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出境人員

不準出境人員,只是在規定範圍內不允許出境的人員。

“不準出境人員”指下列五種情形: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三、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五、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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