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

七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0年3月20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代表共2953人。這次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實現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穩定發展。 大會決定接受鄧小平辭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請求。選舉江澤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基本信息

七屆 全國人大三次會議(1990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1990年3月20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開。出席會議代表共2953人。

這次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實現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穩定發展。

會議聽取李鵬總理作的題為《為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穩定發展而奮鬥》的政府工作報告。聽取了國務委員兼國家計委主任鄒家華關於198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1990年計畫草案的報告、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長王丙乾關於1989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0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會議還聽取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及其有關檔案的說明,對經濟貿易部部長鄭拓彬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會議還聽取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大會決定接受鄧小平辭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請求。選舉江澤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會議最後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198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199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關於1989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0年國家預算的決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包括附屬檔案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附屬檔案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式》,附屬檔案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關於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關於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建議的決定》、《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會議還通過決定,確認全國人大常委會接受賀敬之、伍覺天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會議決定,任命劉華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