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理綜述
[出成唯識論] 外道所計。不出斷常二見。或執為有。即是常見。或執為無。即是斷見。於有見中及計一異。
遂有四句。一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一執有法者。謂外道於五陰等法執為實有也。有等性者。謂執五陰等法皆有自性也。其體定者。謂法之與性。其體各無差別。故云定一。(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逐句解析
二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異謂外道執法與性。其體各自不同。故云定異。三執有法與有等性亦
一亦異謂外道執法與性。其體亦同亦不同。故云亦一亦異。四執有法與有等性非一非異謂外道執法與性。其體非同非不同。故云非一非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