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文簡介
作者:墨子類型:政論
成文時間:戰國時期
作者小傳
墨子(約公元前468前-376年),名翟,魯國(一說宋國)人,墨家學派創始人,春秋戰國時的思想家。他出身於手工業者,能製造機械,也通曉軍事。墨子長期奔走於各諸侯國之間,宣傳他的政治主張。相傳曾率同弟子們幫助宋國防御楚國的進攻。他早先曾學過儒家學說,後分裂出來,自創墨家學派,在當時與儒家並稱“顯學”,影響很大。其主要思想是“兼愛”、“尚賢”、“非攻”、“節用”,基本上反映了勞動者、小生產者的利益和願望。原文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今有人於此,小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白黑之辯矣(14);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15) 也。
注釋
(1) 園圃:種蔬菜、花果、樹木的場所。(2) 非之:譴責他。上為政者: 在上執政的人。得: 捕獲。(3) 以: 因為。虧: 損害。(4) 攘:偷盜,竊取。豕:大豬。豚:小豬。(5) 甚:超過,勝過。(6) 苟:如果。(7) 茲:通“滋”,更加。甚:厲害,嚴重。(8) 罪益厚:罪更重。(9) 欄:養牛馬的圈。廄:馬棚。欄廄:這裡泛指牛馬圈。(10)辜:罪。(11) 扡:同“拖”。意思是奪取。(12) 當此:對此。(13)情:誠,確實。書:記載。遺:遺留。(14) 白黑之辯:白與黑的分別。辯:同“辨”,分別。(15) 亂:混亂,這裡指是非顛倒。譯文


現在假如有一個人在此,看到少許黑色就說是黑的,看到很多黑色就說是白的,那么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是不懂得黑白的分別了;嘗到少許苦就說是苦的,嘗到很多苦就說是甜的,那么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是不懂得苦和甜的分別了。現在在小範圍內做不對的事,就都知道並且非難他;大範圍內做攻國一類不義的事,卻不知道這不對,反而跟著讚譽他,稱之為義。這樣可以說叫懂得義與不義的辨別嗎?因此我知道天下的君子,把義與不義的分別弄得很混亂了。
影響與傳播
墨子有著作傳世。《漢書·藝文志》著錄《墨子》有71篇,後雲亡佚18篇,故今本《墨子》僅53篇。其中較能代表墨子學說思想者有《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等,其餘大都為墨家後學所作。墨家的思想,就其對整個社會文化的看法來說,是提倡質樸和實用,所以對一切語言文字的表達,強調有切實的內容,以道理說服人,反對無益於實用的修飾與文采。本文語言質樸,不尚文采,體現了墨家崇尚質實,反對“以文害用”的特點。這種觀念雖然對於文學作品不太適宜,但對於論說文卻自有其道理。中國古代嚴格意義上的論說文,就是從《墨子》開始的。就此而言,它在中國散文史上有不可忽視的地位。專家點評

墨子極善論辯,他的論辯邏輯嚴密,善於用具體事例進行說理,在說理散文史上,墨子散文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在《小取》篇中墨子曾專門闡述了論辯方法:即“辟”,指譬喻,通過邏輯思維而提出;“侔”,指類比,將同一性質或同一道理的內容列在一起,由淺入深進行推論;“援”,指援例,舉例證明自己的論點;“推”,指推論,從已知推未知。這四種方法的綜合運用,形成了《墨子》散文較強的邏輯性。《非攻》上篇就充分體現了墨子文章這種善辯而富於邏輯性的特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