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野記》

《清代野記》

《清代野記》作者是清朝梁溪坐觀老人。《清代野記》卷下一段:戕官類記同治庚午,予在揚州,聞丹徒嚴某官浙江嵊縣知縣,忽為署中剃髮匠所戕,並殺其幼女及女之乳母,取縣印出,跳舞狂歌於市,似有神經病者。鏇獲之,按律治罪。是年,山東青州知府某亦被戕。青州有城守參將,一兵以技勇、資格皆應拔補馬糧,忽為人以賄得,大怒,思得參將而甘心焉。乃於朔日之夜,伏於武廟神座下待之,以參將是日必來拈香也。及黎明,見有一三品頂戴者跪拜神前,突出刺之而斃。諦視,乃知府,非參將也。須臾參將至,乃執而置諸法。至庚午秋,又有張文祥刺馬新貽事。

《清代野記》清代野記
本記以鹹、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初名《四朝野記》,茲以四朝未能並包,故易今名。凡朝廷、社會、京師、外省事無大小,皆據所聞所見錄之,不為鑿空之談,不作理想之語。所聞之事必書明聞於某人,或某人云。前清之事有聞必錄,不分先後,故有鹹豐朝之事而錄於光緒後者。此記中近三十年事,所聞所見,當時有所忌諱而不敢記者,今皆一一追憶而錄之。仿明代祝枝山先生《野記》而作,祝記言有明一代之事,此則為有清一代之事,而詳於鹹豐已後。

內容簡介

《清代野記》例言中說:“凡朝廷、社會、京師、外省,事無大小,皆據所聞所見錄之。”本書內容主要涉及清代鹹豐、同治、光緒、宣統四朝事,有重大歷史事件、典章制度;有宮闈秘事、官場軼聞、優伶義舉、書賈著書、藝人絕技、輓聯巧對;甚至賭棍、騙子、強盜、小偷等等生存情形,森羅萬象,無所不包,儼然一幅晚清社會生活的全景圖。

民國筆記小說(2)

民國筆記小說以鹹、同、光、宣四朝之事居多,凡朝廷、社會、京師、外省事無大小,皆據所聞所見錄之,不為鑿空之談,不作理想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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