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性質與職責任務
上海市楊浦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是在區衛生局領導下、在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指導下,在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領域開展綜合衛生監督管理的機構。
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擬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衛生行政許可審核;
3、組織開展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4、對衛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進行調查取證,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處理意見;
5、對違反衛生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6、公共衛生、醫療服務等方面的舉報投訴的受理和查處;
7、組織開展衛生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諮詢;
8、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告;
9、定期向社會通報衛生監督結果;
10、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歷史沿革
1996年10月,經楊浦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楊編〔1996〕22號),在原區衛生防疫站食品衛生科的基礎上成立“楊浦區衛生監督所”(以下簡稱“區衛監所”),為非經濟獨立核算單位,掛靠在楊浦區衛生防疫站內。2000年2月,區衛監所經批准(楊編〔1999〕68號)與區衛生防疫站分離,成為獨立編制、隸屬區衛生局領導、成為直接行使公共衛生監督職能的執行機構,並正式更名為“上海市楊浦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2002年4月,根據上海市衛生局(滬衛人〔2002〕151號)檔案要求,區衛監所對科室設定及工作職能作了進一步調整和明確。2004年,根據滬衛疾控〔2003〕80號文的要求,經楊浦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行政工作職能與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分開。2005年1月,根據市府有關精神,區衛監所內原承擔食品衛生監督職能的科室與人員劃分至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楊浦分局。同年,區衛監所成立了獨立黨支部,經濟管理上也實行獨立核算。2010年3月,經中共楊浦區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楊浦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升格為副處級單位。
管理對象
截至2010年底,楊浦區衛生監督管理對象共3027家,其中醫療機構211家,各類公共場所2172家,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263家,放射診療機構59家,集中式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2家、分質供水企業5家,各類學校119家,各類托幼機構94家,病原微生物實驗室87個,消毒產品生產企業8家,執業衛生服務機構6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1家,採血點2個。此外有二次供水設施7568個,分布在12個街道、鎮的253個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