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業無明》

謂一切結使,覆蔽諸業,不令人知,恐失名譽、利養、恭敬等,是為覆業無明。

出處

《大毗婆沙論》《無明》分為十五種:根本與枝末、共與不共、相應與不相應、迷理與迷事、獨頭與俱行、覆業與發業、種子子時、行業果、惑等十五種無明

【十五種無明】[出鞞婆沙論]一根本無明謂從無始之際。一念不覺。長夜昏迷。不了真理。能生一切諸惑煩惱。是為根本無明。二枝末無明謂心心所法。相應而起。即有貪嗔慢疑見等煩惱。是為枝末無明。(心心所法者。心即心王。心所即受想行也。)三共無明一切結使。共相造作一切諸業。是為共無明。(結使者。謂一切煩惱。能纏縛驅使於人。入於生死也。)四不共無明謂第七識。無別體相。妄起染心。障蔽無漏聖法。恆不間斷。是為不共無明。(第七識。即意識也。無者。謂不漏落生死也。)五相應無明謂第七識。恆與貪痴見慢四惑相應而起。是為相應無明。六不相應無明謂第七識。不與余識外緣粗顯之境相應。是為不相塵無明。(粗顯之境者。謂色等五塵之境也。)七迷理無明謂根本無明。障於中道之理。不能顯發。是為迷理無明。八迷事無明謂見思煩惱。障蔽生死之事。不能出離。是為迷事無明。九獨頭無明謂妄覺之心。不緣外境。孤然生起。生已增廣。是為獨頭無明。十俱行無明謂心心所法。常相隨逐。曾不捨離。是為俱行無明。十一覆業無明謂一切結使。覆蔽諸業。不令人知。恐失名譽利養恭敬等。是為覆業無明。十二發業無明謂貪痴我見慢等。悉能發生一切惡業。是為發業無明。十三種子子時無明種子者。謂第八藏識。含藏一切染淨種子也。子時者。子為十二時之首。以喻藏識為諸識之首也。蓋染習種子。蘊在藏識之中未發顯時。是為種子子時無明。十四行業果無明謂於十二因緣中。無明行愛取有五者煩惱。是業因。識等七者是苦果。是為行業果無明。(十二因緣者。一無明。二行。三識。四名色。五六入。六觸。七受。八。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也。)十五惑無明謂俱生分別及根本隨煩惱等惑。是為惑無明。(俱生分別者。謂最初托胎。一念之識。與俱生。即有分別也。根本隨煩惱者。即前根本無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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