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轉法輪經

(1)示轉︰肯定四諦,說‘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及其相狀。 (2)勸轉︰依四諦之次第,勸應知苦諦、斷集諦、證滅諦、修道諦。 (3)證轉︰也依四諦之順序,說明既已知、斷、證、修後仍須覺證之原因。

三轉法輪經】
(梵Dharma-cakra-pravartana-su^-tra)
一卷。唐·義淨譯。收於《大正藏》第二冊。敘述佛陀成道後,首先在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比丘三轉四諦之理,憍陳如及八萬諸天乃遠離塵垢得法眼淨。又謂此經能饒益世間,令梵行者速至安穩涅盤之處,故稱之為三轉法輪。
所謂三轉,即︰
(1)示轉︰肯定四諦,說‘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及其相狀。
(2)勸轉︰依四諦之次第,勸應知苦諦、斷集諦、證滅諦、修道諦。
(3)證轉︰也依四諦之順序,說明既已知、斷、證、修後仍須覺證之原因。又因每一轉各具眼、智、明、覺四行相(巴利傳是眼、智、明、覺、寂五相),故成十二相。此即所謂的‘三轉十二行相’。後世之小乘佛教、法相宗、天台宗人對此三轉十二行相,各有不同的看法。
本經異譯本頗多,內容略有不同,大致可分為廣略二類,所謂廣本乃由(1)序分,(2)離二邊中道八正道,(3)四諦三轉十二行相,(4)五比丘得法眼,(5)諸天歡喜證誠,(6)流通等六部分構成,略本則完全略去第二及第三之四諦釋義部分。本經與《雜阿含》卷十五第三七九經、藏傳《Chos-kyi hkhor-loh!I mdo.》、梵本斷簡皆屬略本,而《轉法輪經》、巴利《大品》第五十六相應第十一~十二經、藏傳《Chos-kyi h!khor-lo rab-tu-bskor-bah!I mdo.》、《五分律》卷十五、《四分律》卷三十二等則屬廣本。其中,究以何者為古本,殊難遽下斷言,但就(2)、(3)皆言及如來成就等正覺而言,當可推知以五比丘為說法對象而說四諦或中道者,實乃有關如來證道內容之異說,兩者皆是單獨傳世,其後由律藏之編纂者合糅為一書。漢譯《雜阿含》缺少第(2)中道成道之文,正能呈現其原初風貌,此說另可依阿毗曇全未提及中道之內容為證,至於巴利《相應部》記憶體有該文,當系對校律藏修正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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