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推會計

下推會計

下推會計指:在企業合併時,一個會計主體在其個別財務報表中,根據購買該主體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的交易,重新確立會計和報告基礎的行為。也就是將原來由收購公司在合併時對所獲得淨資產的公允價值,調整下推到被收購子公司的會計報表中。顯然,採用下推會計後,原來由母公司在購買日進行的公允價值分配和確定的合併商譽金額,將直接在購買日記入子公司帳戶,使得合併後子公司帳上所記錄的資產和負債,已不是合併前的帳面價值。而是合併日的公允價值;相應地,有關資產的增值和合併商譽也只影響子公司記錄的折舊和推銷費用等。

概述

下推會計下推會計

在按購買法處理的企業合併業務中,母公司的投資成本與賬面價值不同,於是產生了合併價差。由於子公司仍然是一個獨立的法人,與外界簽訂債權債務協定、政府對企業的法律管制等,均需要子公司提供其個別會計報表。這樣,被併購的子公司究竟應當採用何種計價基礎陳報其資產和負債、計算成本和利潤,成為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一種觀點認為,既然會計準則要求一個持續經營的企業採用原始成本計價原則,在其個別報表中,被併購子公司應當按企業合併前的賬面價值報告資產、負債,計算成本、費用。另一種觀點認為,在合併會計報表中分攤到被購子公司淨資產的價值,應當“下推”到子公司所編制的個別會計報表,因為,企業合併業務足以證明子公司在編制個別會計報表時應按公允價值計價子公司的淨資產。這就是下推會計。

在大多數情況下,子公司資產和負債的計價,不受母公司在合併時所花代價的影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允許被併購子公司的資產和負債其個別會計報表中,按代表母公司投資成本的公允價值反映。當子公司幾乎全部(通常97%或以上)已被母公司所擁有,且沒有大量發行在外的債券或優先股時,子公司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所提交的會計報表應採用相同會計。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作出規定的理由是,當母公司控制了子公司的所有權時,不論該子公司是繼續存在還是被吸收併入母公司的經營活動,被併購的資產和負債均應採用相同的計價活動,被併購的資產和負債均應採用相同的計價基礎。會計處理應當強調經濟實質而不是形式。但如果子公司有大量發行在外的債券或優先股,或者存在著重要的少數股權,母公司可能控制不了子公司的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鼓勵企業採用相同會計,但並不要求必須這樣做。在按購買法處理的合併業務中,在合併報表工作底稿上需將投資成本分攤到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和商譽。當子公司採用相同會計時,合併程式大為簡化。

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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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推會計(Push一down Aeeounting)起源於美國,它的核心思想是允許一些企業按市場價格對其資產進行重新估價及允許被兼併企業按現行市場價格反映其淨資產(即承認固有商譽)。下推會計最初源於對商譽(Goodwili)會計處理的爭議。根據慣例,只有外購商譽(purehased Goodwill)才是會計人員應加以確認的對象,而對企業自創的商譽即固有商譽(Inherent Good-will)則不能予以確認。因為外購商譽是企業在過去某一特定時點的產權交易而形成,其存在和價值已通過產權交易這一事實得到了體現,因而具有可驗證性;而固有商譽的存在和價值並未通過市場交易加以證實,缺乏可驗證性,因而不能予以確認。但是,有些會計學家提出,企業內部用於“創造”商譽的支出,也的確是在某一個或多個會計期間內已經發生的,它們的效用可能復蓋以後若干個會計期間,甚至企業的整個經營壽命期,即表現為未來會計期間獲取超額利潤的能力;此外,也有些會計學家認為不確認固有商譽或必須等到一個企業購買另一個企業時才能確認商譽實質上是以收付實現制為確認基礎而違背了權責發生制,且有悖於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質量特.....

企業間的併購作為企業擴充規模、參與市場競爭、尋求更大發展的一種重要形式,在國內外曾抵起一股浪潮,至今仍呈現出進一步發展的態勢。企業併購從性質上看,可以是購買性質的,也可以是股權聯合性質的。在購買性質的企業合併中,對於合併後子公司會計報表的計價基礎問題,會計界一直存在著爭議;此外,購買後合併報表編制中有關合併商謄的處理問題,也令會計人員困惑。

針對上述問題,各國會計異都在尋求解決的辦法。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在1979年10月公布了“下推會計(Push-down axxounting)”的文獻;加拿大會計準則指導委員會(CASSC)在1987年也發表了一份關於“下推會計”的指南,提議並允許在購買法下運用下推會計編制合併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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