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911年廣州“三·二九”起義時的指揮部所在地
,位於越秀路小東營5號,占地面積443平方米,為三進三間磚木結構式民房。1911年4月27日(清宣統三年三月二十九日)下午5時30分,革命黨人在黃興率領下,從此出發一舉攻入兩廣總督署,因未搜獲兩廣總督張鳴岐,便放火燒了總督署後退出。起義中,革命黨人犧牲100餘人,有姓名可考的有86人,其中有72位烈士安葬於黃花崗烈士墓園。
此址原是私人物業
,50年代初,李誦剛遵照其父李章達(原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的遺願,把這舊址捐獻給國家,闢為紀念館。
1962年7月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