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教材完全解讀:講與測》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教材完全解讀:講與測》

完全按照大綱、教材體例,明確考試完整范園。根據歷年試題提煉高頻考點,提高閱讀效率。教材精華內容概括提煉,既省時又精要。及時反映大綱、教材最新變化,新增內容一覽無餘。輔導名師補充講解,考點深度挖掘,直擊命題核心。與考試同難度練習題,熟悉臨場感覺,檢測學習效果。點睛式解析,答疑解惑。

基本信息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教材完全解讀:講與測

作者:法律考試中心組編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5-1
版次:1
頁數:400
開本:16開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教材完全解讀:講與測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教材完全解讀:講與測

ISBN:9787503695025
定價:¥58.00

內容簡介

完全按照大綱、教材體例,明確考試完整范園。根據歷年試題提煉高頻考點,提高閱讀效率。教材精華內容概括提煉,既省時又精要。及時反映大綱、教材最新變化,新增內容一覽無餘。輔導名師補充講解,考點深度挖掘,直擊命題核心。與考試同難度練習題,熟悉臨場感覺,檢測學習效果。點睛式解析,答疑解惑。

目錄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第一章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論
第二章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
第三章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法理學
第一章法的本體
第二章法的運行
第三章法的演進
第四章法與社會
法制史
第一章中國法制史
第二章外國法制史
憲法
第一章憲法基本理論
第二章國家的基本制度(上)
第三章國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五章國家機構
第六章憲法的實施及其保障
經濟法
第一章競爭法
第二章消費者法
第三章銀行業法
第四章證券法
第五章財稅法
第六章勞動法
第七章土地法和房地產法
第八章環境保護法
國際法
第一章導論
第二章國際法律責任
第三章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
第四章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五章外交關係法與領事關係法
第六章條約法
第七章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第八章戰爭與武裝衝突法
國際私法
第一章國際私法概述
第二章國際私法的主體
第三章法律衝突、衝突規範和準據法
第四章適用衝突規範的制度
第五章國際民商事關係的法律適用
第六章國際民商事爭議的解決
第七章區際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
第一章導論
第二章國際貨物買賣
第三章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第四章國際貿易支付
第五章對外貿易管理制度
第六章世界貿易組織
第七章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第一章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概述
第二章審判制度與法官職業道德
第三章檢察制度與檢察官職業道德
第四章律師制度與律師職業道德
第五章公證制度與公證員職業道德
刑法
第一章刑法概說
第二章犯罪概說
第三章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四章違法性
第五章有責性
第六章犯罪的未完成形態
第七章共同犯罪
第八章單位犯罪
第九章罪數
第十章刑罰概說
第十一章刑罰的體系
第十二章刑罰的裁量
第十三章刑罰的執行
第十四章刑罰的消滅
第十五章罪刑各論概說
第十六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十七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八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1):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第十九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2):走私罪
第二十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3):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一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4):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二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5):金融詐欺罪
第二十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6):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二十四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7):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第二十五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8):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二十六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十七章侵犯財產罪
第二十八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十九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第三十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3):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三十一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三十二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三十三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6):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三十四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7):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三十五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8):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三十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9):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三十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三十八章貪污賄賂罪
第三十九章瀆職罪
第四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
刑事訴訟法
第一章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二章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章刑事訴訟中的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第四章管轄
第五章迴避
第六章辯護與代理
第七章刑事證據
第八章強制措施
第九章附帶民事訴訟
第十章期間、送達
第十一章立案
第十二章偵查
第十三章起訴
第十四章刑事審判概述
第十五章第一審程式
第十六章第二審程式
第十七章死刑覆核程式
第十八章審判監督程式
第十九章執行
第二十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十一章涉外刑事訴訟程式與司法協助制度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第二章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第三章抽象行政行為
第四章具體行政行為概述
第五章行政許可
第六章行政處罰
第七章行政強制
第八章行政契約與行政給付
第九章行政程式與政府信息公開
第十章行政複議
第十一章行政訴訟概述
第十二章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第十三章行政訴訟的管轄
第十四章行政訴訟參加人
第十五章行政訴訟程式
第十六章行政訴訟的特殊制度與規則
第十七章行政案件的裁判與執行
第十八章國家賠償概述-
第十九章行政賠償
第二十章司法賠償
第二十一章國家賠償方式、標準和費用
民法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三章法人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章代理
第六章訴訟時效與期限
第七章物權概述
第八章所有權
第九章共有
第十章用益物權
第十一章擔保物權
第十二章占有
第十三章債的概述
第十四章債的履行
第十五章債的保全和擔保
第十六章債的移轉和消滅
第十七章契約的訂立和履行
第十八章契約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九章契約責任
第二十章轉移財產權利的契約
第二十一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契約
第二十二章提供勞務的契約
第二十三章技術契約
第二十四章不當得利、無因管理
第二十五章著作權
第二十六章專利權
第二十七章商標權
第二十八章婚姻家庭
第二十九章繼承概述
第三十章法定繼承
第三十一章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定
第三十二章遺產的處理
第三十三章人身權
第三十四章侵權行為
附:《專利法》2008年修訂重要新舊法條對照表
商法
第一章公司法
第二章合夥企業法
第三章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四章外商投資企業法
第五章企業破產法
第六章票據法
第七章證券法
第八章保險法
第九章海商法
附《保險法》2009年修訂重要新舊法條對照表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第一章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
第二章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與基本制度
第三章主管與管轄
第四章訴
第五章當事人
第六章訴訟代理人
第七章民事證據
第八章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第九章期間、送達
第十章法院調解
第十一章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十二章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十三章普通程式
第十四章簡易程式
第十五章第二審程式
第十六章特別程式
第十七章審判監督程式
第十八章督促程式
第十九章公示催告程式
第二十章民事裁判
第二十一章執行程式
第二十二章涉外民事訴訟程式
第二十三章仲裁與仲裁法概述
第二十四章仲裁委員會和仲裁協會
第二十五章仲裁協定
第二十六章仲裁程式
第二十七章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第二十八章仲裁裁決的執行與不予執行
第二十九章涉外仲裁

書摘插圖

法理學
第一章法的本體
考點1法的本質
教材精要
一、馬克思主義關於法的觀點
1.法的本質最初表現為法的正式性,又稱法的官方性、國家性。
2.法的本質反映為法的階級性。
3.法的本質最終體現為法的物質制約性。
二、法的本質存在於國家意志、階級意志與社會存在、社會物質條件之間的對立統一關係中
完全解讀
1.法在總體上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但也反映被統治階級的局部要求。
2.法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不是統治階級內部的各黨派、集團及每個成員的個別意志,也不是個別意志的簡單相加,而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共同意志或根本意志。
3.在一定情況下,法不僅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而且同時反映被統治階級或同盟階級的某些要求和願望。
4.並不能說凡是國家意志都是法,只有規範性檔案的國家意志才是法。
衝刺練習
1.下列各項關於法的本質說法正確的有:
A.法的本質是在法的本體論追問過程中呈現出來的,法的本質的展現過程反映了法的本質的層次性。
B.法的本質最初表現為法的正式性,又稱為法的官方性、國家性,指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正式的官方確定的行為規範。
C.法的本質最終反映為法的階級性,即在階級對立的社會中,法所體現的國家意志實際上是統治階級的意志。
D.法的本質在第二層次上體現為法的社會性,即法的內容是受一定的社會因素制約的,最終也是由一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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