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國小暫行工作條例(草案)》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1963年3月23日發布的指導國小教育工作的檔案。本條目中簡稱《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分為總則、教學工作、思想品德教育、生產勞動、生活保健、教師、行政工作、黨的工作和其他組織工作等8章共40條。又稱“國小四十條”。

《全日制國小暫行工作條例(草案)》

正文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1963年 3月23日發布的指導國小教育工作的檔案。本條目中簡稱《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分為總則、 教學工作、 思想品德教育、 生產勞動、生活保健、 教師、行政工作、黨的工作和其他組織工作等 8章共40條。又稱“國小四十條”。主要內容有:
①規定了國小教育的任務和培養目標。《條例(草案)》規定,國小教育的任務,是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培養勞動後備力量和為高一級學校培養合格的新生。國小的培養目標,是使學生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等品德(見五愛教育),擁護社會主義、擁護共產黨,具有初步的閱讀、寫作和計算的能力,具有初步的自然常識和社會常識,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使學生的身心得到正常的發展,具有健康的體質,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勞動習慣。
②規定了以教學為主的原則。《條例(草案)》指出,國小教育要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文化工具和科學知識技能。全日制國小設定語文、算術、自然、歷史、地理、生產常識、體育、音樂、圖畫、手工、勞動等課程。國小階段應該特別注意語文和算術課程的教學。語文課應該著重識字、寫字和作文;算術課應該注意培養學生的計算、推理和解答套用題的能力。要注意保護兒童的健康,採取積極措施保護兒童視力,端正他們看書、寫字的姿勢。根據兒童少年的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進行教學。既不要降低教學要求,也不要使學生負擔過重。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教育他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③規定了思想品德教育的要求。《條例(草案)》指出,必須對學生進行共產主義思想品德教育,學習和繼承革命傳統,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準備為建設社會主義祖國而努力。教育學生學習勞動人民的勤勞、勇敢、誠實、儉樸等優良品質,要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愛護集體、遵守紀律、尊敬師長,對同學、兄弟姐妹要相互友愛,對人要有禮貌。要注意學生年齡、性格的差別,採取不同的活動方式和教育措施。少先隊輔導員要組織和指導小學生的課外活動。學校要同學生家長保持聯繫,還要爭取校外有關單位的配合和協助,共同教育學生。
④規定了師資隊伍建設的要求。《條例(草案)》對國小教師的基本要求是:教好功課、愛護學生,以身作則、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黨、政府和學校都必須按照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在政治上關心他們的進步,在業務上積極創造條件,有計畫地幫助他們在職進修或脫產進修,增強教學能力。注意提高國小教師的社會地位,逐步改善他們的生活待遇。
⑤強調加強黨的領導。《條例(草案)》要求各級黨委加強對國小教育的領導,建立和健全黨、團組織,正確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學校的共產主義青年團要領導少年先鋒隊,加強對少年兒童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工會在黨組織領導下,協助行政,在教職工中切實做好團結工作和生活福利工作。
《條例(草案)》公布後,對促進中國國小教育的健康發展,不斷提高教育質量曾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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