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戰爭載具,戰車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蘇美爾人便開始使用戰車了。和後世的戰車相比,當時的戰車比較簡陋,甚至可以說是比較寒磣,這個寒磣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車輪,當時的車輪並非後世的那種由輪圈和輻條組合而成的輪子,而是木板拼湊而成的實心車輪;二是動力,大家都知道後來的戰車都是馬拉戰車,但在當時,蘇美爾人用來拉車的牲畜卻是中亞野驢。這種野驢和馬相比當然是差遠了,而直到大約1000年後,實用的馬拉戰車才被西臺人套用在戰場上。
和外國相比,中國的戰車出現的更晚,根據目前的研究來看,大約在商代晚期,殷商軍隊才有可能使用馬拉的戰車(商亡於公元前1046年前後)。
戰車在中國的興盛始於西周時期,從西周到春秋中期,車戰一直是中原地區的主流作戰方式。春秋晚期,步兵開始興起,逐漸取代了車兵的地位;楚漢戰爭時期,軍隊中還有車兵。西漢以後,傳統的戰車便從戰場上消失了。
先秦時代的戰車上一般有三名成員,一名為馭手,一名為弓箭手,一名為肉搏士兵。在過去的觀念里,車戰的場景是這樣的:兩輛戰車面對面衝鋒,進入弓箭射程後,戰車上的弓箭手開始放箭。如果射中了對方的馭手或馬,那么對方的戰車就有很大的機率翻車;如果雙方都沒射中,或者雖然有人中箭,但車輛還在正常行駛,那么在雙方靠近的時候,兩輛戰車會選擇交錯行駛(如果撞一起的話,誰都討不了好)。在交錯那一剎那,負責肉搏的士兵會伸出自己的戈,像用鐮刀勾棗子一樣去勾敵人的腦袋或者其他部位。
如果弓箭沒射中,肉搏士兵也沒勾中,那大家只好掉頭再來一次,直到分出勝負為止了。
以上這種觀點曾經是車戰研究的主流觀點,可謂是歷史悠久傳播廣泛,流毒無窮深入人心。但這種觀點並非大家想像的那樣正確,隨著考古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文物從地下走到了地上。大家逐漸發現了一個事情,那就是這種觀點的後半部卻是存在問題的。
首先,車兵大量裝備戈,這個是沒錯的,大量墓葬可以證明這一點。但車兵是否會在車戰中使用這些戈去勾人腦袋,就值得商榷了。剛才我們說了,戰車在對沖時之所以要交錯而過,是為了避免相撞。但相撞不僅會發生在兩車頭對頭行駛的情況下,如果兩輛車在交錯而過的時候離的太近,那么同樣有可能會產生由於剮蹭造成的相撞,導致車毀人亡。
那么這個距離應該是多少呢?
車兵所處的位置叫車廂,而車廂和車輪之間還有一定距離,車輪外是車軎,那么所謂的安全距離,就應該是車軎到車廂的距離乘以2,再加上某一個數字(兩輛車之間總是要留一些距離的)所得出的和。
經過專家計算,這個安全距離的數字是1.6米。在這個距離下,應該使用多長的兵器去攻擊別人,涉及到很多因素。比如人身子能探出去多遠,攻擊時的角度一般多大等等,本文的研究沒有那么精細,姑且就還按1.6米算好了,實際上這個數字應該是比1.6大一點的。
從出土實物來看,大部分戈的戈柄都小於這個數字。
戰車剛出現的商代時期的戈大部分都是短戈。安陽侯家莊M1004出土過70件戈,柲長均為100cm;安陽大司空村M21出土1件戈,柲長100厘米;河北蒿城台西M17出土1件戈,柲長87厘米。雖然到了西周時期盛行車戰,但出土的戈卻也都是短戈。長安張家坡M170齣土2件戈,柲長82.5厘米;長安張家坡67M54出土2件戈,柲長約為70厘米;東周時期,雖然有部分長戈,但整體還是以短戈為主。東周時期的戈,多在110~160之間,80~110也有一部分,160~200不多,200cm以上者極少,最長者可達310cm。
從上述實物來看,商代和西周的車兵就別想著站車上勾人腦袋了,小心身子探出去太多失去平衡,摔車底下去。東周的部分車兵倒是可以去勾人腦袋,但是鑒於裝備的稀缺,估計能這樣做的人也不會太多。
有一種觀點認為,車戰時,攻擊敵方的車兵主要由己方戰車上的弓箭手負責,弓箭的射程遠,不用考慮什麼安全距離,看對方不爽了就射他丫的,比使用長戈方便多了。
在先秦時期,戰車上的位置都是固定的,手持格鬥武器的肉搏士兵位於戰車右側,因此被稱為車右。左傳中說,車右的作用是“備非常”。也就是在出現突髮狀況的時候,才需要車右參與戰鬥。沒突發情況的時候,您就歇著看弓箭手表演箭術吧。
先秦時期的貴族必須掌握六種技能,即所謂的君子六藝,這六種技能分別是:禮(了解出來混的規矩,否則別人不帶你玩)、樂(不懂音樂那是土鱉,古代現代都一樣)、射(射箭)、御(駕車)、書(寫字)、數(算數)。六藝中有兩種都跟車戰緊密相關,可見射箭在車戰中的重要性。換而言之,六藝裡面怎么就沒有砍人(包括戳人、勾人腦袋等技術)這一項呢?主要還是因為車戰中砍人的機會太少了。
從左傳中看,兩輛戰車之間近戰的機會並不多,如果真的趕上了,車右一般會使用矛而不是戈。國內出土過不少當時的長矛,這些矛的長度足以在車戰中攻擊到對方的人員,如寶雞竹園溝M7便出土過柲長400cm的西周銅矛。
曾侯乙墓出土了大批車戰兵器,其中矛49件,除1件特製短矛外,其餘48件長度均在418到436厘米間;戈有66件,長度基本在127到133厘米間,最長者不超過140厘米。
《左傳》中少數幾個車戰中使用戈的例子,都是在戰車被逼停之後發生的近身格鬥,這些戰鬥實質上還是步戰。
歷史上有很多著名的車右,比如衛莊公未即位時,便擔任過晉國大夫趙鞅的車右。
前494年底,趙鞅率軍在戚邑與鄭國軍隊相遇。當時,蒯聵是趙鞅的車右。開戰前,蒯聵登上戰車遠眺敵軍,發現鄭軍兵馬眾多,嚇的跳下車來,趙鞅的馭手嘲笑了蒯聵一番,然後把他扶上戰車。這么一看,蒯聵似乎是個膽小鬼,但實際不然,看問題要有發展的眼光,我們且看蒯聵在後來的表現。作戰中,鄭國士兵擊傷了趙鞅的肩膀,然後將其蜂旗奪走。這時候,蒯聵持戈來救趙鞅,趕走了鄭國士兵。最終,晉軍以少勝多,擊敗鄭軍。
另外,車戰時,隨著戰車前行的還有大量的步兵。對於這些步兵,戰車可以使用衝撞的手段輕易的將其擊倒。總之,戈的發展趨勢是朝著便於勾割的方向演化的。如上文所說,戈不能用於車兵的互相攻擊,那么這個勾割的對象便只能是步兵。步戰時,戈的用法以啄擊為主,如果戈僅在戰車被迫停止前進時用於格鬥的話,那么發展勾割的功能便無必要。因此筆者推測,在戰車行進時,戈也會被用來勾殺戰車附近的敵方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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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車 春秋時代 戈