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祖訓》

明太祖朱元璋主持編撰的明朝典籍。內容是為鞏固朱明皇權而對其後世子孫的訓戒。初名《祖訓錄》。始纂於洪武二年(1369)﹐六年書成﹐朱元璋為之作序。命禮部刊印成書。九年又加修訂。二十八年復位﹐更名為《皇明祖訓》﹐並將首章的《箴戒》改稱《祖訓首章》。
全書目有十三﹕首章。前有四款﹐分述禁用酷刑﹑禁立丞相﹑對犯法皇親國戚的處置及對四方各國的方針﹐其後是關於敬天法祖等問題的言論。持守。自述持身之道﹐強調節儉。嚴祭祀。認為祭祀貴在精誠﹐並敘述祭祀的準備程式。謹出入。告誡後代帝王不要輕易動止。慎國政。主要講帝王須廣有耳目﹐同時規定官員﹑士﹑庶人等不得枉議大臣。禮儀。分述祭祀﹑奉使王府﹑進賀表箋﹑親王朝覲﹑親王在國等禮儀。並為東宮及親王府各擬名二十字﹐令其子孫順序使用。法律。包括對皇太子和親王的處分辦法。內令。規定皇后不得干預外政﹐宮闈當謹內外。內官。分述內官職掌﹑品秩和內官機構的設定。職制。先敘述封爵的程式和規格﹐規定郡王子孫有文武材者﹐可考驗授官﹔次述宗人府及王府官的設定。兵衛。分王國軍隊為守鎮兵和防衛兵﹐遇警並從王調遣﹔同時規定親王儀仗。營繕。規定諸王宮室格式﹐不得超越。供用。包括朝覲時沿途人役物料的支給和每歲常用兩部分。
《皇明祖訓》
該書雖稱家法﹐卻是研究明初政治和明初各項制度﹐特別是洪武時期的職官﹑親藩﹑后妃﹑宦官等制度的重要史料。對研究朱元璋的思想體系和倫理觀念也有一定的價值。北京圖書館現存《祖訓錄》明抄本和《皇明祖訓》明刻本。台灣出版的《明朝開國文獻》和日本出版的《皇明制書》等書中也有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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