額=名義債額如債務本金系分期借出,也可籍此公式按期準確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