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紀律

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優良傳統和行動準則,體現了人民軍隊的本質和宗旨。

1947年10月10日,毛澤東起草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關於重行頒布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訓令》。從此,內容統一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就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來,成為全軍的統一紀律。它對統一全軍紀律,加強部隊的思想和作風建設,具有重大的意義。

基本信息

三大紀律
拼音:
解釋:1.從紅軍時代起,中國人民解放軍就要求普遍遵守的三條主要紀律。內容前後稍有不同,起初為:行動聽指揮,不拿老百姓一個紅薯,打土豪要歸公。最終定為:一切行動聽指揮,不拿民眾一針一線,一切繳獲要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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