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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書摘
(3)急救中心以搶救患者生命為原則,搶救過程中規定範圍內的緊急用藥由搶救室護士負責提供(見急診科常備急救藥品名錄),並做好詳細記錄,搶救過程中或完畢時,由患者或家屬補交所用藥物費用。(4)患者病情需要會診時,由急診值班醫師電話通知會診科室,會診醫師應5分鐘內到達急救中心,及時書寫會診記錄,執行會診制度。
(5)搶救患者的記錄應按醫療護理文書書寫規範中的要求詳細記錄。
(6)交費、取藥同一般急診患者就診程式。
(7)危重患者的轉歸
①需要急診觀察的患者收入觀察病房繼續觀察治療。
②需要住院的收入院治療,具體執行住院患者服務控制程式。
③經搶救無效死亡或來院時已經死亡者,經急診醫師查體或者做相關的檢查,確認生命指征已消失,方可以診斷為臨床死亡。值班醫師將患者搶救轉歸情況及時記錄於門診病歷上,填寫死亡證明,門診部蓋章、備案。由值班護士協助家屬進行屍體料理後送至太平間。
5.急診患者的護理與處置
(1)急診患者進入搶救室後,首先由護士測量患者的生命體徵(脈搏、呼吸、血壓、瞳孔變化等),並立即將測量結果通報給醫師並記錄在急診科日誌登記本上,必要時立即給予吸氧、吸痰、心肺復甦,建立靜脈輸液通道、配血、止血、輸血、洗胃等緊急處理,具體按急救工作流程執行。醫師將測量結果及時記錄於門診病歷上,執行急診搶救室工作制度。診療搶救過程應由醫師按醫療護理文書書寫規範中的要求詳細記錄於病歷上。
盤點軍事醫學科學出版社的書四
軍事醫學科學出版社成立10年來,已出版各類圖書800餘種,在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特別是生物高技術方面出版的數十種專著,深受廣大讀者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