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用版)(76條最新修訂)》主要內容: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是與百姓日常出行息息相關的一部法律,是保證交通安全的基本準則。針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體實施,國務院頒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而因交通事故發生的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數額問題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道路交通安全法》除作為交警執法的基本準則外,主要用於解決道路交通中可能發生的以下糾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糾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糾紛等。
當發生交通事故人身、財產賠償糾紛及保險理賠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自己協商或接受交通部門的調解處理;二是到法院訴訟,法院會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