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悲

七悲

佛經說,人生有七種苦難。\n\n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

簡介

七悲七悲
佛經說,人生有七種苦難。
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

解釋

第一苦,是“生”。請容我先貧一句,不是生孩子那個“生”,那個算“痛並快樂著”,不算苦難的。作為七苦之首的“生”,就是活著,乃是所有後續苦難的基礎。活著就是受苦,正如幾何學中的公理一般無需證明。
第二苦,是“老”。隨著歲月的流逝,曾經的精力、健康、記憶一一隨風而去,老去的恐懼日漸清晰。對“老”的恐懼,本質上是一種“得到後再眼睜睜失去”的恐懼。經歷單純的人,對老的態度比較平靜,因為生活沒什麼大的變化,本來得到的不多,也無所謂失去。越是年輕時意氣風發的人物,對老的抗拒越強——依靠精力吃飯的人,一旦沒有了精力,又不甘心靜靜品嘗記憶的甜美,失落自然要時刻齧咬心靈。若是在老去的同時,親人、愛人、朋友一一離你而去,最後只剩一個老不死的煢煢孑立,那滋味才真正的苦之極矣。希臘神話中曾有一女子,自負織造手藝出眾,放言“智慧女神雅典娜也織不出如此美麗的布匹”。雅典娜化身凡間女子與之比試,大勝之。女神遂懲罰該女子“永遠不死”。千年之後,那女子的親人朋友愛人都故去,自己也老得不成樣子,只能終日織造,再無力氣可乾別的,遂化為蜘蛛。類似的傳說在印第安神話中也有,不過是某人向神祈求不死,卻忘了祈求不老。最後下場差不多。可見對老的恐懼,原是各民族自古皆然的。
第三苦,是“病”。病來如山倒,雖然打過拳擊的人不多,但驟然被擊倒的感覺所有大病過的人都有體會。昨天還力拔山兮氣蓋世,今天就手難縛雞氣遊絲了。若是那病不致命,則又有病去如抽絲的過程來折磨人。病中精力不繼,什麼都幹不了,唯有睡覺;但那覺也不是無限可睡的,睡到一定程度,便只好睜著眼睛呆呆地享受病痛了。除了對身體的折磨外,病痛對心靈的考驗也頗值玩味。常言說“久病床前無孝子”,百善之首的孝,在病之前都有可能退卻,遑論其他感情了。大抵上病人的情緒都不會太好,有時給人不近人情的感覺;若是久病,則大多數人已慢慢習慣,由習慣而淡漠,最後便忽略了病人與常人不同之處,所以久病之後床前的冷清,也是別有一苦。急病考驗肉體,久病考驗心靈,小病考驗耐性——問問周圍的鼻炎、偏頭疼朋友,大體會得到一堆應付這些小絕症的無奈之談。有些人喜歡自討苦吃,所以總想弄些病來得得,
可是就算是苦難,也不是召之即來的;曾經有某次失戀,在北京的4月喝了半瓶二鍋頭,脫了上衣跑到雨地里狂奔,想病它一場逃避一下,誰知第二天仍然活蹦亂跳;又有一次失戀,當時事業、生活都到了關鍵轉折之處,天天奔波,幾乎要無暇顧及心情,可這苦難三哥居然不期而至,毫不客氣放倒了某家,堪稱最任性的苦難。
第四苦,便是“死”。死的可怕,不在過程——那短暫得可以忽略不計——而在它的不可抗拒性。人對自己命運的認知,唯一明確的便是一定會死,大多數人不會喜歡死,對它無可逃避的終極性自然也恐懼有加;死之苦難,便在明知山有虎,只能虎山行——武松也是打不過這隻老虎
的。當人不再恐懼死亡,它作為苦難的特質也便消失,甚至可以作為一種享受——曾經有一對老夫婦出門,老頭覺得冷,回家戴了副手套,然後他們走到一片樹林裡,上吊。對這種如此精緻而從容的死法來說,苦難毋寧說是藝術。在七苦之中,死是比較老實的,若有動力,通常這個苦難一求便來,這點比“病”要厚道些。
第五苦,稱作“怨憎會”,便是跟你無比討厭的人處在同一屋檐下,抬頭不見低頭見,想不理他還不行,委實煩人;煩得久了,也便是苦難了。現代社會,朝夕相處的,無外父母、親人、愛人、同事。對父母,任性可以,怨憎是過分了些的;若是如林黛玉那般寄於親人籬下,恰好碰
到個不厚道的,便大可候選第五苦難;與愛人相處,不怕怨憎——那樣分手就完了——就怕淡漠。午夜夢回,枕邊人看上去陌生而蒼老,一點也不可親,生活了無意義的疑問從心底油然而生,怨憎會的苦難便埋下了種子。至於同事之間的齟齬,那是現代病,佛那會不會在意。怨憎會
是人際關係上長出的毒瘤,所以在七苦之中,有兩苦是可以主動放棄的,只要橫下一條心,放棄一些人際關係,怨憎會也便無存;另一個可以放棄的苦難,便是“生”。若說主動去求這苦難,倒也有先例,越王勾踐便是。所以成大事之人,必吃大苦。
第六苦,叫做“愛別離”。愛別離是一種執著的苦。人生本來聚少離多,若能看透這點,愛別離的苦也便不存在了;但真要做到如此“空”,非有大智慧者不能為。所以佛還說,七苦之上的苦,便是不知佛法苦,謂之“苦苦”。佛主張超脫苦樂,凡人偏偏不想如此無味,明知最終是
苦,也要先樂了再說;家人愛之溫暖,戀人愛之熾烈,朋友愛之淳厚,在在令人不捨,就算最終一個別離,又有幾人能抵禦沉浸其中的歡愉?
待到花落雲散,冬雷震震夏雨雪之時,才驚覺昨天的生活已是今天的美夢,所愛的終究像手中的沙一般飄揚而去,午夜夢回之際,這“愛別離”的滋味,怎一個“苦”字了得?
第七苦,乃是“求不得”。天下熙熙,皆有所求;天下攘攘,皆有不得。如此便有苦惱。其實若是雞毛蒜皮,一針一線,不得也就算了,頂多惱一陣子,算不得苦。世間最怕兩種求不得,一種是“得到再失去”,一種是“可望不可及”。又要說希臘神話:話說坦塔羅斯殺子為羹,款待眾神,企圖證明眾神並非無所不知。眾神為了懲罰他,將他囚禁於水潭中,水及下唇;潭邊有果樹,果平於眉。他若是渴了喝水,水位便下降,恆及於唇;他若是餓了去吃果子,果枝便上揚,恆平於眉。天長地久有盡時,此苦綿綿無絕期。這便是著名的“坦塔羅斯的苦難”了,同時符合兩種最要不得的“求不得”,簡直是苦難王冠上的一顆明珠。作為人生苦難的壓軸戲,“求不得”的終極殘酷性在於,它甚至剝奪了獲得其他苦難的權利,那情形就可概括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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