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雅俗》

《超越雅俗》

《超越雅俗》是孔慶東的博士論文集,文章截取抗戰時期為橫斷面,對通俗小說的發展狀況和雅俗文學的互動關係作出考察,研究雅俗文學之間的某些規律。 以嬉笑怒罵、幽默風趣的文風見長,成為當代校園文化偶像的孔慶東,做起學問來體現出十足的嚴謹認真的學者風範。

基本信息

作品簡介

超越雅俗超越雅俗

文學歷來在高雅和通俗兩部分相互對峙、相互競爭又相互影響、相互滲透中向前發展,高雅文學和通俗文學原是文學不可或缺的兩翼。本論著以高雅小說(嚴肅小說)為參照系,來討論通俗小說,研究雅俗文學之間的某些規律,截取抗戰時期這個橫斷面來對通俗小說的發展狀況和雅俗文學的互動關係做出考察,填補了學術界空白。

作品特色

《超越雅俗》有三大特色:一是注重歷史描述,而於結論則較為謹慎,力避武斷輕率。二是善於面對繁雜宏大的文學材料做出理論概括,顯示出駕馭材料而不被材料所駕馭的出色才能。三是藝術感受能力與體悟能力很強,能以生動明快的語言提出一針見血的精彩論斷。值得廣大學界人士一讀,或爭論、或參考、或研究。

作者介紹

孔慶東,人稱“北大醉俠”,北京大學中文系副教授,央視“百家講壇”著名壇主,新浪文化部落格首席博主。1983年自哈爾濱考入北京大學中文系,後留校任教。曾被評為“北大十佳教師”之首。
十餘年來,孔慶東博士先後寫出當下中國罕見的酣暢淋漓、嬉笑怒罵的痛快文字,其《47樓207》、《笑書神俠》、《千夫所指》、《空山瘋語》、《口號萬歲》、《四十不壞》等書一直暢銷不衰,為當今影響最大的思想者之一。

精彩書摘

第一章通俗小說的流變與界定
●通俗小說概念闡釋
●古代通俗小說流變
●近現代通俗小說流變
●如何界定通俗小說
一通俗小說概念闡釋

通俗小說作為一個文類概念,其所指具有相當的複雜性和流變性。

相對而言,雖然“小說”的定義林林總總,紛紜雜出,但“小說”的所指——即究竟哪些作品算是小說,卻基本上是穩定的。不論“詩意小說”抑或“散文化小說”,歸根結底都是小說而不是詩或散文。可是“通俗小說”的版圖疆域則麻煩甚多。首先,“通俗小說”的“種差”在邏輯上是模糊的,因而它的對立者是什麼就難下定論。是“高雅小說”,是“嚴肅小說”,是“先鋒小說”,是“探索小說”,是“純小說”,是“新文藝體小說”?還是籠而統之、一言以蔽之曰“非通俗小說”?通俗小說本身界定不清,又何來“非通俗小說”?正像不知哪裡是中國,又怎能知道哪裡是外國?

於是,自不免發生許多歸屬上的困惑。如《紅樓夢》算不算通俗小說?《茶花女》算不算?張愛玲、蘇青的小說算不算?無名氏、徐訐的算不算?趙樹理的算不算?《林海雪原》算不算?王朔的作品算不算?《廢都》算不算?……算與不算,依據何種定性標準或技術指標?諸如此類的麻煩與困惑,使人真正感覺到“名不正則言不順”一語的力量。所以,考察通俗小說這一概念的淵源及流變,即使僅在“解惑”這個意義上,也是十分必要的,更何況考慮到通俗小說在當今及以後的迅猛勢頭呢。
事實上,通俗小說這一概念從來沒有一個固定的含義。人們對它的認識和研究是依憑其實際存在而不是“定義”。“所有的定義都只有有條件的、相對的意義,永遠也不能包括充分發展的現象的各方面聯繫。”因此,面對通俗小說這一複雜的研究客體,我們只能從其具體流變中去把握和界定,而不應是先設定好了畫地為牢的定義,再去按圖索驥。
考察“通俗小說”這一概念能指與所指的關係,關鍵是考察其定語“通俗”二字。

《現代漢語詞典》釋“通俗”為“適合民眾的水平和需要,容易叫民眾理解和接受的”,例詞為“通俗化“通俗易懂”“通俗讀物”。

《辭源》釋“通俗”為“淺顯易懂”,例舉漢代服虔的《通俗文》和清代翟灝的《通俗編》,並引《京本通俗小說》里《馮玉梅團圓》中語:“話須通俗方傳遠,語必關風始動人。”
這顯然是兩種立足於現代視角的通常釋義。從日常語言的運用效果來看,它們無疑是正確的。但對於一個概念的考察,比正確要求更高的是精確。在語言哲學家那裡,無論亞里士多德還是羅素,“都未給出日常語言中任何表達式的精確邏輯,因為日常語言本來就沒有精確的邏輯”。比如《辭源》所引的兩句詩中的“通俗”,並不能簡單地釋為“淺顯易懂”,而是與“關風”對偶的一個動賓結構。《辭源》的這一條,在邏輯上是有欠精確的。

所以,我們必須暫時拋開日常理解的正確度問題,而去追溯一下這個日常理解是如何形成的。
根據《民國通俗小說論稿》的作者、“當今大陸著名美學家”張贛生的研究,中國人產生“俗”這個概念,大約是在西周時代。殷商的甲骨文和銅器銘文中均未見有“俗”字,似乎表明那個時候尚無“俗”的觀念。到西周恭王(前968-前942年)時所作衛鼎和永盂的銘文中已有“俗”字,用於人名;宣王(前827-前782年)時所作駒父蓋銘文中有“堇(謹)屍(夷)俗”句,意指南淮夷的禮法,已具“風俗”的意思;同時代的毛公鼎銘文中的“俗”則當做“欲”解。西周銅器銘文並不常見“俗”字,現知僅數例,用法大體如此。從傳世古籍來看,《易》、《詩》、《書》、《左傳》和《論語》等重要典籍中均未見“俗”字,這不會是偶然現象,它似乎證明“俗”的觀念在春秋時代尚未得到普遍確認。

張贛生的研究很細緻。但用文獻中有無“俗”字來判斷當時有無“俗”的觀念,未免取巧,容易惑於名而乖於實。上古文獻不見“豬”字,能不能說明上古沒有豬?其實有豬,不過叫做“豕”罷了。文字元號能指與所指的關係永遠是變動的。西周以前雖未見“俗”字,但人類只要進入了階級社會,就必然產生文化分野,精神境界上的高下、尊卑、雅俗、精粗之分,是肯定存在的。韓愈所說的“周誥殷盤佶屈聱牙”的《尚書》,其中同時引錄了“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這樣的民謠,這已可說明雅與俗分別有了各自的“話語”。《史記·殷周本紀》記載周武王聲討商紂王“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這裡“淫聲”與“正聲”的對置,實際就如今日所言“通俗音樂”與“嚴肅音樂”的對立,雅俗的觀念表現得已很分明了。至於《詩經》三百篇中風、雅、頌的區分,更說明當時之人已經能將藝術的功利目的與審美作用結合起來看待雅俗文化的實際存在了。

問題在於“俗”這一早已存在的所指是如何與“俗”的能指統一起來的。張贛生對這一問題的梳理還是頗為清晰有致的。

張氏指出,進入戰國時代以後,“俗”成了人們經常談論的話題,如《孟子》云:“其故家遺俗,流風善政,猶有存者”;《莊子》云:“差其時,逆其俗者,謂之篡夫;當其時,順其俗者,謂之義之徒”;《管子》云:“漸也順也靡也久也服也習也謂之化,……不明於化,而欲變俗易教,猶朝揉輪而夕欲乘車”;《周禮》云:“以俗教安,則民不愉”;《禮記》云:“入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如此等等指的都是風俗或民俗,即某一民族或地區由習慣形成的特定生活方式。風俗之“俗”本無所謂褒貶義,故《荀子》云:“無國而不有美俗,無國而不有惡俗。”風俗作為一種人類社會文化現象,它不是個人有意或無意的創作,而是社會的、集體的現象,是一種非個性的、類型的、模式的現象,它體現在一般人的生活中,由此又引申出“俗”的另一層含義——“世俗”,在“俗”字前加上“世”字,是指一般情況,雖然含有“平凡”的意思,但並不一定就是“俗不可耐”。如《老子》云:“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墨子》云:“世俗之君子,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都是指一般的見識不高明而已。
張贛生有意強調“俗”的中性色彩,強調其“無所謂褒貶”。而實際上,當“俗”由“風俗”引申出“世俗”一義時,一種褒貶已然暗含於其中了,“世俗”已經作為“不世俗”的對立面而存在了(“風俗”倒的確是中性的,因為不能說“不風俗”),即以張贛生所舉的《老子》、《墨子》兩旬為例,不都是明顯地貶斥世俗之人、反褒不世俗之人么?“平凡”也好,“一般”也好,都可以作為“不高雅”的婉詞。《商君書·更法》云:“論至德者不和於俗”,《:荀子·儒效》云:“不學問,無正義,以富利為隆,是俗人者也。”價值判斷一清二楚,可以肯定,後世雅俗對立的觀念已在此時萌芽了。如果翻翻《莊子》和《離騷》,更能發現大量對“俗”的貶斥。
.張贛生認為“雅”原本是諸夏之夏,是指周王室所在的地區,所以雅也是一種俗,只是由於儒家學派尊王,以雅(夏)為正統,才導致了雅俗對立,如《荀子》云:“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大師之事也。”而《論語》中所謂“雅言”不過是指“國語”而已,別無深意。

然而,正像國語並非是某一種方言,將“雅”簡單地視為俗之一種,實際上忽視了問題的本質。國語相對方言,本身便呈現著文化上的高雅優勢。學者袁鍾瑞指出“方言是從國小會的‘母親語言’、‘生活語言’,國語則是在學校學會的‘教師語言’、‘文化語言’。”周王室所在地區之俗,除了生活習慣之外,必定還有超乎地區特點之上的其他文化因素,那才是“雅”的所指。當齊宣王不無慚愧地說:“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正聲”與“淫聲”的所指,便與“雅”、“俗”的能指,開始走向統一了。  

所以,“俗”是一個雙重語義的概念。當它作名詞時,是習俗、風氣,“多數人普遍實行的習慣生活方式”。當它作形容詞,表示性質、特徵時,則是凡庸。這兩重語義經常是同時呈現、含混表達的,如錢鍾書闡述漢字中蘊涵的辯證法時所云:“賅眾理而約為一字,並行或歧出之分訓得以同時合訓焉,使不倍者交協、相反者互成……語出雙關,文蘊兩意,乃詼諧之慣事,固辭章所優為,義理亦有之。”孟子便是利用漢語的這一特性誘哄齊宣王說,“今之樂由古之樂也”。正因為“俗”字的雙重語義,才導致了對“通俗”一語的多重理解。  

張贛生認為“通俗”有兩層意思,一是通曉風俗,一是與世俗溝通,由於在古籍中通曉風俗不稱“通俗”而稱“知風俗”,所以只剩下“與世俗溝通”一層含義。這樣,張氏自然將“通俗”小說看作“要與民眾溝通”之小說。張氏認為“從史實來看,中國的小說一直是通俗的,沒有不通俗的小說”,所以,小說而冠以“通俗”,完全是一次歷史的“誤會”。
但“通曉風俗”也好,“與世俗溝通”也好,都是將“通俗”一詞視為動賓結構,即固定“通”為動詞,“俗”是被動的,“俗”為名詞,靜待著隱身的主語來“通”。這個主語是誰呢?如果並不是凌駕於“世俗”之上的話,又何必去“通”呢?可見,“與世俗溝通”本身便是一句“雅話語”。以高高在上的姿態而寫出的小說,顯然不能包括“通俗小說”的全部。

其實,“通”和“俗”本也可以簡單地視為形容詞。“俗”已如前述,是凡庸、俗氣,與“雅”相對。“通”則有普遍、一般的意思,《荀子·仲尼》云:“少事長,賤事貴,不肖事賢,是天下之通義也。”這樣,“通”與“俗”兩個近義詞合為一個並列結構,“通而俗”,既“通”且“俗”。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的小說就不見得“一直是通俗的”。小說與其他文類相比,也許確實“通俗”一些,但小說文類內部,其“通”的程度、“俗”的程度,卻是不可以道里計的。所以小說自身當然會產生美學品位上的雅俗之分,其中“淺顯易懂”、“適合民眾的水平和需要”的,便是小說之通俗者也。
因此,必須從“與世俗溝通”和“淺顯易懂”兩方面來理解,才能把握通俗小說的本質。“與世俗溝通”強調的是創作精神,“淺顯易懂”強調的是審美品位。兩方面既相區別又相依存,“溝通”才能“易懂”,“易懂”才能“溝通”。人們的理解多偏重於某一面,才導致圍繞“通俗小說”這一概念,產生了那么多“頗不通俗”的闡釋。當然,這與中國通俗小說的流變是關聯在一起的。
……

孔慶東作品

孔慶東,北大教授。祖籍山東,系孔子第73代直系傳人。1964年9月22日生。筆名孔醉、醉嬰、周三、叢劍、孤島獨一郎等。祖籍魯國沂蒙山區。1983年考入北京大學中文系,1996年獲博士。現在北大中文系教授20世紀中國文學。著有《超越雅俗》、《誰主沉浮》、《47樓207》等專著近年在多家電視台和多所大專院校講授金庸小說,廣受歡迎。江湖人稱“北大醉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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