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籠草科》

《豬籠草科》(Nepenthaceae)是由馬丁·奇克和馬修·傑布所著的關於汶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巴布亞紐幾內亞、菲律賓和新加坡豬籠草屬食蟲植物的專著。2001年其發表於荷蘭國家植物標本館的《馬來西亞植物志》(FloraMalesiana)第十五卷中。該專著中的物種描述基於作者在婆羅洲、紐幾內亞和西馬來西亞的實地考察及20個植物標本館中的乾燥標本。
馬丁·奇克和馬修·傑布共確定了83個產自馬來西亞的物種,包括三個自然雜交種(虎克豬籠草(N.×hookeriana)、基納巴盧山豬籠草(N.×kinabaluensis)和毛果豬籠草(N.×trichocarpa))和一個“鮮為人知的物種”(迪安豬籠草(N.deaniana))。此外,它們還提到了4個“被排除在物種之外的類群”:雪線豬籠草(N.×cincta)、“N.cristata”、“N.lindleyana”和“N.neglecta”。
在《豬籠草科》中,馬丁·奇克和馬修·傑布對在他們1997年的專著——《豬籠草屬(豬籠草科)的框架性修訂》中確定的分類鑑定進行了幾處修改。他們贊同查爾斯·克拉克在《婆羅洲的豬籠草》中對“N.borneensis”和法薩豬籠草(N.faizaliana)的說明,將前者歸為博世豬籠草(N.boschiana)的同物異名,而將後者從窄葉豬籠草(N.stenophylla)獨立出來。此外,曾被作者認為非常可疑的類群——菲律賓豬籠草(N.philippinensis)也被視為一個獨立的物種。關於物種的描述,在馬丁·奇克和馬修·傑布進行框架性修訂的準備時,他們就已承認了本斯通豬籠草(N.benstonei)、熔岩豬籠草(N.lavicola)、驚奇豬籠草(N.mira)和辛布亞島豬籠草(N.sibuyanensis)。但他們仍拒絕承認昂嘎桑豬籠草(N.angasanensis),繼續認為其是邁克豬籠草(N.mikei)的一個同物異名。
分類學家簡·斯洛爾(JanSchlauer)在2002年3月的《食蟲植物通訊》中對《豬籠草科》進行了評述。他寫道該專著“的分類法基本上與1997年發表的‘框架性修訂’中的相同”。簡·斯洛爾補充說道:
“不幸的是,最近的研究忽略的以前未在報告中出現的模式標本和蘇門答臘的物種。分子鑑定和分類法可能會比選擇表位型去保留窄葉豬籠草和細毛豬籠草(N.pilosa)更有用。”
勞拉·S·邁茨納·約德在2005年1月的《經濟植物學》中給予了該專著積極的評價:
“其物種描述包括了全面的參考文獻和營養組織與生殖組織的形態特徵。因上位籠和下位籠的形態特徵對於鑑定來說十分的重要,所以作者在這些方面提供了充分的信息。所記錄的每一個物種都提供了為了防止與相似的物種混淆的專家提示,現有植株的觀測數據及獨有的生態筆記和軼事。這些提示讓讀者更好的了解豬籠草科中的每一個物種。
該專著具19頁的配圖,可見一斑,其不但是植物學家和園藝家不可缺少的,同時也是對在野外遇到這些植物時會感到好奇的徒步者的推薦書籍。

查爾斯·克拉克在2001年9月的《澳大利亞食蟲植物協會公報》中評述了該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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