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規格
三十五年虒令鼎,通高19.2cm,寬27.4cm,重4.27kg。
外形特徵
鼎為圓體,雙附耳,三蹄形足,有蓋,蓋上飾三鈕。器腹部以一棱狀突起為飾。
銘文內容
蓋、器各有銘文2行18字,對銘:
卅五年,虒令賙共、視事ꍸ、冶期鑄。容半齍。下官。
銘文大意
記在三十五年,虒地縣令賙共監造,視事ꍸ主造,冶期鑄此鼎,鼎之容量為半齍,置於下官。
關鍵字
鼎
商周時期青銅器的一種,原為食器,用以烹煮或盛放肉食,後逐漸成為祭祀、征伐、喪葬等活動中陳設的一種禮器。同時,鼎也是貴族進行宴饗、祭祀等禮制活動時最重要的禮器之一,所謂“鐘鳴鼎食”,即指代貴族。此外,鼎也被作為王權的象徵,《左傳》宣公三年記楚莊王問鼎中原,即窺視中原王權之意。鼎數目的多寡有著嚴格的等級區別。即:天子九鼎,諸侯七鼎,大夫五鼎,士三鼎。
對銘
銅器研究中的術語。古人在青銅禮器上加鑄銘文以記鑄造該器的原由、所紀念或祭祀的人物等等。在有蓋器如鼎、簋等器物上,多同時在蓋和器上鑄有文字內容、字數及字型完全相同的銘文,稱為對銘。
鈕
器物上面可以提攜或繫繩帶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