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發布
2017年2月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十三五”全國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出,到2020年,全國總人口在14.2億人左右,年均自然增長率在6‰左右,總和生育率為1.8左右,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到112以下。鼓勵按政策生育的制度體系和社會環境基本形成,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健全,人人享有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基本實現。根據《“十三五”全國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十三五”全國計畫生育事業主要任務包括實施好全面兩孩政策、強化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提升婦幼健康計畫生育服務水平、提高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能力、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化建設和戰略政策研究、持續深入開展宣傳倡導、深化國際合作與交流九方面。
《“十三五”全國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要求,加強出生人口監測,跟蹤評估政策實施效果。加強部門協同,合理配置婦幼保健、兒童照料等資源,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婦女兒童醫院等服務機構。加強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建設,加強孕產婦與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設。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補助制度,向孕產婦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控制非醫學指征剖宮產率,提高母乳餵養率。加強再生育技術服務保障,鼓勵全面兩孩政策目標人群較為集中的地區設定再生育或高危孕產婦門診。
內容解讀
2020年,總人口控制在多少?
——預期性目標14.2億左右
對於未來的總人口數量,此次出台的《規劃》提出了預期目標,即到2020年,全國總人口在14.2億人左右,年均自然增長率在6‰左右。另外,到2020年,中國的總和生育率預期將從2015年的1.6左右提高到1.8左右。
根據國家統計局此前公布的數據,2015年末,中國大陸總人口數約為13.75億,這也就意味著,“十三五”時期總人口數量預期增長空間在4500萬左右。
出生人口性別比將有什麼變化?
——到2020年降至112以下
“十二五”時期,中國計畫生育主要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出生人口性別比從117.94下降到113.51。依照《規劃》,到2020年,中國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將進一步下降到112以下。
出生人口性別比是指活產男嬰數與活產女嬰數的比值,通常用女嬰數量為100時所對應的男嬰數來表示。正常情況下,出生性別比應該保持在103—107之間。
《規劃》提出,要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建立全國集中整治“兩非”(非法性別鑑定和非法人工流產)專項行動、部門配合、區域協作長效機制,依法打擊“兩非”行為。
另外,還要加強執法監督,健全監管制度,建立“兩非”違法機構和人員信息庫,研究建立聯合懲戒制度。健全考核評估辦法,加大對重點省份的督查指導力度。繼續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兩孩政策實施如何保障?
——合理配置婦幼保健等資源妥善解決延長生育假待遇保障
《規劃》將“實施好全面兩孩政策”列入了主要任務。
《規劃》提出,要加強部門協同,合理配置婦幼保健、兒童照料、學前和中國小教育、社會保障等資源,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婦女兒童醫院、普惠性託兒所和幼稚園等服務機構。增強社區幼兒照料等服務功能,加快推進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母嬰服務設施建設。
在休假制度方面,《規劃》也提出,推動落實產假、哺乳假等制度,妥善解決延長生育假、配偶陪產假等獎勵假的待遇保障。
生育服務水平有何改善?
——將加強再生育技術服務保障
在提升婦幼健康計畫生育服務水平方面,《規劃》提出,將加強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建設,加強孕產婦與新生兒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設。
《規劃》還強調,要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補助制度,向孕產婦提供生育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控制非醫學指征剖宮產率,提高母乳餵養率。
此外,《規劃》中還特別提出,將加強再生育技術服務保障,鼓勵全面兩孩政策目標人群較為集中的地區設定再生育或高危孕產婦門診。
計畫生育家庭能享受啥政策?
——在社會保障、就業創業等方面予以傾斜
《規劃》提出,要加大對計畫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對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畫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
另外,《規劃》還強調,要建立計畫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檔案,全面落實聯繫人制度,協調完善經濟扶助、養老保障、醫療保障、精神慰藉等扶助關懷政策,不斷提高這些家庭的生活水平。
未來計生工作怎么乾?
——加強村級專乾隊伍建設規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
對於強化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規劃》也制定出了詳細的路線圖。
《規劃》提出要健全鄉級計生辦或設立衛生計生辦,按照常住人口比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強化計畫生育管理職能。建立健全衛生計生綜合監督行政執法體系。
另外,要加強村級專乾隊伍建設,協助落實計畫生育政策、做好人口信息統計以及承擔健康教育等相關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工作。妥善解決好村級專乾報酬待遇、養老保障等問題。
《規劃》明確,要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規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